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2024-05-05 03:49

1. 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要资产给其他人的;(三)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发生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2. 公司股东可以要求退股吗

有限公司股东是可以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内部转让以及外部转让均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可以在法定条件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一、小型企业退股需要什么程序
(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二)申请退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股权转让形式都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三、夫妻个人注册公司怎样退出
夫妻公司退出股权的话,可以办理股权转让,去工商局变更就可以了,然后根据公司章程约定退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3. 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要资产给其他人的;
(三)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发生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一、公司经营异常股东能不能退出
公司不合法经营可以转让股权,不能直接退股。当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二、公司可以以股东名义回购股权吗
以公司名义在下列情形是能回购股东的股权:
1、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该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4. 股东可以向公司退股吗?

一般来说股东不可以退股,但是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公司也可以注销。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
1、首先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可能面临公司不回应的尴尬。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但众多小股东可能面临着无法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一、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一)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撤销决议之诉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会议决议投反对票表示异议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司有义务依该股东的请求回购股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损害赔偿之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解散公司之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间接诉讼
间接诉讼又称为派生诉讼,是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如果胜诉,判决的后果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诉方式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直接诉讼出于对股东自身权益的维护,间接诉讼是代表公司利益向公司高层提出的诉讼。
二、公司法投票权对股东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企业股东退股后多余的发票可以转到该股东自己的公司吗

企业股东退股后多余的股票是无法转移到该股东自己的公司的。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
首先企业股东退股后股票就需要在股票市场进行变卖销售,而后会有相应的人接手。
其次企业股东退股后股票也可以由公司的其它股东收购,这样子可以增加部分股东对于公司的持股。
再者是企业股东退股后股票已经变现了,不属于自己了,所以无法将股票转移到该股东自己的公司。




企业股东退股后多余的发票没有办法转移到该股东公司的原因:
1、退股后股票被股民买走了。
2、退股后股票被公司的其它股东收购了。
3、退股后就失去了对股票的所有权了。

企业股东退股后多余的发票可以转到该股东自己的公司吗

6. 企业股东退股后多余的发票可以转到该股东自己的公司吗

企业股东退股后多余的股票是无法转移到该股东自己的公司的。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
首先企业股东退股后股票就需要在股票市场进行变卖销售,而后会有相应的人接手。
其次企业股东退股后股票也可以由公司的其它股东收购,这样子可以增加部分股东对于公司的持股。
再者是企业股东退股后股票已经变现了,不属于自己了,所以无法将股票转移到该股东自己的公司。




企业股东退股后多余的发票没有办法转移到该股东公司的原因:
1、退股后股票被股民买走了。
2、退股后股票被公司的其它股东收购了。
3、退股后就失去了对股票的所有权了。

7. 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我是公司的股东,现在想退出来了,我可以退股吗,是否可以直接把股份折算成现金?

一般情况下,股东只能依法转让股权,不能退股。
只有在下列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符合上述法定条件,股东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则公司需支付股东价款。回购的价格双方可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则公司按照协商价格收购股份。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申请。通常情况下可按公司的净资产来计算,或者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回购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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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我是公司的股东,现在想退出来了,我可以退股吗,是否可以直接把股份折算成现金?

8. 公司股东可以退股么

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4条)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一、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退出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解散公司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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