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审核需要多久

2024-05-04 20:49

1. 并购重组审核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并购重组审核一般要六个月。一般6个月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批复或者不批复的决议。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增强审核透明度,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并购重组审核需要多久

2. 并购重组审核结果一般多久

3个月是最长的期限规定,审核时限已经从3个月缩至20日。对于涉及多项许可的并购重组申请,证监会实行“一站式”审批,即对外一次受理、内部协作分工、归口一次上会、核准一个批文。按照规定,并购重组审核时限为3个月,目前证监会已经将平均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左右。
一、并购重组审核要多久      并购重组审核一般要六个月。一般6个月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批复或者不批复的决议。      二、公示以表格形式列示行政许可申请项目      每周更新一次。对于截至本公示日已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下一个公示日不再公示。      三、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      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申请人、申请项目名称、(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评估机构及签字评估师。四、分道制评价结果信息。      根据2013年10月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我会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合并分立)划分为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分道制信息于受理后在"审核类型"一栏公示。收购报告书审核和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行政许可项目,以及10月8日前受理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不适用分道制。五、接收申请及审核进度。      包括:接收、补正、受理、反馈、反馈回复、并购重组委会议和审结7个主要环节,公示每个环节的具体日期。其中,受理环节包括了受理、申请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等情形;审结环节包括了核准、不予核准、终止审查等情形。具体情形在备注中予以说明。六、备注。      包括:申请撤回、不予受理、申请人落实补正意见中、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申请人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中、征求相关部委意见中、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立案稽查暂停审核、行政处罚终止审查、消除影响恢复审核、实地核查、举报核查、申请人申请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申请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财务资料更新过程中、不予核准、终止审查等。七、投资者如需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详细情况,请查阅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并购重组审核要多久      ?小编根据法律规定,给出的准确答案是六个月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批复或者不批复的决议。对于做出批复决议的,上市公司可以进行并购重组活动,而拿到不批复决议的企业,则不能进行并购重组活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沈阳律师。

3. 并购重组审核要多久

并购重组审核一般要六个月。一般6个月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批复或者不批复的决议。
一、公示以表格形式列示行政许可申请项目
每周更新一次。对于截至本公示日已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下一个公示日不再公示。
二、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
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申请人、申请项目名称、(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评估机构及签字评估师。
三、分道制评价结果信息。
根据2013年10月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我会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合并分立)划分为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分道制信息于受理后在审核类型一栏公示。收购报告书审核和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行政许可项目,以及10月8日前受理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不适用分道制。
四、接收申请及审核进度。
包括:接收、补正、受理、反馈、反馈回复、并购重组委会议和审结7个主要环节,公示每个环节的具体日期。其中,受理环节包括了受理、申请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等情形;审结环节包括了核准、不予核准、终止审查等情形。具体情形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五、备注。
包括:申请撤回、不予受理、申请人落实补正意见中、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申请人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中、征求相关部委意见中、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立案稽查暂停审核、行政处罚终止审查、消除影响恢复审核、实地核查、举报核查、申请人申请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申请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财务资料更新过程中、不予核准、终止审查等。
六、投资者如需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详细情况,请查阅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

并购重组审核要多久

4. 并购重组一般审批多长时间

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的时候,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完成审核流程过后才能完成并购重组。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法律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二)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有利于提高公众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众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有利于公众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5. 并购重组审核多长时间?主要审核环节是什么?

一、并购重组审核多长时间
根据最新的信息,并购重组审核时间最短21天可以完成。最长不会超过30天。
二、主要审核环节简介
(一)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初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
(三)反馈专题会
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
(四)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
(五)审核专题会
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审核专题会讨论决定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通知相关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停牌事宜。审核专题会讨论后认为重组方案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重组会审核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并购重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
并购重组委会议拟定召开日的4个工作日前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重组委委员名单等。并购重组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5名委员参会,独立表决,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审核结果公告。并购重组委会议认为申请人应就相关问题进一步落实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
申请人应当在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监管部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上市公司监管部对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向参会委员反馈。
(八)审结归档
上市公司监管部履行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签批程序后,审结发文,并及时完成申请文件原件的封卷归档工作。

并购重组审核多长时间?主要审核环节是什么?

6.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最短21天可以完成,最长不会超过30天。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多长时间
债权申报期限是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的固定期限。在法定范围内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破产申请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不得参与破产程序行使权利。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三)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四)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五)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二、交通事故无责方扣车最多几天
一般情况下,扣留时间不得超过28天。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至最长68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放车时间依据事故处理的程度而定:1、一般的小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鉴定,主要鉴定车速、刹车系统是否好用、发生事故的碰撞痕迹等。2、完成鉴定后,就应该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后的3天内,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3天内给予答复是否批准复议,批准复议的,必须在30天内给出复议结果。
三、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上市公司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交易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期间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
逾期未提供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7.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上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并购重组新政明确规定,将全面放开对上市公司现金收购、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等并购重组行为的审核,即这些资本运作行为不必再经过证监会的审批就可实施。而且,即便是对于还得需要审核的并购重组行为(借壳除外,借壳的审核仍等同于IPO),如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收购,也是简化了审核,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分道制审核来缩短审批时间。同时,证监会此次还取消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规模的限制,此前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利用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时,交易金额不得低于1亿元,创业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另外,并购重组新政中还有其他四个看点,一是上市公司向非关联方购买资产时不强制要求做盈利补偿;二是增加了重组发行价格的参考定价;三是增加了购买资产的支付手段,包括用优先股、债券等;四是再次明确创业板不许借壳。
在申请材料方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书面申报材料从原来的10套左右减少到2套,其他材料只需要报送电子版。“这也为申报企业大大节约了成本。”该负责人说。对于涉及多项许可的并购重组申请,证监会实行“一站式”审批,即对外一次受理、内部协作分工、归口一次上会、核准一个批文。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并购重组审核时限为3个月,目前证监会已经将平均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左右。
上述负责人说,分道制下,好公司、好中介、好项目的并购重组申请将得到豁免,直接上并购重组审核会,这将进一步减少审核周期。按照目前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定价是把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作为换股价格。
一、分道制
分道制是指证监会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核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将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决、差别审核”原则,由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财务顾问分别对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能力、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三个分项进行评价,之后根据分项评价的汇总结果,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入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
二、并购重组的好处是什么
企业并购重组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战略选择。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并购重组日益受到许多跨国公司乃至国家政府的极大关注。在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成为国有企业优化结构和加快发展的重要形式。企业之所以进行并购重组,目的就是要整合资源,帮助企业实现某种战略目标。
1、通过并购扩大企业规模来实现规模经济。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对资产进行补充和调整,使产品和服务的单位成本逐步下降,达到经营成本最小化,同时实现产品内的深化生产。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
2、整合各类资金、技术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减少市场竞争,提高自身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为自己企业在商海竞争填加一定的砝码。市场竞争如此残酷,企业只有做大做强,不断充实自身实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规模大的企业,伴随生产力的提高,销售网络的完善,市场份额将会有比较大的提高。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一方面可以减少竞争者的数量,使行业相对集中,增大进入壁垒;另一方面,当行业出现垄断时,企业可凭借自身垄断地位获得长期稳定的超额利润,这种大公司不易受市场环境影响,在利润方面的变化比小公司小。
3、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获取超额利润。品牌是价值的动力,同样的产品,甚至是同样的质量,名牌产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普通产品。并购能够有效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多的利润。
4、通过并购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融资能力,引进人才。企业通过多方吸纳成功的经验,可以明显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率,保持本企业生命体常绿常新。
另外尽管目前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但想从茫茫人海中筛选出适合自己企业的人选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的。通过并购重组,并购企业可以通过吸纳被并购企业高科技人才的方式迅速更新自身管理机构和技术部门,达到人才整合。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上的规定

8. 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要多久

法律分析:并购重组审核通过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如果申请的公司少就可能会快一些。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增强审核透明度,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核人员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条 审核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证监会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与申请人、中介机构或请托人私下接触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得收受申请人、中介机构及请托人的财物,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第四条 审核人员应当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核过程知悉的商业秘密得探询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信息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签批意见等信息。
第五条 审核人员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对应回避事项施加影响。审核人员应当遵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与监管职责有利益冲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