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对象

2024-05-08 02:27

1.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对象

本基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募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的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对象

2.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介绍

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目标为50亿份基金单位。预定30亿份基金单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采用“总量控制、限额发号、领号预约、凭号认购”的方法;预定20亿份基金单位向机构投资者销售,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的方法;对个人投资者销售额度中认购不足、无效认购或因计算造成的尾差部分,归入机构投资者可销售额度。

3.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面值

费率和有关本基金认购数额的计算基金单位面值为1元。基金认购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 基金单位面值认购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保留至1个基金单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率分为1.2%和1.5%两档:一次认购金额1万—1000万元(含1万元,不含1000万元),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5%;一次认购金额高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2%。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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