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董事会作为监事是否需要参会?

2024-05-08 05:16

1. 开董事会作为监事是否需要参会?

不能参加会议,但是可以列席会议。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不能参加董事会议,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召开董事会议,应当提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监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前不少于10天。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

开董事会作为监事是否需要参会?

2. 监事可以参加董事会吗

一、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但不强制要求。
1、根据法律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召开董事会议,应当提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监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前不少于10天。
2、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董事会一般需要监事参加。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召开定期董事会。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要求,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二、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5、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7、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人变更所需材料如下:
1、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所属公司公章;
2、要有所有股东签名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并且必须由所属企业出具;
3、当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登记附表也是必须出示的,里面也必须包含加盖公司公章的需囊括董事、监事、经理等信息;
4、变更公司监事人企业必须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提交监事变更申请书文件;
5、变更企业新任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而言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监事可以列席参加,但不强制要求。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和副主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 监事会必须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吗

监事不是必须要参加董事会的;可要参加也可以要求不参加这不是强制性要求的;而且也要看公司的规章制来进行决定;而且就算是监事参加也不能提出任何的建议,这都是有规定的。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监事可以列席参加,但不强制要求。董事会一般需要监事参加。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召开定期董事会。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要求,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监事可以列席参加,但不强制要求。《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不能参加董事会议,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召开董事会议,应当提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监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前不少于10天。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综合上面所说的,董事会都是由公司的董事参加,对于公司的监事是否参加就要看公司的制度来进行确定,这些都不是强制要求的;但一般要召开董事会议都会由董事成员三分之一的人通过,或者是监事提出来,这样才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监事会必须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吗

4. 监事会可以召开董事会吗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没有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或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
1、董事会定期会议是指由法律和公司章程确定的每年度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至于每一年度召开几次,由公司章程在法律确定的限度内自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公司法》未作具体限制,由公司章程确定。
2、董事会临时会议是指在两次定期会议之间于必要时召开的、不定期的董事会会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以下权利:
1、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2、股东表决权;
3、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4、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对外代表公司,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5. 开董事会作为监事是否需要参会?

不能参加会议,但是可以列席会议。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不能参加董事会议,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召开董事会议,应当提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监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前不少于10天。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

开董事会作为监事是否需要参会?

6. 监事是否要参加董事会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监事可以列席参加,但不强制要求。董事会一般需要监事参加。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召开定期董事会。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要求,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
2、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监事可以列席参加,但不强制要求。《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不能参加董事会议,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召开董事会议,应当提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监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前不少于10天。
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和副主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7. 监事会可以设董事会吗

监事会可以召开董事会,但是监事会只能提议召开董事会的临时会议。同时监事还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并要求董事给予答复。
一、监事会的具体职责主要有哪些
监事会的具体职责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其他职权。
二、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利侵权吗
没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三、股东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有以下三点: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监事会可以设董事会吗

8.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是否必须列席董事会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范围不同: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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