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维修基金有凭证吗

2024-05-01 11:24

1. 交完维修基金有凭证吗

法律分析:交完维修基金有凭证。交房屋维修基金有发票,房屋维修基金的票据是由当地房管部门开具的,同时在房管局维修基金窗口有存档。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在接受经营服务后,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交完维修基金有凭证吗

2. 房屋维修基金交款凭证掉了怎么办

房屋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出现情况,必须尽快进行补办,方法如下:
第一、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二、准备自己的工作证明和公积金等一系列资料。备用复印件一份。
第三、准备好资料尽快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核。

3. 维修基金怎么交

一、维修基金怎么交1、维修基金缴纳流程如下:(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专用数据;(4)交纳人持收据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二、缴纳契税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1、备案合同;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3、缴纳人的身份证;4、房屋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单。

维修基金怎么交

4. 维修基金怎么交

《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买人应交纳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通知》还规定,此基金向市或区县小区管理办公室交纳,由其代管,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小区办将其移交管委会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企业代管。管委会成立前,基金使用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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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可以由业主自己交纳,业主也可委托开发企业代收,那为什么有些开发商一定要在入住前强行收取此基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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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部分购房人并不急于办理产权证,也就不急于交纳此基金,这样,当房屋在保修期后需要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没有交纳此基金的业主就会"沾"已交基金业主的"便宜",这是不公平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开发商占用资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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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维修基金在哪交

维修基金在开发商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并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维修基金在哪交

6. 维修基金在哪交

问题一: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呢?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 *** 监督”。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弧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问题二: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在哪儿交  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时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然后开具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发票。契税要看的,有的开发商也代收的,有的不代收,不代收的话在交房后的十个工作日里到地税局自行缴纳。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问题三:契税 维修基金 怎么交到哪里  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时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然后开具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发票。契税要看的,有的开发商也代收的,有的不代收,不代收的话在交房后的十个工作日里到地税局自行缴纳。 
  
   问题四: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交到那里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问题五: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呢?是直接交到银行吗  维修基金到底交给谁 
  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用票据。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 
  
   问题六:楼房的维修基金去哪里交都需要带什么  新房:购房合同(证明买的房子面积大小,以确定选择多大的税率),购房发票(证明花费多少钱);二手房还要有评估文件,证明你的房子值多少钱,收税以此为基数*百分比=契税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能带的证件都带上; 
  契税应该是到财政局交;维修基金到房产管理部门交 
  
   问题七:房屋维修基金去哪里交带什么材料  新房 带上购房合同 身份证 维修资金交费通知单 身份证 到房产局指定银行交 二手房 拿房产证 原房主维修资金第二联 身份证 到房产局办理过户 
  
   问题八:房屋维修基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缴纳的  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12月16日颁发,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 
  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问题九:维修基金在哪里交是房产局还是地税局  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问题十:哪位知道房屋维修基金去哪交  维修基金按照总房价2%左右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7. 维修基金怎么交 怎样交维修基金

 缴纳人照实填好检修基金单独立户卡,住宅小区工作员核实单独立户卡和有关原材料,并核准检修基金金额。缴纳人核查输出打印的单独立户卡并签名确定。缴纳人向住宅小区服务处缴纳检修基金,缴纳人在交易单位申请办理立契产权过户手续或到所有权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登记。以上就是维修基金怎么交相关内容。
  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 、屋顶防水隔热板毁坏或漏水;
   2 、房屋建筑墙体降水泄露,造成墙体内表层浸泡;
   3 、别墅地下室渗水或存水;
   4 、房屋建筑墙体外装饰设计层的缝隙、掉下来或是空隙率超出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标准值的;
   5 、房屋建筑隔热层毁坏或是掉下来,或是房屋建筑隔热层差导致墙体内表层返潮、冷凝水、起霜、长霉的;
   6 、墙体、室内楼梯、公共性过道产生裂开、生锈、出泡、涨缩、蜕皮、环境污染;
   7 、公共区域的阳台、门厅悬挑脚手架檐、室内楼梯、护栏、保养墙、庭院门毁坏;
   8 、公共区域的窗门、窗纱等毁坏。
  本文主要写的是维修基金怎么交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维修基金怎么交 怎样交维修基金

8. 维修基金怎么交

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方法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2、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如果小区里面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应该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以及平时工作中巡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