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合同能不能签

2024-05-04 23:58

1. 保险代理合同能不能签

法律分析:保险代理合同是可以签的,签的时候会支付一部分的代理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保险代理合同能不能签

2. 代签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一、人保受益人条件
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三、保险受益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3. 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合同有效吗

首先,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是经过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的协商,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有时由于投保人不识字等原因,可能就会由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
其次,如果由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不能简单地否定合同的效力。
法律上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所以保险合同虽为保险代理人代签,但只要投保人已经足额交纳保险费,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保险公司不可以据此拒赔。
最后,要注意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也不能因此无效。
目前保险公司销售的各类保险,基本都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由其制作的格式合同,如果保险公司利用格式条款排除了投保人的重要权利或者免除自己的主要义务,则违反了公平原则,该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如果保险公司无法证明投保人看到了投保单中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也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曾提示投保人注意免责条款,则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保险公司不能据此拒赔。
一、民法典中保险合同中止了还能赔吗
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逾期未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支付保险费,但可以扣减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合同有效吗

4. 保险代理合同能不能签

保险代理合同是可以签的,签的时候会支付一部分的代理手续费。
一、代签保险合同有效吗
保险合同代签字一般是无效的。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为的追认。
也就是说代签的保险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投保人委托或者知道对方代签,就视为投保人对代签的行为追认,合同是有效的。
二、和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
三、保险合同中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其中保险合同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人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辅助人是指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
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5. 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合同有效吗

6. 保险代理人代签保险合同有什么后果


7. 保险代理人代签保险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保险代理人代签保险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8. 只签了保险代理人合同

1、一般来说,签订了保险代理人合同的,是不与保险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因只是代理关系。但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劳动者的岗位为“经理助理”,且要上班、考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自7月5日起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即应给付工资。2、可要求公司及时给回保险代理人合同。3、如上所述,自7月5日起即应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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