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特殊门诊报销

2024-05-12 14:10

1. 成都医保特殊门诊报销

(一)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成都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分为四类共计26种,其中第一类疾病9种,第二类疾病4种,第三类疾病9种,第四类疾病11种。(以下黑体字属我院门特治疗服务范围)
(二)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认定、审批、结算      _ 病种认定:到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进行病种认定。      _      医保办审批:持认定表、相关检查报告、就诊卡、医保卡和身份证至专科医师门诊进行病种登记,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至医保窗口进行病种方案审批(一个周期内只能在一家医院申请,申请病种不超过5种)      _      季度结算:到期当天及以后持申请表、医保卡、在结算窗口进行结算。(三)门特疾病的报销范围       _      医疗保险只支付治疗该疾病的特定药品、检查和治疗费用(四)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门槛费”)      城镇职工:400元      城乡居民:200元      _      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疾病无起付线,第二、三类疾病两次起付线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疾病一次起付线。      2.报销标准      · 报销公式      (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      (1)基本医保      城镇职工:90%      ,年满50岁增加2%      ,年满60岁增加4%      (例60岁为94%),年满70岁增加6%      ,年满80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      城乡居民:低档次缴费和学生儿童:75%;高档次缴费:82%      (2)大病补充      城镇职工:(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基本医疗已报销部分)*77%      城乡居民:(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基本医疗已报销部分)*77%注意事项      1)申请周期:所有疾病均为3个月      2)病种治疗方案变更要求:      申请周期内只能更改已申请病种的治疗方案,不能额外增加病种及其方案。      3)记账要求:      门特审批成功后,病员需到结算科门特记账窗口缴纳预交金,其后方案内检查和药品费用均在结算科门特记账窗口采取记账方式结算,若自行在门诊现金缴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与门特病种不相关的项目请医生单独开单并在门诊现金窗口交费。      5)开药治疗要求:      一次性开药量原则上不能超过15天,若病情稳定,因出差、学习、探亲超量开药,需提供相关证明并承诺。      6)报销时限:周期满后,应在3个月内完成结算。周期内原则上不能提前结算,死亡须持死亡证明及申请表到社保局门特结算窗口办理后至医院提前结算。      7)审核治疗有效期内参保人员若需住院,住院期间不得发生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如确因病情需要,产生的药品、检查、治疗等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不得与住院费用重复。本资料最终统计时间为2016年5月,若有政策调整,以市医保局公布为准。

成都医保特殊门诊报销

2. 成都市特殊门诊一年报销多少

【法律分析】:特殊门诊一年内起付标准为五百元,超出五百元以上的部分,甲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百分之八十五,乙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百分之七十五。从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五万元。超过五万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成都办理特殊门诊的步骤是什么,办理特殊门诊的条件是什么。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一、办理
         1. 初次办理: 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办理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详情请点击《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本条只针对初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2. 初次办理或再次办理: 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一家市医保局定点的医院作为本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医院,到该院的门诊医疗办公室领取空白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3. 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含用法)、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该院医保办或医务处或门诊医疗办公室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盖章。
         4. 中断治疗6个月(含)以上,如需继续治疗,参照初次办理的程序(第1条)进行办理。
         5.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能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办理特殊疾病期间如病情变化需要住院,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市医保局定点的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住院的相关程序予以报销。
         6. 市医保局就报销范围、有效时间范围、方式等签署审批意见。
         7. 肺结核病门诊特殊疾病的相关手续直接在结核病专科医院办理,市医保局特殊疾病窗口不予受理。
         二、治疗
         8. 门诊特殊疾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和处方(由医院提供),每张处方的药量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时超量开药或与病情不相符以及未按规定办理产生的费用等,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 门诊特殊疾病如在审批期内确需更换治疗和/或用药方案,需办理由相应科室主管医师填写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用药更改申请表》,并由科主任同意后加盖医院公章,然后与《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的个人联(红联)一起交市医保局审核处审批,确定更改有效时间。若是增加疾病,还需符合《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的相关规定。
         三、报销所带资料
         10.(1)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
         (2)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3)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药品和治疗项目价格费用清单;
         (4)病员本人的成都市建行、农行或工行活期储蓄存折;
         (5)社保卡、身份证,若是代办人办理,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6)在门诊特殊疾病期间,若又住院的,需一并带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报销
         11.费用由个人先垫付,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前来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12.精神类疾病,符合精神疾病分类(CCMD—3)0—3类的,每6个月审批、报销一次,报销时不支付起付线。在报销后,若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13.除上述第11条[精神疾病分类(CCMD—3)0—3类]之外的疾病,每3月报销一次,报销时要支付起付线。在报销后,若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14.报销在市医保局基本医疗处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政策与住院的报销政策一致。每次报销金额=(每3个月门诊费用总额—自费部分—自付部分—该院起付线)×[(年龄×0.2+75)÷100]。
         15.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院:970元; 二级医院:580元; 一级医院:360元。
         16.办理特殊疾病期间若又住院的,其在住院期间产生了与特殊疾病门诊相重复的费用,在特殊疾病报销时,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五、异地医疗
         17.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异地的分支机构和异地安置的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殊疾病患者,到市医保局审核处领取《成都市异地分支机构及退休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在所在地选一家社保定点医院。选定的医院在《登记表》上签章,并经选定的医院所属的社保部门同意并签章后,方可在所选择的医院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3(6)个月期满后,到市医保局审核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不需医院签章,报销时在医保局填写,由医保局直接审核报销。
         提示:请把本次医保局审批并盖章的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红色)复印一张,期满后续办特殊疾病门诊审批业务时一起带来,以便审批工作。
         特殊门诊报销范围         第一类: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第三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类风湿性关节炎、肺结核。

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4. 成都特殊门诊怎么办理

成都市市级参保病人门诊特殊疾病申办(医保办5-7号窗口)(一)病种认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华西医院实名制就诊卡、成都市社会保障卡(密码)  2、半年内华西医院出院病情证明书或门诊病情证明书  3、有病种认定资格医疗机构的相关检查报告(详见医保办9号窗口旁的医保信息栏)  4、身份证复印件  注:慢性肾脏病(门诊血透)、器官移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认定(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间质瘤)认定过程中需要采集患者头像(可提供五官清晰的电子照片)(二)治疗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针对已通过病种认定患者)  1、华西医院实名制就诊卡、成都市社会保障卡(密码)  2、医生开具的“门诊特殊疾病申请导诊单”(三)医保相关规定  1、“门特”审核三个月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不得新增、更改病种。申请病种的治疗方案若有变更,需就诊医生开具变更申请单,至医保办5-7号窗口审核后生效。  2、病人至市门特记账窗口依据其评估缴纳预交金,周期内实行记账,周期结束时按医保政策报销。  3、周期届满后应及时报销,仍需继续治疗,则申请新一周期的治疗方案(此时可新增病种)。   4、“门特”周期内病人若住院,需全额垫付周期内所产生费用,并持“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申请表”、住院明细清单至各自参保地进行报销。报销与否不影响新一周期的申请。

5. 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怎么报销?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如何报销呢?
   
      门特认定、治疗、结算都在医院一站式完成,可以直接刷社保卡办理。
   
      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个人全额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点击查看:报销比例及标准
   
      拓展阅读
   
      1、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特”)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2、门特怎么办理?
   
      第一步
   
      参保人员向认定机构申请门特病种认定,市内三甲医院基本都可以办理;
   
      第二步
   
      认定通过后,选择方便治疗的门特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步
   
      每次开药时直接刷社保卡报销,属于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注意
   
      ❖如果有新增病种的,新增病种同样需要认定。
   
      ❖如果同时患有多个疾病,都只能在一家医院办理门特,所以在选择治疗医院时请考虑好病情需要的因素。
   
      ❖一个自然年度 参 保人员应当选择一家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患精神类或传染类合并其他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可以同时选择一家专科性医疗机构和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

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怎么报销?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6. 成都 特殊门诊 医保

根据2018年《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身患特殊疾病参保人经过特殊门诊认定后,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享受特殊门诊待遇,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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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成都 特殊门诊 医保报销比例

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指南,2017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2017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成都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成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开始执行最新标准,平均提高4%,最高提高10%。同时,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门槛费也由原来的50元提高至100元,其他级别医院的门槛费不变。目前,成都已按新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成都记者查询到,其中,按第二档缴费人员、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幅度提高最多,由65%提高至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未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筑生说,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调整后的报销比例】按第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按第三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大学生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消息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盗用,成都社保局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支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快捷办理报销手续,我们小编对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了总结。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规定成都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险种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一档二档三档学生儿童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0808580二级医院20055658065三级医院50035506550乡镇卫生院5065909090备注:1、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2、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成都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险种医院等级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备注职工医疗保险一级医院20092在上述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二级医院40090三级医院80085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16095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最新咨询回复一、非成都市农村户籍人员在成都参加职工社保,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和成都本地人有区别吗?【回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于参保人员户籍无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二、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样吗?起付线一样吗?【回复】: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一样,起付也不一样。三、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回复】: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详情咨询028-123333。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一)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6年9月1日零时至2017年8月31日24时)。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一)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具体如下: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项目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17690元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无起付线封顶线20.08万元无封顶线460元档次40万元230元档次20万元15万元(治疗年度)报销比例成年高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1%。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46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23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38.5%;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2.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60%。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成年低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学生儿童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报销序列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二)门诊待遇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2、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3、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三)生育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报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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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特殊门诊 医保报销比例

8. 成都门诊医保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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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门诊看病社保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