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

2024-05-12 10:51

1. 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

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一、股东权有什么特点?
股东权主要有以下特点:
1、股东权是一种社员权;
2、股东权内容具有综合性;
3、股权是出资者的权利,即出资者通过向公司出资,以丧失其出资财产所有权为代价,换取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4、股东权的其他特点。
二、股东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股东权利分类有:
1、根据股东权的性质,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经股东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也称为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根据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也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与股东的基本权益有关,如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等。因此,公司法或商法往往明确规定这些权利,并以强制法的形式赋予股东;
2、根据股东权的内容,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我利益权是指股东以自身利益为目的行使的权利,如要求分红、分配剩余财产等。这种权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就可以行使。共同利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因此称为共同利益权投票权、咨询权等权利一般需要与其他股东一起行使。自我利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同利益权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股东的财产请求权,而共享权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和支配;
3、按行使股东权可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可以自行行使的权利,自利权和共利权的表决权是单独股东权。
三、公司法有关股权的规定有哪些?
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是股东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而且股东个人对其有完全的支配权,股权出资可以使用现金出资,也可以使用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等来进行出资。
3.一旦股东将自己的财产投资于公司以后,财产就转化为公司所有,股东也需要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

2. 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

有。公司资金的支配权掌握在公司股东大会手中。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3. 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

法律分析: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

4. 公司股东之间是有支配权的吗?

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是否有拥有权?

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是否有拥有权?

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是否有拥有权?

没有,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拓展资料: 1、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2、 有限责任公司是国企吗 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国企。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而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国企中有些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些单位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也不全是国企,也有私人企业。 3、 有限公司是私营企业吗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私营企业,但不限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也包括有限公司,但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 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要上市,必须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5、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吗 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只有发行了股票才能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话就是两者都能发行了。如果遇到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一定就是骗局,请务必注意。 6、 公司法不设股东会是否是可以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可以不设股东会。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

7.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权利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和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4)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及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中“控股股东”是什么意思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挣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的股东。
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得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权利

8. 公司法对控股股东有哪些权利?

控股股东可以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是:
(1)控股股东在重组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保证社会职能的分离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机构和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有义务诚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3)控股股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
(4)控股股东不得履行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的任何批准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当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6)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与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