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和手续有哪些

2024-05-10 18:41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和手续有哪些

(一)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的条件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不论企业属于何种组织形式,是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后的一定期间内,都应按注册资本筹足实收资本。以后企业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然引起实收资本的增加,使其超过原注册资本。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2、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企业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二)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办理的手续
按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可见,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须办理必要的手续。首先,应对历年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具备增加实收资本的条件;其次,将增资方案交由股东大会讨论,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第三,需要向社会增发股票,还须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第四,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所引起的实收资本增加超过原注册资本20%时,则应先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中所说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2006)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属于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应计入资本公积。因此,新投资者新投资的成本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所占份额的投资属于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用该资本公积增资,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增资部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文件规定,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对企业的影响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和手续有哪些

2.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一、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
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二、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是企业增加资本的主要途径之一。虽然将资本公积转为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但是,由于其涉及企业实收资本的增加,所以就必须具备增加实收资本的条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着限定性条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资本(或股本)溢价属于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因而在税收的层面上而言,涉及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基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因此,对投资双方而言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扣缴问题。拓展资料资本的主要特征1.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2.资本是一种运动3.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体现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范畴。资本是一种支配权,对物的支配权。在资本主义逐渐是生产资料与生产者分离后,也就是在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造成了大量无产者之后,这种对物的支配权就是资本获得了对劳动力的支配。要获得这种支配权,首先要求资本是一种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力量。资本是一种在古希腊奴隶制条件下就已经高度发达的经济范畴,单只是在近代的生产力基础上,才允许其获得这种统治地位。被集体使用、不能被分割的生产资料之所以能被独占、分割,是因为它是资本。在资本主义下,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失去了意义,仅仅被当成一个价值额。当生产资料转化为一个价值额,它既能被独占,也能被无限分割,可见资本是现代私有制存在的最后理由。资本是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在单纯的商品交换中,一方取得的不会比另一方多,双方遵循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取多予少只有在不发达或垄断的市场中才会存在。如果资本家不能在交换中取得更多,生产的规模又如何过大?这当然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所引起的资本贬值来达到,可是资本的贬值尽管可以使原有资本获得更大的购买力,使生产扩大,可是它却不能产生利润。利润意味着资本家获得的比付出多,意味着一个白白获得的差额,这个差额无需他付出任何代价。这个差额是不能在商品交换中产生的,但它也不是在真空中出现的。这个差额来至于剥削,意味着工人的获得与付出是不等量的,它是工人为资本家创造了这个利润。当利润被投入到生产中,再次开始这个过程,实现了自身的增值,这个价值就转化为资本。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4.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条件是什么?以及作用有哪些

一、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条件是什么?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条件是:
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处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一旦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就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涉及所得税时,还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股权投资准备不可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将其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该部分资本公积方可用于转增资本。
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作用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作用是: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
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三、什么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按照法定程序转增公司资本,并按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无成本地发行股票。
简单来说,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5.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着限定性条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资本(或股本)溢价属于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因而在税收的层面上而言,涉及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基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因此,对投资双方而言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扣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资本公积金”的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的解释,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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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6. 哪些资本公积可直接转增资本

《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处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一旦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就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涉及所得税时,还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股权投资准备不可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将其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该部分资本公积方可用于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不可直接转增资本得有: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根据新准则规定,如转让该被投资单位股权,则应将该项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8]5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贵部上证上函[2008]109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这部分差额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准则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于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转入当期损益,故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考虑日后行权时应转出,该项资本公积在行权前不得转增资本。
5、金融资产重分类产生的差额,根据规定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金融资产被处置前不得转增资本。

7. 哪些资本公积可直接转增资本?

《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x0d\x0a\x0d\x0a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处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一旦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就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x0d\x0a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涉及所得税时,还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股权投资准备不可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将其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该部分资本公积方可用于转增资本。\x0d\x0a\x0d\x0a资本公积不可直接转增资本得有:\x0d\x0a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根据新准则规定,如转让该被投资单位股权,则应将该项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x0d\x0a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8]5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贵部上证上函[2008]109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这部分差额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x0d\x0a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准则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于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转入当期损益,故不得用于转增资本。\x0d\x0a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考虑日后行权时应转出,该项资本公积在行权前不得转增资本。\x0d\x0a5、金融资产重分类产生的差额,根据规定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金融资产被处置前不得转增资本。

哪些资本公积可直接转增资本?

8. 什么条件下允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一、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
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二、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是企业增加资本的主要途径之一。虽然将资本公积转为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但是,由于其涉及企业实收资本的增加,所以就必须具备增加实收资本的条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