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06 11:09

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办、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人事处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政策法规处拟定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参与重要文稿起草。就业促进处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劳动关系处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规范政策;制定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和最低标准;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协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处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计划;办理人员招调手续,指导各区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指导监督人事档案管理。职业能力建设处承担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管理各类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承担高技能人才规划和管理工作。公务员管理处组织实施政府系统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和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位管理、录用、考核、任免、交流、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职员与雇员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惩戒、解聘、辞聘等政策;拟定并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等政策。工资福利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及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的安置政策、计划;管理安置经费;组织军转干部培训;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措施;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核发和档案管理;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监督和审计制度;监管各项基金运作流程,查处违规行为;承担企业年金监管工作;承担全局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处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信访处处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电、来访;协调处理信访维稳工作;承担信访统计分析。业务受理处统一受理本局面向社会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承办证书发放、业务咨询工作;承担与市行政服务大厅及电子政务监察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办、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2、人事处
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
拟定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参与重要文稿起草。
4、就业促进处
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劳动关系处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规范政策;制定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和最低标准;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协商制度。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 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4、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5、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6、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7、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深圳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部官网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大红花]深圳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部官网http://hrss.sz.gov.cn/(http://hrss.sz.gov.cn/)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拟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助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次向我咨询。祝您生活愉快,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一切顺利~[微笑][大红花][微笑]【摘要】
深圳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部官网【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大红花]深圳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部官网http://hrss.sz.gov.cn/(http://hrss.sz.gov.cn/)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拟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助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次向我咨询。祝您生活愉快,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一切顺利~[微笑][大红花][微笑]【回答】
我的问题不是这个【提问】
深圳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部官网http://hrss.sz.gov.cn/(http://hrss.sz.gov.cn/)【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公司做了一年四个多月年限,阳性第一天就被老板告知公司效益不好,突然辞退,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提问】
有签订合同,就是合同只有入职时间,没有填结束时间【提问】
这才是我的问题【提问】
在公司做了一年四个多月年限,阳性第一天就被老板告知公司效益不好,突然辞退,能拿到应该支付你3-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回答】
“法律分析:合法的,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没有写终止日期则是有效的。合同日期在法律规定中不属于必备生效内容。后期可以进行补签日期来确保权益。【回答】
赔偿金是怎么算的【提问】
有公式吗?是不是2N+1【提问】
3-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就是工资【回答】
没有公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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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拟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年金备案。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时、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
  (六)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以市、区党委和政府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审核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十一)参与拟订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政策。承担国家、省、市有关人才工程、计划和项目的推荐、审核、选拔及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深创新创业政策。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依法履行人力资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科技创新委有关职责分工。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出国培训项目及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永久居留资格推荐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制定实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拟订并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承办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
  2.与市教育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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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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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深圳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部官网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深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摘要】
深圳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部官网【提问】
亲~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回答】
你好【回答】
你好!人过世了,深圳社保怎么赔付【提问】
我看一下,稍等片刻【回答】
过世人性别男,58岁,【提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深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回答】
你这有保险啥的吗【回答】
这是条件的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离休人员死亡;
2、参加深圳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
符合以上任一种情况的供养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回答】
你可以登录https://m.chashebao.com/shenzhen/yanglao/11283.html
查询【回答】

7.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自2015年10月19日起正式在新办公地点对外提供公共服务,为市民办理就业服务、社保业务、人才引进、涉外就业、人事考试、劳动能力鉴定、信访、行政复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事项。【摘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自2015年10月19日起正式在新办公地点对外提供公共服务,为市民办理就业服务、社保业务、人才引进、涉外就业、人事考试、劳动能力鉴定、信访、行政复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事项。【回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二) 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四)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五)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六)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七)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八)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九)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十)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十一) 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十二) 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十三)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