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4-05-14 02:18

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因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账户是属于损益类账户。
其借方核算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失金额和贷方发生额的转出额;贷方核算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收益金额和借方发生额的转出额。
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进行明细核算。 
按公司规定在期末进行账面调账,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即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该项目反映了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也是新利润表上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列依据。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便是其在该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前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即公允价值变动金额需要计入当期损益。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在计税时,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 
考虑,只有在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才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为其历史成本。

  该账户是属于损益类科目。其借方核算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失金额和贷方发生额的转出额;贷方核算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收益金额和借方发生额的转出额。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以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处置以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积公允价值变动。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一并结转。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在此科目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理解?


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9-1-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
           贷:银行存款        10
09-12-3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10-5   借:银行存款                            1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
                             --公允价值变动          2
               投资收益                              3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贷:投资收益          2
09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到本年利润里,期末无余额,10年出售的时候,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到投资收益里,是为了能直观的反应投资收益,不影响总的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见“可变现净值”); 
  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 
  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6、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7、对专利权、商标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商誉按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与所确认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 
  8、其他资产,如自然资源、不能上市交易的长期投资按评估价值确定; 
  9、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负债,按未来需支付数额采用当时利率折现所得的金额确定; 
  10、或有事项和约定义务,如不利的租赁协议所引起的付款、合同对企业的约束以及行将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等,都应加以充分的估计,并按预计支付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计价。 
  只要某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是被并企业的,都需对其确定公允价值,如企业的研究开发成本、行动计划成本、开发某配方成本等等。               确定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意义   1、作为被并企业的亲驻的底价,形成确定产权交易双方成效价的基础; 
  2、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即为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升值或贬值部分;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与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商誉或负商誉(见“商誉和负商誉”);在完全权益法下对上述差额必须在资产受益期内予以摊销,故公允价值是确定商誉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见“权益法”)。虽然在权益结合法下按账面价值入账,但公允价值对其仍有特殊意义,即公允价值仍然作为确定换取净资产应付的股份数的依据,以使交易更加合理。               新会计准则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其影响   1、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该准则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会受到利好的影响。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待出售房屋建筑物,是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的,其计价基础仍采用成本模式,并不受公允价值升值的影响。该类企业即使为了适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将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改售为租,在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其公允价值超过账面成本的部分也只能调整期初的股东权益,而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所以,预计2007年房地产行业会因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而出现大面积业绩上升的说法,是没有理论依据的。当然,如果2007年期间或之后,房地产行情仍保持大牛市的话,因新会计准则给该行业带来的利好还会逐渐显露出来。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 
  3、其他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目前已颁布的38个具体准则中至少有17个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企业影响较大的事项除前文分析过的两项外,还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交易或事项。新会计准则之所以对这些交易或事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是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例如,对于企业间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出和换入的资产,实质上是确认企业非货币性资产的"售出"与"购入","售出"资产的公允价与账面价之差即为企业实现的收益。而同类业务在老会计准则下只能按账面成本计价,不能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为企业损益;类似地,如果企业在债务重组中用以清偿债务的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高出的部分连同获得的债务豁免,可以增加当期利润;在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体现在企业当期损益中。这些交易事项中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克服了因采用成本计价模式而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低估的缺陷,从而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及经营业绩。

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出售时:账面价值与净售价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一并转入投资收益,以保证投资收益金额正确。
借:银行存款  265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500
                               -公允价值变动20
            投资收益13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贷:投资收益   20
答案是150吧。。。
不一样。请指正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 关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还是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吧。
假设某企业10月1日在证券市场上购入某挂牌上市债券2万份,每份价格110元。该债券距到期日还有三年,而企业准备于近期出售还非长期持有至到期。当年12月31日,该债券收盘价格为115元/份。次年3月31日,企业以每份118元的价格全部出售该债券。在不考虑相关税费的情况下,该企业应当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假设该企业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1、10月1日购买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200000元
贷:银行存款2200000元
2、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债券账面价值20000*(115-110)=100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
结转损益类科目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
贷:本年利润100000元
至此: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2200000+100000=2300000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期末余额=100000-100000=0元
3、次年3月31日出售该债券
取得出售价款=20000*118=2360000元
出售价款与账面价值之差=2360000-2300000=60000元
借:银行存款2360000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200000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元
贷:投资收益60000元
从该笔分录看,确认的出售债券的收益为60000元。然而,如果从债券的购入至出售整个过程来看,该债券真正的出售收益应当为:20000*(118-110)=160000元,与该分录中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差100000元(160000-60000),正好为12月31日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因此,为了正确反映出售债券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应当补确认100000元的投资收益,即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100000元(该数额一般不直接取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而是取自“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转入“投资收益”科目。则: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
贷:投资收益100000元
结转损益类科目余额
借:本年利润160000元
贷:投资收益160000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
贷:本年利润100000元
至此,次年3月份确认的当期损益为60000元(160000-100000),其中:投资收益16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