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质找矿新机制所取得的重要成绩

2024-05-11 01:50

1. (三)地质找矿新机制所取得的重要成绩

1.充分调动了各个方面的地质找矿积极性
地质找矿新机制的提出,并运用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充分调动了政府、企业和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这个积极性主要体现在:
(1)中央政府的积极性
今后10~20年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世界上新兴国家发展的提速期。按照现有查明资源、储量与预测需求量的分析,我国石油、铁、铜、铝、钾盐等大宗矿产品对外依存度仍将居高不下,大宗矿产品的全球竞争更加激烈。与急剧增加的资源需求相比,我国地质找矿相对滞后。面对这种形势,国务院及时提出了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地勘“基金”,在资金上给予了充分保证,这是前所未有的。战略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用8~10年时间,实现主要能源资源整装勘查、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及成矿远景区找矿发现,形成一批能源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能源资源储备体系,促进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能源资源综合勘查评价,促进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密切结合国家区域产业规划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资源产业战略西移、加强海域与境外招标。推进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体制机制改革。中央政府这个积极性是前所未有的。
(2)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从我们跟踪调研的几个重要矿产资源大省(区)及了解到的几个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省(区)看,他们对“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非常重视,是为找到可利用的资源储量,解决资源约束,推动本省(区)GDP的增长,很快形成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里包括财富增长效益,即矿产资源所提供的社会财富,如陕北地区产油的县(市)、山西和内蒙古产煤地区的县(市),找到资源之后很快就富起来,经济发展效益明显;通过矿产资源,可以招商引资,在勘查期间、在建设期间或在形成生产能力之后,都会迅速增加本地区的生产增加值,扩大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地方社会需求水平,拉动地方经济大发展。因此具有潜在矿产资源的地区,政府加强了组织领导,摸清了家底,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动各方面找矿积极性;地方政府在要求中央支持的同时,本省(区)财政也加大了支持力度,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建立地方矿产勘查基金。
(3)大型国有非矿企业的积极性
大型国有非矿企业的特点是规模大、资金雄厚,财大气粗。所以把他们单独拿出来讲,是强调他们原来不是从事矿业的实体经营,而是从事诸如电力、钢铁、经贸、铁路、建筑等产业。他们所以要进入矿产勘查,完全出于企业追求赢利的本能。因为进入21世纪之后,大多数矿产品的价格都上涨了2~4倍,而其成本增长远远低于这个幅度。所以矿业的利润率大多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这就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如青海、新疆、黑龙江、贵州、安徽、河南、西藏,都有这类大企业进入。有些省(区)政府还专门邀请这类大企业。除了中央的国有大型企业以外,地方的非矿大企业也纷纷进入,他们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4)矿业企业的积极性
这里所说的企业与上面提到的根本不同点在于,他们是依赖矿产资源产出矿产品搞实业经营的,每一个矿山企业的建立和持续,都是以探明可动用的矿产资源为条件的,矿产资源决定着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以及当地社会的繁荣和稳定。这个条件一旦失去,不仅影响企业本身,而且殃及当地社会。大庆油田已经连续发展了50多年,就是靠不断地在矿区、在周边找到了接续的油气资源;大庆油田经过50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全面而完整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体系,而且这些体系所付出的成本,早已收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就近、就地解决接续资源,正是他们全力以赴所追求的。辽宁省红透山铜矿,也是老矿山,并因开矿而立镇。前几年由于矿产资源面临枯竭,直接造成该镇的生存危机,有些商家要搬走,房价大幅下落,无人问津;后来由于在外围、在深部找到了接续资源,不仅企业起死回生,当地居民也奔走相告,城镇恢复了生机,房价大幅上涨。这些情况说明,在商业性地质找矿中,企业的主体作用是最重要的,是不可替代的。
(5)地勘单位的积极性
在地质找矿中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积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中国特色。因为所谓地勘单位在中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它是专门为矿产勘查提供技术劳务的。上述4个方面的积极性,都是它最希望看到的。上述4家的出资也就是他们的收入,4家出资越多,他们的收入越多。所以地勘单位的积极性带有很强的依附性。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他们追求的是地质项目的承包价款,所以具有短期性,对地质找矿长远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大。如果上述4个积极性的动机,都是追求地质找矿成果,而把勘查劳务当成一种手段,那么地勘单位的积极性则是把手段当成目的。而这正是地勘单位所坚持的事业性质所决定的。地勘单位要摆脱这种局面,就必须成为勘查投入的出资者,进而就必须实现企业化,由第五个积极性晋升为第四个积极性,即矿山企业的积极性。
上述5个积极性,构成了我国矿产资源勘查新态势,并已经取得较好的地质成果。
2.矿产勘查投入大幅增加
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以来,由于上述五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矿产勘查投入大幅增加。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报告”数据,2010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953.0亿元,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费544.6亿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费331.8亿元,企事业单位在固体矿产勘查方面的投资所占比重达70.9%。2011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1093.3亿元,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费651.4亿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费44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投入179.1亿元,占16.4%;社会投资913.2亿元,占83.6%。2012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 1220.4亿元,其中社会投资 1021.6亿元,占83.7%;财政投资198.8亿元,占16.3%。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费747.2亿元;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费473.2亿元。
许多资源大省(区)在资金投入上给地质找矿的支持力度更大,特别是在普查找矿阶段,一些省(区)的政府已经成为找矿投入的主体。在政府的带动下,矿产勘查投入大幅度增长。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资源大省甘肃,近几年的矿产勘查投入情况如表2。

表2 甘肃省2005~2011年地质找矿投入情况

从上表可见,2011年地勘投入130828万元,比2005年增长693%。而政府投入了70083万元,占当年总投入的53.9%,超过社会资金的投入,成为投资的主体。
3.地质找矿取得重要突破
大投入形成大突破,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报告”数据,2010年新上表固体矿产勘查新增大中型矿产地129处,其中大型矿产地54处,中型矿产地75处。18种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中有17种矿产有不同程度的勘查新增,只有钾盐勘查减少。煤炭、天然气、铁矿、铝土矿、钼矿、金矿、硫铁矿和磷矿查明资源储量勘查增加比较明显,煤炭查明资源储量勘查增加超过400亿t,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超过2500亿m3,铁矿勘查增加约80亿t。
2011年,固体矿产新上表勘查新增大中型矿产地共132处,其中大型矿产地52处,中型矿产地80处;油气矿产大型油田4处。从勘查新增大中型矿产地按矿种统计分析看,大型油田2处,大型气田2处,煤炭47处,金矿22处,铁矿18处,磷矿13处,钼矿11处,铜矿6处;铅矿、锌矿和银矿各5处,钨矿4处,铝土矿、锡矿、锑矿、硫铁矿和钾盐各1处。全国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3.7亿t,同比增长20.6%,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2.66亿t,石油新增探明地质储量大于1亿t的盆地5个。全国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7659.54亿m3,同比增长29.6%,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3956.65亿m3,同比增长37.6%。全国煤层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421.74亿m3,同比增长27.5%,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710.06亿m3,同比增长27%。
2012年,固体矿产勘查新增大中型矿产地共154处,其中大型矿产地52处,中型矿产地102处。从勘查新增大中型矿产地按矿种统计分析看,其中,煤炭勘查新增大中型矿产地53处,铁矿24处,钼矿18处,金矿18处,磷矿13处,锌矿10处,银矿9处,铅矿7处,铝土矿6处,铜矿5处,锡矿4处,钨矿2处,锑矿和硫铁矿各1处。2012年度我国18种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中有17种不同程度的勘查新增,只有钾盐没有勘查增减。从各矿种查明资源储量勘查增加情况看,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5.21亿t,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9612.16亿m3,煤炭查明资源储量勘查增加557.3亿t,铁矿勘查增加37.3亿t,铜矿勘查增加319.2万t,铅矿勘查增加338.7万t,锌矿勘查增加642.7万t,铝土矿勘查增加2.1亿t,钨矿勘查增加84.1万t,锡矿勘查增加53.4万t,钼矿勘查增加 171.0万t,锑矿勘查增加 16.4万 t,金矿勘查增加518.3万t,银矿勘查增加12517.6t,磷矿增加9.6亿t。

(三)地质找矿新机制所取得的重要成绩

2. 地质找矿新机制

2010 年,随着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的不断深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0〕59号),探索实践并总结出“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找矿新机制。《若干意见》提出要快速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地质找矿,对于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可以独立投资的地质找矿项目,国家财政资金原则上不再投入。《若干意见》要求,一是建立矿产勘查多元投资体系,明确各类资金的定位,鼓励社会资金进入风险勘查领域;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地质找矿主力军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三是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实施整装勘查,提高找矿效率。
专栏8-2 部省合作协议
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探索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2007年至今,国土资源部与25个省(区、市)签署合作协议26份,搭建部省合作平台。合作协议的签署实施,不仅增进了部省间的理解、互信和支持,而且成为部省实现优势互补、落实共同责任、深化探索创新、共同破解难题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积累了许多经验,产生了不少亮点。
地质找矿实现重大进展,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明显提高。青海、西藏、新疆、宁夏、河北、湖南、河南、广东等地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不同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重力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地球化学普查等基础地质调查,重要成矿带矿产调查评价取得重大进展。地质找矿成果丰硕。青藏专项3年共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50处,累计探获大批资源量,其中铜1800万吨,铅锌1200万吨,铁3亿吨,钾盐2亿吨,碳酸锂183万吨。河北冀东、承德和邯邢等重点成矿远景区深部找矿取得新突破,预计3地共可获得铁矿资源储量13亿吨以上。
地质找矿新机制构建取得进展,为地勘行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各地积极探索,促进勘查开发一体化,延长地勘行业产业链,总结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构建资源管理、社会资本、勘查技术相互结合”的地质找矿新机制。青藏专项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地方政府与社会渠道资金投入大幅度增长,探索“四统一”整装勘查管理模式,探索收益分配与找矿激励措施,为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甘肃设立5亿元地质勘查基金,积极推进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促进地勘单位、人才技术和矿业企业资本管理等优势互补,初步形成“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格局。
地方积极探索地勘投入模式。新疆、安徽、河南等地的做法好经验在 2010 年 11月召开的“全面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座谈会”上交流,在地质找矿新机制探索和找矿实践中,形成了安徽“泥河模式”、河南“嵩县模式”、新疆“358”项目和青藏专项等模式。安徽“泥河模式”提供了多方联动、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公益性与商业性工作有机衔接的经验;河南“嵩县模式”提供了联合出资、统一勘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整合资源要素实现找矿突破的经验;新疆“358”项目和青藏专项提供了统筹部署、整装勘查、引进大企业、形成大投入,部省合作推进地质找矿的经验。
在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建立的同时,积极推进地质勘查体制改革。2010 年,国土资源部相继印发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0〕60 号)、《关于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61 号)等政策文件。《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就监督管理等事项,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加强行业管理、建立注册地质师制度等提出了要求。《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要在探矿权、盘活存量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此外,国土资源部还加快推进注册地质师制度的建立,组织完成了《关于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议》以及《注册地质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地质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地质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地方制定各种政策,引导地勘单位改革。

3. (一)关于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建议

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使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新机制——“市场配置,企业主体,政府调控”。
1.明确“矿业”产业定位,实行勘查开发统一管理
一是明确矿业产业定位。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探采分离体制,源于把矿产资源勘查划归第三产业,把矿产资源采选划归第二产业,这不符合市场规律,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探采一体(机制上)不可分割,把勘查与开采一起归类为“矿业”,定位为第一产业,有理论根据,符合世界惯例。
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新型的矿业管理体制,实行矿业“横向集中统一、纵向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解决目前探采分离,管理上横向政出多门,纵向争权逐利的问题,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的问题。
2.发挥好法律、法规的间接管理和政策的调控作用
建议修改《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关乎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惠泽民生、代际补偿作出法律规定;明确以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作出与《物权法》相适应的矿业权用益物权相关法律规定,形成新形势下矿产资源保护与矿业发展的法律保障。
建议对现行征收资源税费的办法进行调整。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已不适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形势,不利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造成矿产品价格不合理,矿业收益分配不公,不利于矿业发展方式转变。主要问题是作为对资源性资产耗竭的货币性资产补偿的资源补偿费费率偏低(平均1.18%),补偿不足;对矿产资源作为资源性资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级差收益调节的资源税目前只部分征收,从量计征,应扩大征收范围,从价计征。
建议解决矿业权“价款”制度异化问题。目前矿业权“价款”未按国务院文件征收,发生“异化”。混用“有偿”和“价款”概念,“价款”范围扩大,有些地方所有探矿权、采矿权不论投资主体,不管是否形成矿产地,都收“价款”;有些地方将开采预期收益提前全额征收,数额越来越大,远远超出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际上是在炒卖资源。“价款”制度异化,扰乱了矿业市场,造成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不公。要准确划分国家所有权益与勘查投资权益,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勘查投资权益分体运行机制,调整二者处置方式。修改完善评估理论方法及相关准则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业权价值”(投资人权益)应由市场决定,不同所有制矿业权人在市场上平等交易。
建议解决一些地方“基金”的错位问题。地质勘查基金是在我国地质勘查风险资本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设立的,理应是降低勘查风险,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间接起到对商业性地质勘查的融资作用。而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把地质勘查基金的使用等同于政府投入找矿,与市场争权,与企业争利,挤出社会资金。
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公共服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为找矿突破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还存在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和政社不分的问题,还有政府掌控矿业权,集管理者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问题。
二是规范政府投入,处理好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的关系。部推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内容是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方式及其经济关系。为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需要规范投入,尤其是规范政府投入。目前多数省(区、市)地质找矿资金主要来源于“资源补偿费”和“价款”,多以“省财政”和“省基金”形式投入,政府持有矿业权。要规范“省财政”“省基金”投入地质找矿运作方式,纠正政资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掌控甚至垄断矿业权问题,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康发展。
4.尊重市场规律,健全完善矿业权市场
要使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要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矿业权市场运行。目前实施的矿业权出让是政府采用市场办法的调控手段,不是市场配置资源,而转让市场才是真正的市场配置。要加强矿业权转让市场建设,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要建立健全与矿业权市场相配套的市场体系。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构建矿产勘查的融资平台,建立合理的矿产勘查投资结构和风险激励机制,规范矿业资本市场。
要规范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现有的中介组织进行整顿,规范资质,严格把关,加强自律,提高水平,建立诚信。
5.激发各类矿业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
深化改革,激发各类矿业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一是深化国有矿业企业改革,改制成股份制公司体制,像甘肃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碌铁矿股份有限公司,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探采分离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探采(机制上)一体,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有控股和参股从制度上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以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动力、激发活力,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二是引导扶持发展非公有制矿业企业。非公有制矿业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矿业发展方兴未艾,已经成为重要的矿业市场主体。要认真贯彻实施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破除“姓国姓民”桎梏,对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非公有制矿业企业发展,为找矿突破作出贡献。

(一)关于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建议

4. 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

2010年5月,国土资源部提出:①统筹协调全国地质工作;②有机衔接多元投入地质找矿工作;③推进实施整装勘查;④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出让;⑤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国有地勘单位可以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折股参与风险投资、分享找矿成果收益;⑥加强(对地质勘查)监管与服务;⑦大力推进成果资料共享;⑧建立科技创新产学研联合攻关机制。

5. 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情况及相关建议

按部领导要求,为了解部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一年来的情况,我们对贵州、青海、西藏、黑龙江四省(区)进行了调研。在调查了解四省(区)资源环境背景、经济社会发展及地质找矿态势的基础上,从政府、市场主体和市场作用的发挥研判地质找矿新机制落实情况及其特点;遵循地质规律、地质工作规律和经济规律,调查研究整装勘查的资源基础、勘查部署技术方法及勘查主体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分配;对国有地勘单位的现状及其地质找矿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有关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进行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目前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归纳,进行了初步研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特点
我们对“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机制从政府、市场主体和市场作用进行调查研究,总的情况是在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企业是市场主体,市场起调节作用。
(一)关于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①组织实施。四个省(区)组建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省国土资源厅和地勘局具体贯彻执行。②制定规划,用规划把本省区的地质找矿战略和当前地质找矿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全局、具体指导。③制定一系列促进地质找矿突破的政策措施,特别在引进商业性投资方面,各显神通。④强化对矿业权的管理,严格资质认证,努力做好矿业权的投放和进入、退出工作。⑤为地质找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做了大量工作。⑥出资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组织地质找矿技术攻关,建立省地质勘查基金等,做了很多工作。
(二)关于企业的主体地位
1.企业的主体地位
企业的主体地位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生产要素方面的主体作用;二是企业运行机制方面的主体作用。
(1)在生产要素方面,这几个省(区)勘查投资社会出资占60%~70%,政府出资占40%~30%。
(2)在机制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体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规则,这种机制在“商业跟进”中已经普遍发挥作用,在地勘单位与矿山企业合资合作中也采用这种机制。
2.地勘单位的主力军作用
我国地勘单位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特别是它不仅占有我国绝大多数的地质技术力量和地质技术装备,而且占有大量地质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对找矿区块的优选,进而对地质找矿的大突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关于市场在地质找矿中的基础性作用
目前地质找矿市场包括三个方面:①勘查投资市场;②矿业权市场;③技术劳务市场。总体说,在目前政府主导的情况下,市场在勘查资源和矿产资源配置中还是起到一定的基础性作用。
(1)勘查投资市场,我国现在还没形成,主要表现为一些上市公司的进入,如紫金、五矿、西部矿业等,其投资通过市场进入的,这个份额有发展趋势。
(2)矿产资源的市场配置,在地质找矿阶段主要体现在矿业权的市场配置上。矿业权市场配置有登记在先、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招拍挂”是市场配置的主要形式。
目前矿业权出让市场(实际上是政府调控的一种手段)比较完善,矿业权转让市场还不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价款”概念的扩大化及操作的不规范,既影响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不公,扰乱了矿业权市场。
(3)技术劳务市场,已经全部市场化了。自从〔1999〕37号文件之后,政府要做的地质工作,都是通过发包的形式实现,按预算标准另行拨款,“地勘费基数”不承担任何任务。只是收费标准还没有市场化。
二、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找矿工作新机制和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部署,四省(区)都迅速行动,根据本省(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形式多样,各具特点。省(区)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十分重视;指导思想明确,把实施找矿突破战略与整装勘查有机结合;省(区)都对本区整整勘查实施统筹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整装勘查工作全面推进,进展不一。总体上看,行动迅速,发展健康。
(二)基本特点
各省(区)整装勘查虽情况各异,但总体概括具有以下6个基本共同特点。
1.前期地质调查成果构成整装勘查选区的基础和条件
各省(区)整装勘查区的选定无一例外的都是建立在长期以来各类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科学研究所积累的地质资料信息基础上的,尤其是地质大调查以来所取得的丰富地质、矿产成果资料信息构成了部、省整装勘查区的选定基础和条件,这也充分反映了基础先行的重要性。
2.多元主体勘查、多渠道资金合作,前期勘查与后期开发衔接
各省(区)整装勘查区中,投入勘查资金和拥有矿业权的主体有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地勘单位、企业和其他等,构成多元主体、多渠道资金合作勘查格局,且形式多样:有以股份制形式合作;有以探矿权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形式合作;有以为政府“代持”探矿权打工形式合作;有以持有探矿权独资形式开展勘查工作等。企业跟进,使前期勘查与后期开发有机衔接。
3.重视整装勘查区内探矿权管理和利益配置
各省(区)整装勘查区内原有探矿权(少数采矿权)都较多,为顺利推进整装勘查,各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给予不同程度地重视,都根据本省(区)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制订相应规范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整装勘查区内原有探矿权的处置和新探矿权的设置予以有效管理,维护了主体的权益和保障整装勘查的顺利实施。
4.建立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地勘单位积极性
大部分省(区)地勘单位投入整装勘查的力量基本都占本部门总体力量的2/3以上,维护地勘单位权益,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积极性是关系整装勘查成效的关键因素,因此,各省(区)都根据本区实际制订出相应的、各具特点的维护地勘单位权益,激励其积极性的具体政策规定。
5.整合技术力量,开展产学研结合
整装勘查推进过程中,各省(区)都比较重视勘查队伍和技术力量整合:一是协调各省(区)内国有地勘单位、其他地勘单位的力量,合理配置整装勘查任务和整装勘查区内各勘查单位力量的配置与协调;二是整合外部力量,加强整装勘查和地质调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产学研结合,加强基础地质和勘查技术方法等研究,重视科技引领作用,以推进整装勘查工作深入发展。
6.政府强力主导推进,创造良好勘查环境
各省(区)整装勘查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强力推进,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他们对整装勘查、找矿突破予以极大关注、给予很高的预期和热情,并以不同的方式给整装勘查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三、有关问题及相关建议
从四省(区)情况看,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一年多来,健康发展,取得重要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保障和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一)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界定和衔接
“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虽有时日,但至今仍存在认识上差异而导致工作部署上的不同,其最根本是地质矿产工作中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衔接界面应在哪里?认识仍未统一。要依据地质成果经济属性,从技术规程层面上界定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质工作程度差异大的地区,实行差别化管理,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加以支持。
(二)“基金衔接”与“商业跟进”序次定位
在部制订新机制实施后,“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两种提法有不同的认识:把商业跟进放在“基金衔接”之前,以示让社会资金直接尽快进入加大勘查力度;有的认为“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因为基金作用是降低勘查风险,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从设计基金的初衷讲,是在我国矿产风险资本市场还未建立的条件下,基金是为降低勘查风险而设立的,应该是“公益先行,基金衔接”;而目前的现状是,公益性地质工作程度较高,基金实际上作为政府找矿投资,基金衔接摆在商业跟进之前,就对社会资金起到挤出效应,但在商业跟进之后,再设基金衔接,还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既要从道理上讲清楚,更要对基金功能和公益性地质工作从技术规程层面上加以界定。
(三)整装勘查内涵的界定和规范
整装勘查工作已在全面推进实施中,但从各省(区)对整装勘查的理解和具体实践看,对整装勘查内涵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差异,其突出表现:一是对整装勘查内涵没有统一的表述;二是各省(区)整装勘查区划分、设立规模差异甚大;三是在同一整装勘查区内多部类地质工作同时开展,从区域地质调查到勘探均含其中,因此,为科学有序规范推进整装勘查的发展,建议应在深入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对整装勘查内涵加以界定和规范。
(四)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保障地质找矿突破的可持续发展
从调查省(区)看,各整装勘查区无一不是在过去长期地质调查及各类地质勘查成果资料基础上确定的,一些省(区)新的整装勘查后备基地明显不足,因此,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当前各省(区)把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都集中投到整装勘查区,以求尽快实现找矿突破的现实情况下,建议各级政府及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前期性及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基础地质调查与当前找矿突破的关系,防止急功近利,切实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保障地质工作、整装勘查可持续发展,这是当前应予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多元勘查主体利益配置与协调
当前各整装勘查区中大部均存在投资和探矿权多元主体特点,合作形式多样,利益关系复杂,勘查主体利益(或权益)协调难度大。在政府主导要求下,当前各勘查主体都把精力都先放在加快勘查,尽快突破上,对一些整装勘查后期利益分配问题尚未予以充分考虑。随着工作进程和勘查效益的实现,利益配置问题将会显现,其核心都是矿业权权益配置问题,中央与地方设置整装勘查区内都存在这种情况,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和解决之道。在探矿权仍是政府主导、掌控情况下,政府及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明确整装勘查中探矿权配置和各主体权益的保护,以调动各勘查主体积极性。
(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是一对矛盾,在生态文明时代,如何处理好这一矛盾,是关系到以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西藏地处青藏高原“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亚洲水塔”生态环境特殊;青海地处三江之源,我国“水塔”,是国家重要生态屏障;黑龙江大小兴安岭天然林覆盖率高达75%,是东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而这些省(区)又都矿产资源丰富,许多整装勘查区就落在生态功能区之中,整装勘查进程与后期矿产开发必然会对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建议在制订整装勘查总体规划中应统筹考虑整装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问题,要根据分类分级差别化管理原则,系统论证,协调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达到既保护生态环境,又合理实施整装勘查及后期开发实施找矿突破。
(原载《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建议》2011年12月14日,作者与余养力、王希凯、樊笑英、陈元旭、张兴合作撰文)

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情况及相关建议

6. 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运用充分调动了我国各个方面地质找矿的积极性

能源和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对油气、铀、铁、铜等重要矿产资源的需求呈刚性上升态势,国内供给保证能力不足,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面对这种形势,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了地质找矿新机制,并把它用在“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实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统筹协调各类资金,打造市场导向多元投资制度平台,主要利用市场力量,促进地质找矿的大突破。从两年多的实践看,这个新机制调动了五大方面的地质找矿积极性。
1.中央政府的积极性
近15年来,我国矿产资源消费保持两位数增长,石油、铁、铜、铝、钾盐等大宗矿产的进口量大幅攀升,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2009年,消费石油4.08亿吨、煤炭30.2亿吨、钢材5.7亿吨、水泥14.7亿吨,各种矿石采掘量超过80亿吨。主要矿种对外依存度分别为石油53.6%、铁矿石61%、铝58.6%、铜72%、钾盐44%、镍72%。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煤炭、钢铁、氧化铝、铜、水泥、铅、锌等大宗矿产消耗量最大的国家。
今后10~20年是我国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时期,也是世界上新兴国家发展的提速期。按照现有查明资源储量与预测需求量的分析,我国石油、铁、铜、铝钾盐等大宗矿产品对外依存度仍将居高不下,届时大宗矿产品的全球竞争将更加激烈。与急剧增加的资源需求相比,我国地质找矿相对滞后。
面对这种形势,国务院及时提出了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并且在资金上给予了充分保证,这是前所未有的。战略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用8年到10年时间,实现主要能源资源整装勘查、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及成矿远景区找矿发现,密切结合国家区域产业规划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资源产业战略西移、海域与境外招标。形成一批能源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能源资源储备体系,促进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能源资源综合勘查评价,促进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推进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体制机制改革。可见中央政府这个积极性在国家层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从我们跟踪调研的几个重要矿产资源大省及了解到的几个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省(自治区)看,他们对“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非常重视,把它列入省(自治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省(自治区)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具体抓,有规划、有具体行动方案、有组织机构、有保证措施。但是他们格外重视的目的与中央政府有所不同,即主要是为了推动本省(自治区)GDP的增长,因为一旦找到可利用的资源储量,很快就会形成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里包括财富增长效益,即矿产资源净价值所提供的社会财富,如陕北地区产油的县(市)、山西和内蒙古产煤地区的县(市),找到资源之后很快就富起来,经济发展效益明显;通过矿产资源,可以招商引资,在勘查期间、在建设期间或在形成生产能力之后,都会迅速增加本地区的生产增加值,扩大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地方社会需求水平,拉动地方经济大发展。因此具有潜在矿产资源的地区,迫切需要地矿部门组织力量,摸清他们的家底,以便作出全面部署。为此,他们在要求中央支持的同时,本省(自治区)财政也加大了支持力度,建立了地方矿产勘查基金。
安徽省规定,社会资金不能直接同公益性地质工作对接,所有矿产普查预查项目,统统进入省地勘基金的“笼子”里,矿山企业要投资找矿,也必须通过与地勘单位合作,进入“笼子”之中。普查结束后,通过市场竞标方式出让矿业权,此时基金退出,商业跟进。由此可见,安徽省政府完全垄断了矿产普查之前的地质项目,从根本上掌控了矿产资源的配置权。企业要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只能在政府掌控下,通过竞标获得。甚至可以说,省级政府的重视,已经达到了动用行政手段的程度。
3.大型国有非矿企业的积极性
大型国有非矿企业的特点是规模大、资金雄厚,与政府的关系具有天然的紧密性,财大气粗。所以把他们单独拿出来讲,是强调他们原来不是从事矿业的实体经营,而是从事诸如电力、钢铁、经贸、铁路、建筑等产业。他们所以要进入矿产勘查,完全出于企业追求赢利的本能。因为进入21世纪之后,大多数矿产品的价格都上涨了2~4倍,而它们的成本增长远远低于这个幅度。所以矿业的利润率大多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这就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一些资源大省(自治区),如青海、新疆、黑龙江、贵州、安徽、河南、西藏,都有这类大企业进入。有些省(自治区)政府还专门邀请。除了中央的国有大型企业以外,地方的非矿大企业也纷纷进入,他们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大型国有企业进入矿产勘查和开发领域,本来是推动我国矿业发展的大好事。但如果他们不是以发展实业为目标,而是通过占有矿业权待价而沽,就给我们矿业的发展注入了不确定的因素。当然,从这些企业本身的动机来讲,是无可指责的,但是从发展研究我国矿业形势这个角度分析,不能不引起重视。因为找矿突破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的目标;把我国矿产品的产量拉上去,提高国内资源的供给能力,增加资源上的安全系数,才是找矿突破的真正目的。
4.矿业企业的积极性
这里所说的企业与上面提到的根本不同点在于,它是搞实业经营的,产出矿产品。对大多数矿产品来说,就是把矿产资源从地下转移到地上,因此这类企业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是绝对的、持久的。把商业性矿产勘查交给他们,对加强地质工作来说是万无一失的。各级政府应当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坚定不移地依靠这类企业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
矿产资源从根本上决定着矿山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当地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因为每一个矿山企业的建立和持续,都是以探明可动用的矿产资源为条件的。这个条件一旦失去,不仅影响企业本身,而且殃及当地社会。大庆油田已经连续发展了50多年,就是靠不断地在矿区、在周边找到了接续的油气资源;大庆油田经过50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全面而完整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体系,而且这些体系所付出的成本,早已收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就近、就地解决接续资源,正是他们全力以赴所追求的。因此,把他们作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体,是最能胜任的。辽宁省红透山铜矿,也是个老矿山,并因开矿而立镇。前几年由于矿产资源面临枯竭,直接造成该镇的生存危机,有些商家要搬走,房价大幅下落,无人问津;后来由于在外围、在深部找到了接续资源,不仅企业起死回生,当地居民也奔走相告,城镇已恢复了生机,房价大幅上涨。这些情况说明,在商业性地质找矿中,企业的主体作用是最重要的,是不可替代的。
5.地勘单位的积极性
在地质找矿中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积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很有中国特色的。因为所谓地勘单位在中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它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号称“百局千队”。在计划经济时期,它主要靠国家财政拨付的地质勘探费存续和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则主要靠政府和社会所提供的矿产勘查投资,继续运作。因此,上述4个方面的积极性,都是它最希望看到的。上述4家的出资也就是他们的收入,4家出资越多,他们的收入越多。所以地勘单位的积极性带有很强的依附性,因此他们自嘲是“打工仔”。
地勘单位的积极性,由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追求的是地质项目的承包价款,所以具有短期性,对地质找矿长远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大。如果上述4个积极性的动机,都是追求地质找矿成果,而把勘查劳务当成一种手段,那么地勘单位的积极性则是把手段当成目的。而这正是地勘单位所坚持的事业性质所决定的。地勘单位要摆脱这种局面,就必须成为勘查投入的出资者,进而就必须实现企业化,由第五个积极性晋升为第四个积极性,即矿山企业的积极性。
上述5个积极性,确实把我国矿产资源勘查的形势推到了最佳态势,从已经取得的地质成果看,也的确令人鼓舞,但其中也缺少“商业”味道,就是这些新探明的矿产资源如何从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尚需努力。

7. 要进一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还需要处理好几个主要关系

从地质找矿新机制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所起的作用看,还需要进一步处理好地质找矿中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企业和事业(体制)的关系、勘查区块点和面的关系,力求协调推进,才能保证地质找矿本身的可持续性。
1.关于地质找矿中当前和长远的关系
地质找矿从总体上说,是为矿业的当前和长远发展作准备,即所谓“地质先行”。但地质找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它也有自己的当前和长远的布局。地质工作最重要的特点是从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点到面、点面结合。这个特点决定了必须把探矿过程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并对每个阶段规定出探明储量的级别(即判断的准确程度)。比如,通常运用的矿产资源预查、矿产资源普查、矿产资源详查和矿产资源勘探,就是反映了由已知到未知。可以把这些要求称之为地质找矿的阶段性结构。这个结构合理,可以保证地质找矿工作本身的可持续性,可以使地质找矿作为一项产业活动,能够得到稳步推进。这就是矿产勘查中的当前和长远结合。这种结合对全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一个大的省(自治区)、大的矿业集团,也是非常需要的。例如,大庆油田勘探把整体工作分为3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为评价勘探目标。主要指地质条件和油气成藏规律已经基本认识清楚,勘探方法已经基本明确,并具有一定规模可优选的经济有效的可动用储量。这类地区要加强评价,尽快提交储量。
第二层次为甩开预探目标。主要指目前基本规律还没有认识清楚,勘探重点是盆地评价或区带评价为主,重点是认识地质规律,加强地质综合研究,打一口井研究一口,把节奏控制下来。
第三个层次为储备勘探领域。主要指对大的地质条件已经有一定的认识,证实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很难有效勘探和开发的领域。这类地区不能急于上工程,必须加强地质规律研究和工程攻关,寻求有效的勘探开发方法,为将来做准备。
通过这3个层次部署和实施,可以确保大庆油田地质勘探的可持续性。
但是当前在全国进行的地质找矿战略行动,好像都处于同一个层次。从国家层面讲,提出以找矿突破为目标,既有定性的号召力,也有具体的目标要求,是完全正确的、可行的。可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也把“找矿突破”作为自己的目标,就很值得研究了。“突破”到底指的是什么?是否是找到矿点、找到矿产地就是突破?这也太容易突破了。而且不仅在找矿目标上3个层次相一致,在工作部署上3个层次也都在搞“整装勘查”,都有自己的整装勘查区。在地质找矿中“整装勘查”的具体内涵也是模糊的。在我们调查的许多地方,“整装勘查”好像是“成片普查”的同义语,有的提出在整装勘查区还要“公益先行”,更把整装勘查变成了“成片预查”。有些省(自治区)反映,现在把全省(自治区)的公益性调查所提供的找矿信息都利用起来,形成若干个“整装勘查”区。这一茬做完了,还得从头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否则整个找矿过程就要“断档”。这就是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因为从大的产业结构来说,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可动用的矿产资源、正在建设的矿山、已在生产的矿山,其结构应当大致相适应;以保持国内矿产品相对稳定的供给能力。从地质找矿这个角度,它的阶段性内部结构也应当大致相适应;否则必将出现地质找矿工作本身的不可持续。一旦出现大起大落,对我国矿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2.关于地质找矿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权的保护制度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制度,是区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两个突出特点。我国现实情况也是这样的,绝大多数矿产品的生产已经是市场配置,政府不再向矿山企业下达生产目标、配置生产要素。而地质找矿作为矿业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当然必须是市场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也就是在哪儿找矿、不在哪儿找矿,找什么矿,不找什么矿,从根本上说不是由政府决定的,而是由使用矿产资源的矿山企业决定的。可是,当前在各地区的地质找矿中,政府不仅在具体组织实施找矿突破的战略行动中起主导作用,而且在矿产普查阶段已成为真正的地质找矿主体。他们基本垄断了新取得的公益性地质找矿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划分找矿区块,作为设置矿业权的依据。进而把设置的矿业权纳入地区勘查规划,动用财政资金或地勘基金开展工作,取得成果之后通过“招拍挂”向社会出让矿业权。可以把这个过程称之为“公益先行、基金衔接、社会跟进”。这正好把已经理顺的基金和商业跟进的关系又颠倒回来了。这一颠倒就使在地质找矿中,不是市场配置资源,而是政府配置资源。当然,政府的配置也充分论证了市场的需求,也不是与市场配置相矛盾,但政府毕竟不是具体矿产资源使用者,对市场信号的反应并不十分敏感。比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省同时开展几个大的铝土矿的整装勘查,同时要形成相当规模的铝土矿生产能力;而在另一些省(自治区)也在大搞铝土矿的整装勘查,进而也要形成大规模的生产能力。这些情况如果调控不好,必然出现重复建设的局面。到那时再制止,为时已晚,已造成大量勘查资金的积压。有人说,这可以作为战略资源储备。其实这完全是一种无知。所谓资源储备,也是一种国家经济的安全需求,它需要大量财政资金的支持,由国家来购买。不是不能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就变成了“国家储备”。
当前由政府配置地质找矿项目还仅限于普查及预查阶段,影响不会太大。因为矿产普查成果(探矿权)是通过“招拍挂”出让的,体现了市场配置。但应当认识到,普查预查这个阶段,对提高找矿效果很重要,市场配置可以使资源得到优化利用,而行政配置则缺少这种运行机制。
3.关于地质找矿中企业和事业(体制)的关系
当前在地质找矿新机制的推进中普遍存在事企并行的体制和机制,这只能是过渡时期暂时存在的一种现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业性地质勘查,其市场供给主体只能是企业,不能有其他性质的经济单位。否则市场规则便无法实现,公平竞争便无从谈起。
企业和事业根本不同点在于资金的循环上。企业是从货币投入开始,到货币收入终止,再进入下一个循环。通过这个循环,实现收回的资金多于投入的资金,追求资本的增值,也就是赢利。这种循环,我们国家高度概括为4句话,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商业性矿产勘查,无疑也必须经过这种循环。从总体上说,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就是由这个投入开始,经过资金循环,在矿产品销售环节收回资金,再进行投入的大循环。在这个大循环中,当探采分离时,通过矿业权的出让收回货币,再投入用于找矿,这是小循环;当探采结合时,形成的矿业权转化为本企业的资产,通过在消耗时折旧,再用于地质找矿,也是一种循环。可见资金的循环是商业性地质找矿的共同要求。而事业体制和机制在地质找矿中不存在资金循环的问题。他们的投入是财政资金拨入的,消耗之后按年度核销,在核销时不作投入、产出对比;他们的产出如果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第二年需要投入,再由财政重新拨入,与其产出没有任何关系。
当上述两种体制和机制同时作用于商业性矿产勘查时,虽然都可能找到矿,但所付出的代价和形成的后果是截然不同的。
(1)企业的体制和机制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事业体制和机制则相对差一些。而商业性地质勘查是充满风险的,特别是预查、普查阶段,风险更大。首先是自然风险,即能不能找到可供利用的矿产资源的风险;其次是市场风险,即能不能找到市场所需要的矿产资源的风险,以及能不能找到所能接受的勘查成本的风险。因为找到的地质成果如果转让不出去,自己也无法利用,或者虽然可以利用但成本太高,造成亏损,都是企业不能接受的。所以,大庆油田提出,没有效益的储量,一吨也不能要,可事业体制则根本没有这个约束。某省基金负责人说得很清楚,即使没找到矿,也摸清了地质情况,为别人避免了风险,算达到了目的。其实,用财政资金找矿,减少商业风险,对地方政府来说根本就是伪论。因为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矿业权,通过竞标拍卖,其价格远远高于企业用自己资金找矿所承担的风险。
(2)企业、事业体制机制并存于一个市场,根本就是不公平的竞争。首先,事业找矿初始探矿区块根本不用付费,是政府给定的,而企业找矿,即便是空白地也要通过竞标购买。所以双方一起步,就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其次,企业找矿所有的风险损失,都要进入已经取得的地质成果成本之中;而事业找矿,顶多只核算成功的地质项目成本。两者在争夺同一个项目时,企业体制必然失败。
(3)企业和事业体制机制在找矿中并存,如果是一个静态的分割,那么受损失的顶多是事业投资那部分;如果不加分割,放开竞争,必然对企业体制机制找矿形成挤出效应。当前在许多地方的实际情况就是如此,社会资金投入找矿,根本拿不到探矿权,它的优越性自然无法发挥。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那么在我国矿产勘查市场上将不是优胜劣汰,而是劣胜优汰。一旦形成这种格局,不仅造成严重的效益损失,也将大大降低国际竞争力。
4.关于地质找矿中点和面的关系
地质找矿必须遵循地质工作规律是千真万确的,但对什么是地质工作规律在认识上并不一致。我认为主要是“从已知到未知,利用地质科学进行推断,用实践验证推断,循序渐进地开展”。这个特点表现在工作部署上就是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由面到点,先以成矿带为工作对象,逐步缩小范围,表现在矿产勘查阶段性结构上就是从预查、到普查、到详查、到勘查,调查面就越来越小。当前开展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普遍运用这种方法。二是由点到面,就是先把一个点搞清楚了,从成矿规律、成矿特点上找出经验,再用这个经验,往矿区外围或深部埋藏去探索,扩大找矿范围。许多老矿区为什么越做越大,就是这种方法的成功。这两种方法如果交替使用,成果一点会更好。但找矿目标不同,应有侧重。政府找矿,主要是要了解矿产资源潜力,为政府的经济规划服务,或者摸清资源家底,为招商引资服务。它不需要在点上做得太细;企业找矿则不然,它在把矿区的大致情况摸清之后,必须深入一个点,探明高级别储量,提供开采。以后在开采中,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已探明储量的级别。这样可以经济有效地投放资金,不致造成资金的积压。
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当前找矿突破行动由点到面,做得很出色,有的拉网式普查,动作很大,称之为“大手笔”、“大动作”。这也充分反映了政府主导性地质找矿的目的,因为它确实有利于尽快摸清家底,掌握资源潜力。但从全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找矿效益的角度看,也应当重视由点到面的找矿突破。从许多实践经验看这种突破,找矿效果更显著,不宜把地质勘查能力都集中到面上。
贵州省水银洞金矿,原来因为品位低,不好选,而被加拿大的探矿公司放弃。后来福建紫金矿业闻讯而至,利用他们所特有的技术和眼光,与贵州省地矿局、105队合作,很快取得了突破,并投入了生产。从2001年开始,经过3年勘探,提交金资源量54.63吨。在这个突破的基础上,他们运用已有的经验和进一步升华的理论,很快在外围取得了突破。先后提交《贵州省贞丰县水银洞金矿东矿段普查地质报告》、《贵州省贞丰县水银洞金矿雄黄岩矿段59-97线详查地质报告》,新增金矿储量51.83吨;《贵州省兴仁县柴木函金矿区太平洞金矿236-308线勘探地质报告》,新增金矿储量29吨,《贵州省兴仁县柴木函金矿区太平洞金矿香吧河矿段详查地质报告》,新增金矿储量8.57吨。由此可见,点上深入突破,可以带来大范围的面上的突破。

要进一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还需要处理好几个主要关系

8. 逐步改革和完善地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取得地质找矿成果的新突破

张瑜麟 曹迪明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正在全国展开。这次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和继续;是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地质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地质工作根本转变的重大举措;是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处在关键节点,更好地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大讨论活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提升地质工作服务能力,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是本次活动的根本要求。“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中要按照徐绍史部长“统一思想,聚焦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固有模式,使地质找矿工作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又服务于自身的改革发展”的要求。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找准各单位存在制约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创新体制与机制,以一种合理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地矿行业科学发展。
长期以来地勘行业的改革一直是有关各方讨论的热门话题,而且地勘行业的改革也从未停止过,从地勘单位的建立开始,地勘单位就经历了多次分与合和不同归属的变化,尤其是工业部门的地勘单位更是如此,但是,地勘单位的事业体制并未进行根本的变革。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地勘单位的改革才开始逐步进行,并于近几年开始实质性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但是,为何要对地勘单位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对地勘单位进行改革?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想法和说法,但是各方都应明白:对地勘单位的改革只是一种手段,稳定和谐地进行改革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长期过程,而改革根本目的之一就是增强地勘单位的活力、快出找矿成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而地勘单位的改革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本人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的经历,下面谈几点体会:
一、地勘单位的改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地勘单位伴随着新中国成立而组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兴起,同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近50年来,为国家的发展、财富的积累、人民的小康作出了国人公认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和向发达国家的迈进,以及全球对资源需求强度的大幅攀升,提高全国的资源保障程度,确保国民经济科学、稳定的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的重大问题。但是,地勘单位几十年的事业体制和工作机制及存在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因此,必须不断地对地勘单位进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并逐步给予完善和创新。
二、进一步明确地勘单位改革的目的
“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国办发〔1999〕3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地勘单位的改革方向和有关措施,地勘单位的改革目的得以明确表述。特别是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进一步融入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资源型企业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的观念进一步深入到地勘单位的日常各项工作中去,地勘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河南省近几年两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在取得良好地质找矿成果的同时,使得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人员素质、技术装备等方面得到大大加强。但是,地勘单位的现有体制仍是制约地勘单位科学、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对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和完善已经成了各个部门关心的大事。但是,进一步明确对地勘单位改革的目的,是制定科学、适用的改革方案的基础,是地勘单位体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前提。
地勘单位体制改革的目的:首先,要有利于地勘单位找大矿、快出成果,从而提高对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程度;其次,地勘行业历史长,在过去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遗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欠账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正视地勘单位存在的基础薄弱、欠账过多、经营性资产少、离退休老人多、工作岗位艰苦、社会地位不高、人才青黄不接等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出台各项有关政策,帮助地勘单位解决这些问题,使得地勘单位尽快得以和谐与稳定,为地勘单位体制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三,通过改革,使地勘单位尽快变成一支技术装备精量、人员精干高效、能打硬仗、充满活力与工作激情的队伍,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竞争,从而为快出地质找矿成果奠定基础;第四,要明确对地勘单位的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第五,要认识到地勘单位的特殊性,地勘单位是一个从事特殊工作的事业单位,它是一个以事业单位性质获取政府资金支持,而为政府进行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极具探索性和战略性的工作,这种工作具有较大的超前性、不确定性和长周期性,它的工作成果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经济的发展前景和速度。地勘单位虽然是一个事业单位,但它确有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特点,它是一个事业型的生产和科研探索单位,它不像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设计和生产周期生产出预期的产品,获得预期的利润,更不像纯事业单位一样,只进行事业费用的消耗,而没有具体的产品。地勘单位在消耗国家事业费用的同时,也在为国家生产着产品———地质报告,这种产品有的有地质资源储量,有的没有地质资源储量,但是,都是一种有形的地质成果。因而,地质勘查单位具有事业和企业的双重性质和特点。
三、稳步和谐、循序渐进地推进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与完善
进行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与完善,必须全面认识和熟悉地勘单位的成长历史和地勘行业的特殊性及与其他事业单位的差别。这些特殊性和特殊问题决定了地勘行业的体制改革不可操之过急,而要稳步和谐、循序渐进地推进。以汪明部长“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座谈会暨地勘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找矿项目表彰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遵照“对地勘单位主要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管理模式,也就是‘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因此,地勘单位改革主要就应围绕这个核心而开展”的指示,可以按照以下模式对地勘行业的体制和机制进行改革:
(一)公益性地质工作单位与事业性地质工作单位分开运行
(1)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精干的公益性地质队伍。公益性地质队伍完全从事政府下达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其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分别列为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之中;项目经费则按实际工作量核定,分别由两级财政列支,确保公益性地质队伍的高效运行。对公益性地质队伍提交的各项成果,如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地质地形测绘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成果,要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尽快向全社会公开,提高其成果的利用率,真正做到公益性地质成果公开化、公众化、服务社会化。
(2)对从事事业性地质工作的单位,要做到以事业费用来保证队伍的稳定和运行,以企业化管理的机制来搞活地勘单位,增强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事业性地勘单位在现阶段可首先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行,在保持“人员事业身份不变、事业编制不变、财政拨款政策不变、管理和归属不变”的“四不变”基础上,以事业单位的性质承担政府非公益性的各类有关项目,充分发挥地质勘查等方面主力军的作用,确保各类政府项目成果的高质量提交,为缓解资源瓶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借助有限的事业费用和政府项目费用,来保持事业性地勘单位的正常运行,达到长期稳定队伍、用事业身份来吸引和留住人才、逐步打好经济基础、进而为推动企业化改革做好准备的目的。
在做好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同时,各级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地勘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企业经营和企业分配机制等方面的探索,首先,鼓励事业性地勘单位积极以企业化的机制去承担各类商业性工作项目,在为社会、为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各项技术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在弥补事业费用不足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单位经济实力增强、机制的激活、人才的良性流动和企业经营及市场竞争能力增强的目的;其次,鼓励事业单位发挥自身的高新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进一步拉长地勘行业的产业链条,不断向矿业开发的采、选、冶和地基施工、建筑、地下无损探测、高精度测绘等产业延深,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而且,同行业的经验、许多矿业公司的成功运作都表明,走探采一体化和大企业集团联合勘查开发的路子,才是地勘单位生存发展的长久之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储备各类人才、锻炼市场队伍、探索企业化经营管理的目的。
(二)为地勘单位的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地勘单位的各项改革要在省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才能够平稳推进。因此,对地勘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给予优先解决和考虑,对改革中所需的各项优惠政策要给予大力支持。
(1)允许地勘单位和地勘单位成立的企业性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地质勘查资质共用的政策。使地勘单位的人才在保留事业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在两个单位间互为所用,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和工作热情,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从而对事业型地勘单位的企业化经营管理进行探索和尝试。
(2)将探矿权优先配置给地勘单位,是快出地质成果的基础。考虑到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和事业单位性质,在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前,各地政府在年度探矿权出让计划内,首先,按照地勘单位优先的原则,由各地勘单位优先获取探矿权,对地勘单位申请的探矿权优先给予批准;然后,再面向社会进行招、拍、挂。
(3)对国有地勘单位及其公司拥有的矿业权,按照国家“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尽可能创造宽松条件,支持其拥有的矿业权保值和增值。
(4)对地勘单位提交的地质成果报告,优先由地勘单位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进行采矿和开发工作;对国有地勘单位承担的国家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优先开发,各地市、县政府给予支持;凡由政府转让开发的,勘查单位按照不同矿种和矿床规模享有20%~30%的利润收益。前期政府的投入费用可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协商回收。
(5)对国有地勘单位承担的国家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取得的找矿成果,由省政府按照不同矿种和矿床规模给予地勘单位和有关技术人员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6)尽快出台具体办法或允许各地勘单位建立和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允许地勘单位和职工投资政府和国家的所有地质勘查项目和风险找矿及矿业开发,进一步激发广大技术人员积极主动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服务的同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稳定地质人才队伍。
(7)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基地水、电、气、暖、路等管网老化改造和亟待增容的历史遗留问题,改善职工生活条件。
(8)针对地勘行业存在的地质勘查工作有效投入不足,矿产勘查逐年萎缩;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矿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地质科技研究工作薄弱,地质科技人员流失严重,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利用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削弱,基层和第一线地质专业人员缺乏,地质工作出现人才断层等问题。政府一要在原有事业费用拨款方法的基础上,逐年以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投资带动地质勘查的投入,加速地质成果的提交;二要加强地质勘查矿产开发规划管理,正确引导地质勘查工作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三要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立健全矿业权信息公开、评估、交易等制度和规则,尽量降低地勘单位作为矿业权人一级市场的资金成本和风险;三要加大矿业权市场秩序整顿,优化地勘工作的外部环境,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四要加强地质院校的专业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使用、激励制度,从而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造就一大批品德优良、吃苦耐劳、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地质技术骨干队伍。
(9)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及其对地勘工作的影响,要制定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地勘单位和企业、金融部门联合,积极走出国门,进行矿权收购和资源性企业的收购及联合勘查工作,为今后经济形势的好转及保障国内资源的需求提前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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