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2024-05-10 14:48

1. 全国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2011~2013年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局3年,在此期间,全国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资金呈现先增后减的态势。其中,2011年投入355.04亿元,同比增长7%;2012年投入414.10亿元,同比增长16.6%;2013年投入363.82亿元,同比减少12.1%(表1-1,图1-1)。

表1-1 2011~2013年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表


图1-1 2011~2013年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走势图

资金投入排名前10位的省(区)是:新疆(192.43亿元)、内蒙古(146.55亿元)、甘肃(75.52亿元)、青海(72.02亿元)、云南(61.27亿元)、陕西(46.94亿元)、贵州(45.24亿元)、安徽(42.36亿元)、河南(41.28亿元)、四川(40.85亿元)。新疆和内蒙古的资金投入额度明显高于其他省区,占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总额的39%。

图1-2 各省资金投入柱状图

全国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2. 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2012年,矿产勘查投入1200.21亿元,完成机械岩芯钻探工作量3419.19万米。其中,中央财政45.85亿元,地方财政96.92亿元,社会资金1057.44亿元(图2-1)。油气矿产勘查投资786.11 亿元,非油气矿产勘查投资414.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2%和16.6%。

图2—1 全国矿产勘查投入

3. 主要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

勘查资金投入排名前10位的省(区)依次是:内蒙古、新疆、云南、河南、陕西、辽宁、甘肃、山东、山西、四川(图4)。

图4 2009年排名前10位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情况(单位:万元)

主要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

4. 主要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

矿产勘查资金投入排名前10位的省(区)(表1)依次是:内蒙古、山西、河北、贵州、安徽、山东、云南、河南、新疆、福建。
表1 2006年排名前10位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情况


5. 主要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

投入勘查资金排名前10位的省(区)依次是:内蒙古、山西、河南、云南、新疆、河北、山东、陕西、四川、贵州(图6,表1)。

图6 2007年各省(市、区)矿产勘查资金投入柱状分布图

表1 2007年排名前10位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情况


主要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

6.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机制现状

我国现行的经济制度为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在矿产资源所有权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矿产资源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授予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人探矿权、采矿权。在这一矿产资源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完整的矿产资源所有权,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人享有局部的探矿权、采矿权,并有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义务。
基于我国地勘行业发展历史的特殊性,以及当前国民经济发展对于矿产资源稳定供应的迫切需求。我国在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运行机制上,目前基本采用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方法,其中公益性地质工作以财政支出作为资金来源,通过地质工作事业机制运行,其工作成果完全为社会服务;而商业性地质工作则以市场竞争的方式为主导,并配合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投资多元化,勘查的成果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部分地质勘查程度低、勘查风险高的地区,由财政支持开展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中央政府在对矿产勘查活动的监管与引导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方面,中央通过改组地矿部等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组建国土资源部以统筹国土资源管理,并通过颁布《矿产资源法》,组织力量做好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规划和区域矿产资源规划,加大了规划的调控作用;另一方面,中央政府还通过地质大调查项目、中央地勘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直接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提供支持与引导。自199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专项、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专项和其他财政专项,对我国的矿产勘查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系列可观的成效,形成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运行机理。在原有地勘队伍的安置问题上,中央明确将原地矿部所属的地勘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保留一部分精干的地质调查队伍外,其余地勘队伍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
除了中央政府外,在《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法律文件的规范和指引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实际操作层面中,经过改制的原各级地勘队伍,在克服重重困难与阻力下,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始终保持我国矿产资源勘查事业的主力军的位置,并为我国矿产资源战略安全的保障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改革的探索中,原各级地勘队伍在预算内地质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地质项目管理;以开拓地质市场为改革的突破口,打破单一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封闭体制,地勘单位开始进入社会市场,部分地勘劳务活动和地勘成果开始实现有偿服务和有偿转让;提出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有力地促进了多种经营的发展;围绕“增强地勘单位活力”这个中心环节,着力进行经营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计划、财务、劳资、干部人事制度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各界及国外的矿业公司也纷纷进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领域,将我国传统的单一的国家一元化投资演化为国家、企业、外资多元化投资的格局。同时,多元化资金的进入也盘活了原国有各级地勘队伍,激发了我国矿产资源勘查行业的高潮,拉动探矿权市场不断上涨。但是,一个成体系的社会资本风险投资市场还没能建立,上市公司一般都是规模巨大的国企集团,小型的民间资本只能与单独的勘查项目或勘探公司合作;而境外的公司则主要通过在境外的风险投资市场进行融资。
在我国矿产资源勘查机制中,活动的主体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国有、私营和外资地勘公司就是政府和企业。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和企业这两大主体通过对资金、矿权和人力资源这三大要素的配置来具体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并借此来实现其自身的目的。可以说,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就是政府与企业就矿产勘查的一种博弈规则,政府一方希望借此来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而企业一方则希望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7. 主要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

勘查资金投入排名前10位的省(区)依次是:内蒙古、新疆、云南、山西、安徽、山东、陕西、四川、黑龙江、河南(表1)。
表1 2008年排名前10位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情况


主要省份矿产勘查资金投入

8. 矿产勘查投资分析

投资来源:从2006年矿产勘查投入来源情况来看,全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主要来源于5个方面: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企事业单位投入、外商投入和其他投入。

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指南

投资规模:1999~2006年全国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投入据国土资源部1999~2006年各年的《国土资源统计年报》统计数据总体呈增长趋势,但各年投入水平有所变动。在逐年增加的矿产勘查投入中,企事业单位增加的投入大大高于财政资金增加的投入,社会资金投入增长迅速。从1999年到2006年的统计资料看,1999年中央财政投入占39%,地方财政投入占16%,企事业单位投入占40%;2006年中央财政投入占19.69%,地方财政投入占23.81%,企事业单位投入占54.71%。
投资矿种:从1999年到2006年对矿种投资方向来看,矿产勘查资金投资重点矿种类别依次为: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及贵金属,投资比例分别达到44.53%、13.78%和9.10%。主要投资矿种是煤炭、金、铜、铅锌等矿种,所占总投入的40%以上,其中煤炭投入占20%以上。
投资区域:从投资地区统计的分布来看,1999~2006年,全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总投资区域分布不平衡。投资重点区域集中在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云南省和新疆,这7个省(区)的勘查投资额度超过了10亿元,其中,最高的是山东省。

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指南

表4-1 1999~2006年矿产勘查投入矿种比例情况(不含油气)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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