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买的理财产品,只能在保险公司查询得到吗,像有权机关(公安、法院)也只有只有这一个渠道吗

2024-05-01 12:37

1. 在保险公司买的理财产品,只能在保险公司查询得到吗,像有权机关(公安、法院)也只有只有这一个渠道吗

在保险公司买的保险, 肯定是在保险公司才能查询的。 就像玩QQ,  QQ账户只能在腾讯用, 难道还能在新浪用QQ?

在保险公司买的理财产品,只能在保险公司查询得到吗,像有权机关(公安、法院)也只有只有这一个渠道吗

2. 我有民政帮扶,民政局有权查个人在银行买的分红保险吗?

我有民政帮扶,民政局有权查我个人在银行买的费用保险,你所说的那是必须可以的,如果你是低保户,别养户这些,如果你名下有交通工具,小轿车以及大车吊车,这些都是不允许的啦,您这会给你拿去的

3. 我有民政帮扶民政局有权查个人在银行买的分红保险吗?

按道理来说,民政局应该没有这样的权限,如果是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是司法机关,是有这样的权限的

我有民政帮扶民政局有权查个人在银行买的分红保险吗?

4. 法院有权利扣押我在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吗

  法院有权利扣押当事人在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
  如果被执行当事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5. 我在保险公司卖理财产品,受法律保护吗?后期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的产品是管制最严格的,会受法律保护,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且有寿险业务的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以投保客户的保单利益必须保护!

我在保险公司卖理财产品,受法律保护吗?后期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6. 我在银行有定期存款,民政部门能查到吗?

可以查得出。2009年6月底,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民政、税务、公积金、房管、银行、证监等13个部门建立“电子比对专线”,通过查看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情况等,了解低保、保障房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经过申请人的授权,凭借身份证号码、姓名、家庭关系等基本信息,和13个领域里的60余家单位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仅银行就有50多家,数据量着实可观。如人保部门提供就业信息、养老金、社保金基数等。判断能否享受某项民生保障政策,中心只是出具经济核对报告,最终的决定权始终在相关业务部门手中,但只要核对中心出具的报告不符合政策要求,没有哪个业务部门会去违规操作。扩展资料:低保程序如下:  1、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经开区)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户分离的申请对象(不含在校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应在实际居住地提出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须在3个月内将户口迁至居住地,由居住地居委会实行动态管理。  镇(街道、经开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按要求签写书面声明。  2、规范审核程序。镇(街道、经开区)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7. 民政部门、公证机关有权查询个人银行存款吗?

他们没有权利查询公民的银行存款;
但是如果需要查询,他们可以委托公安、检察、法院来帮助查询公民的存款。

民政部门、公证机关有权查询个人银行存款吗?

8. 我在农商银行有十万元定期帐户,请问民政部门有权查吗7?

在农商银行有十万元定期帐户,
民政部门无权查也没有人会工作做那么细,
你不管申请什么只要符合程序最关键的底下行政村和街道证明,
民政部门一般是根据证明核实真伪来审核一下,
说白了就是电话行政村询问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