上市公司股东只想有分红权吗

2024-05-09 23:29

1. 上市公司股东只想有分红权吗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一定拥有年终的分红权。但拥有部分的分红权,并不能代表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有很多的企业采取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业绩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拥有的虚拟股权在年终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这种虚拟股权并没有所有权,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递延发放,无非这种奖金的来源是企业的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

  年终分红,需要和企业的产权体系进行一定程度的结合,授予员工实际或者名义上的股份,以此作为年末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依据。
  员工股权确认的方式。如果企业采用了员工持股的制度,给予员工实际或者虚拟的股份,作为员工应该关注以下的一些程序,只有履行了这些程序员工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1)签订明确的《股权授予协议》,明确授予的股票、数量、价格、获授股权的性质和权利、企业和员工各自的权利义务、股权退出等核心条款。 
(2)如果是真实的股权,则在股权获得的同时应该得到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和股权证书,并在企业的股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上市公司股东只想有分红权吗

2. 母公司上市子公司能跟着受益吗

母公司上市后,对子公司有一些利好的影响,但是,母公司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而言,受益的几率会很少。
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而成立子公司时,是母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大家只是在子公司享有平等的权益,不享受母公司的权益。
发行的股票是母公司的股票,投资者买的也是母公司的股票,而非子公司股票,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不会有大幅股本升值的空间。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其股票(而不是付现金)的形式来购买其他公司。如果公司在股市上公开交易,那么其他公司的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会乐意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以代替现金。股票市场上的频繁买进卖出为这些股东提供了灵活性。需要时,他们可以很容易地出卖股票,或用股票做抵押来借贷。
公司常常会通过认股权或股本性质的得利来吸引高质量的员工。这些安排往往会使员工对企业有一种主人翁的责任感,因为他们能够从公司的发展中得利。上市公司股票对于员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为股票市场能够独立地确定股票价格从而保证了员工利益的兑现。
公开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知名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公众渠道以及公司股票每日在股票市场上的表现,商业界、投资者、新闻界甚至一般大众都会注意到上市的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

3. 上市公司能给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红吗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当年有盈利了,就可以分红。盈利多的公司分红就多,盈利少的公司分红就少。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并非公司有盈利就一定会分红。
如果上市公司要分红,会提前公告的。大家及时留意一下股票公告就可以了。股票分红会自动到账,但具体到账时间要看实际情况。股票分红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钱,俗称为派息,一种是发股票,俗称送股。至于要采取哪种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公司资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如公司当年无利润,一般不得分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能给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红吗

4. 上市公司可以不分红吗

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股权登记日当天持有该股,才能得到赠送的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

5. 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问题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当年有盈利了,就可以分红。盈利多的公司分红就多,盈利少的公司分红就少。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并非公司有盈利就一定会分红。如果上市公司要分红,会提前公告的。大家及时留意一下股票公告就可以了。股票分红会自动到账,但具体到账时间要看实际情况。股票分红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钱,俗称为派息,一种是发股票,俗称送股。至于要采取哪种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决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公司资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如公司当年无利润,一般不得分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问题

6. 母公司上市子公司能跟着受益吗

母公司上市后,对子公司有一些利好的影响,但是,母公司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而言,受益的几率会很少。
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而成立子公司时,是母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大家只是在子公司享有平等的权益,不享受母公司的权益。
发行的股票是母公司的股票,投资者买的也是母公司的股票,而非子公司股票,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不会有大幅股本升值的空间。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其股票(而不是付现金)的形式来购买其他公司。如果公司在股市上公开交易,那么其他公司的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会乐意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以代替现金。股票市场上的频繁买进卖出为这些股东提供了灵活性。需要时,他们可以很容易地出卖股票,或用股票做抵押来借贷。
公司常常会通过认股权或股本性质的得利来吸引高质量的员工。这些安排往往会使员工对企业有一种主人翁的责任感,因为他们能够从公司的发展中得利。上市公司股票对于员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为股票市场能够独立地确定股票价格从而保证了员工利益的兑现。
公开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知名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公众渠道以及公司股票每日在股票市场上的表现,商业界、投资者、新闻界甚至一般大众都会注意到上市的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

7. 上市公司有权不进行分红吗?

有,完全有权不分红。公司法和其他一些法律、规定都没有强制分红的条款,如果要开股东大会,那就更不用说了,大股东把持绝对的表决权。中国股市是卖方市场,因为中国的投资场所太少,你不进股市,有的是人进股市。大概中国的股民就只有忍受上市公司的剥削了。
一、上市失败公司被收购后原始股该怎么办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后,即停止在A股市场交易。股民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暂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时,卖出该股票,进行适当止损。
二、终止转让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看到不少朋友对股份转让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我来简单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我为什么认为新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规则对流通股市场是利空。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余非流通股东基本处于套牢地位,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基本没有任何回报,还要为大股东变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胆。现在呢,新规定明确了非流通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和正确渠道。首先,对第一大股东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将不再轻松,因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也潜在恶意收购争夺控制权的可能。
三、溢价转让股权怎么纳税
(一)如果转让人是自然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及按照转让价格减去股票购买原值减去购买时发生的合理费用的金额乘以20%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如果转让人是法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投资收益,股本溢价部分按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缴税。(三)在中国股市中,股权转让交易是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事,交易款由B付给A(包括所谓溢价的部分)。对公司来讲,只是股东变更,不存在股权溢价的说法。

上市公司有权不进行分红吗?

8. 上市公司是否分红

(一)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
(一)项增加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
(五)项"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第三十七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五)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六)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第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