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2024-05-13 14:21

1.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 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 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2.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3.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
1.退市之后,如果满足重新上市要求,可以上市;
2.退市之后的股票,业绩,公司发展都比较差,要重新上市难度比较大;
3.不要去赌退市之后的公司重新上市,成功率非常低。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的改革,我们股市退市制度也越来越全面,ST股成为了退市的主力军,退市之后的股票都会去到新三板,这些股票还有重新上市的机会,只要满足新股上市要求,他们可以二次上市。创业板的股票退市之后也可以重新上市,只是退市之后要上市非常难,毕竟退市的股票基本上都处于连续亏损状态,公司发展也遇到很大问题,能够重新上市的企业概率太小,不建议投资者去参与这样的投资。

一、创业板股票退市之后只要满足重新上市要求就可以上市
不管是主板还是创业板的股票,退市之后都会去到新三板,新三板的企业可以重新上市。
只要满足上市的条件,退市之后的股票都可以重新申请上市,只是能够重新上市的企业非常少,概率非常低。

二、不建议投资者参与赌企业重新上市
现在有部分投资者,对于要退市的股票进行分散投资,因为股价比较低,只要有一个企业重新成功上市,基本上就会把钱赚回来。
这种思路确实没有任何问题,同时也冒了很大的风险,主要原因就是退市的企业基本面都比较差,经营连续亏钱,公司处于非常困难阶段,要想重新上市,难度非常大,不建议投资者参与。

三、不要被企业重新上市的巨大收益诱惑
股票重新上市,股票价格肯定要翻几倍,这对很多投资者是非常大的诱惑,面对这种诱惑,我们要学会拒绝。
股市不是任何钱都可以赚,放弃一些高难度的赚钱方式,可能才是更多投资者最好的选择。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

4. 在科创板终止上市的企业,还能再申请上市么?

您好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后,符合上交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再次上市,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随时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但是因欺诈发行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上交所不再受理其再次上市申请;因重大违法等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之日起的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上交所不再受理其再次上市申请。【摘要】
在科创板终止上市的企业,还能再申请上市么?【提问】
您好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后,符合上交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再次上市,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随时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但是因欺诈发行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上交所不再受理其再次上市申请;因重大违法等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之日起的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上交所不再受理其再次上市申请。【回答】
不管是主板还是创业板的股票,退市之后都会去到新三板,新三板的企业可以重新上市。只要满足上市的条件,退市之后的股票都可以重新申请上市,只是能够重新上市的企业非常少,概率非常低。【回答】

5. 创业板退市以后可以再重新上市吗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创业板退市的公司不能重新上市。创业板公司在退市后将进入股转系统的专门层次挂牌转让,不再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为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创业板要求有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及时做信息披露,并发布退市公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创业板退市以后可以再重新上市吗

6.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摘要】
创业板退市后还能重新上市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伙伴金融分析师雨菲,用5分钟整理答案,我将竭尽所能回答您的问题,满意麻烦5⭐赞哦~谢谢🌹【回答】
我正在帮您整理资料😊,请您稍等马上回来🎉🌹。【回答】
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创业板退市的公司不能重新上市。【回答】
创业板公司在退市后将进入股转系统的专门层次挂牌转让,不再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为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创业板要求有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及时做信息披露,并发布退市公告。【回答】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回答】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回答】

7. 创业板退市以后可以再重新上市吗


创业板退市以后可以再重新上市吗

8.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符合上市条件就可以重新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