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政策是什么

2024-05-06 15:58

1. 甘肃省医保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制度主要适用于农村地区,与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不同的是,它并非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也没有国家财政给予资金支持,而是在农村地区,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筹集医疗经费,为农民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济制度。合作医疗制度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普遍推行于60年代中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甘肃省医保政策是什么

2. 甘肃省职工医保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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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职工医保卡交费后就能用。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说明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缴费时间】:医疗保险种类有很多,职工医保有单位代扣代缴,每月会固定的从工资中进行扣除。【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8%,职工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2%。【缴费年限】:职工到达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2012年起2年或6年过渡至2016年)。不足此年限的,需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也可按正常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逐年缴纳)缴满上述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2001年底前,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视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也可视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间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医疗保险,几月份来办理就从几月份开始缴费,6月份来办理就从6月份开始缴费,并从6月计算缴费年限;7月份来办理就从7月份开始缴费,同时计算缴费年限。【温馨提示】由于医疗保险是先缴费后享受,为了避免缴费人由于迟交医疗保险费而影响其医疗保险待遇,所以每年的6月30日前可一次性交至次年的6月30日;只要在上次缴费时间段显示的截止日以前缴费,都是正常缴费。职工医保最新政策【保停3个月视为退保】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工作期间个人账户予以保留;重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可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月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自补缴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3. 甘肃省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 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甘肃省医保报销政策

4. 甘肃省医保异地政策是什么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长期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2.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一)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二)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三)就医地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3.异地就医备案登记需要的材料:(一 )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三)本人异地《户口簿》或居住证(四)参保地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案》第一条 参保人员中异地长期生活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创业、上学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探亲、旅游、短暂的出差等急诊除外,跨省异地就医前,不含境外医疗,需按有关规定向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就诊时需选择就医地辖区内已联通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其他省市治疗的参保人员,由个人或其委托人在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批准转诊申请后,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经办机构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甘肃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上传相关信息数据。异地长期生活居住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依据参保人的申请确定,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二条 明确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等,按服务项目直接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跨省异地就医按以上政策办理基本医保结算后,回参保地执行健康扶贫相关专惠政策。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前往异地就医住院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5. 甘肃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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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重大疾病报销比例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甘肃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6. 甘肃省2021年医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1、建立统筹账户:这个变化对已退休人员没有影响,但对在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过去医保账户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现在好了,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计入统筹账户,用于统筹共济,比如46周岁以上为1.6%计入统筹账户,不在计入个人账户,相当于原个人账户的钱缩水了,但是由于统筹共济,医疗保障能力更强了。
2、普通门诊可以报销:这项新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最少50%,简单点来说就是看病不管是否住院,只要在可报销范畴内,门诊直接给予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参保扩面
(一)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各地在加强和改进参保缴费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的原则。要立足保基本、全覆盖,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7. 甘肃省省医保有卡吗

甘肃省医保卡补办得的时间:政策规定社保卡的补办期限为45天,但因办卡人员集中、量大,办卡时限可能会延长,建议到街道办理临时卡以方便就医。另外,可以拨打12333转社保卡工作人员查询办卡进展。医保卡补办流程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2、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3、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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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省医保有卡吗

8. 甘肃省医保政策有哪些?

      甘肃省医保政策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先看病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有效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政策    
       (一)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各地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累计医保基金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25%的前提下,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对所有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适度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保障水平,2018年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新增的20元中,10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达不到大病保险条件,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或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医疗救助条件,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进行补偿。资金不足部分由各统筹地区研究解决。  
       (二)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018年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新增的20元中,10元由省级统筹,用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补偿基数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不含2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补偿基数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72%;1—2万元(含2万元)报销77%;2—5万元(含5万元)报销82%;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7%;10万元以上报销90%。  
       (三)实施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时,由省级财政予以弥补。  
       (四)探索建立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试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先看病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一)扩大“先看病后付费”覆盖面。按照分级诊疗管理规定,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城乡参保居民患50种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押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不设起付线。从2018年6月1日起,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看病后付费”。  
       (二)推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按照分级诊疗管理规定,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城乡参保居民患50种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合规费用,相关部门要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患者出院时只交个人自负费用。从2018年6月1日起,全省城乡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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