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S下四种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关系是什么?

2024-05-19 00:35

1. GATS下四种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关系是什么?

  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
  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

GATS下四种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关系是什么?

2. GATS下四种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关系是什么?

  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
  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

3. GATS中的服务贸易壁垒有哪几类

  1.人员移动的壁垒。这主要涉及到各国移民限制的法律。由于各国移民法及工作许可,专业许可的规定不同,限制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同。例如,规定有一定的投资额和股权额,才可移民或暂时入境提供服务;要求雇佣东道国工作人员,暂时入境只能是高层管理人员;外国服务者须熟悉东道国语言和法律,专业人员接受东道国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其考试机构的资格证书。
  2.资本移动的壁垒。这主要涉及的是商业存在问题,即东道国是否允许外国企业在本国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3.服务产品移动的壁垒。这涉及到市场准入的限制,即东道国允许外国服务者进入本国市场的程序。这类限制常规定服务供给的最高限度,当外国服务者提供的服务超过限度时,完全阻止外国服务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只使用本国服务,如有的国家坚持刊登的广告须在其境内制作和拍摄;要求外国货运者对所运货物须向东道国保险公司投保。
  4.信息移动的壁垒。由于信息传递模式涉及到国家主权、垄断经营和国家公用电信网、私人秘密等敏感性问题,因此各国普遍存在各种限制,如技术标准、网络进入、价格与设备的供应、数据处理及复制、储存、使用和传送、补贴、税收与外汇控制和政府产业控制政策等限制或歧视性措施。而这些措施还不只阻碍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因信息流动又是金融、旅游、运输、仓储、建筑、会计、审计、法律等服务者提供服务的先决条件,故其同时制约着其他服务贸易的进行。

GATS中的服务贸易壁垒有哪几类

4. GATS中的服务贸易壁垒有哪几类

1.准入条件过于严格或缺乏过于严格或缺乏透明度。例如,某国规定,通常情况不允许由外国建筑公司承建公共工程项目,除非本国公司不能承担;外国公司只能通过与本国合资的形式参与建筑设计;外国建筑师不得在该国获得从业执照。

  2.冗长的审批程序。例如,某国制定了极为繁杂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要求国外服务供应商提供过于复杂的资质证明和其它文件,并以其它各种理由拖延审批时间。

  3.对服务供应商服务经营设置各种形式的限制,或增加其经营负担。例如,根据某国规定,在申请各种基础电信设施的使用许可(如广播和通用波段电台的许可证)时,外资电信运营商的申请条件比国内电信营运商更加严格;某国关于飞机湿租(即全机租赁,包括机组人员、维修和保险)的规定禁止本国航空公司租赁任何未在该国注册的飞机,从而使在外国注册的飞机不能进入湿租市场。

  4.外国服务供应商所面临的不公平竞争。例如,某国禁止外国旅游服务经营商在该国做境外旅游的广告;外国旅游服务经营商还可能受到意料不到的税收调查。

5. [单选题] GATS所确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共有几种?() A. 2种 B. 3种

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
  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

[单选题] GATS所确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共有几种?() A. 2种 B. 3种

6. 比较GATT与GATS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领域中关于国民待遇规定的区别

1.GATT中的国民待遇义务是无条件的和强制性的。而GATS中的国民待遇义务则由缔约方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承担,不但可以决定在哪些部门或分部门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并可为国民待遇原则在本国实施,列出一些条件和限制。
  2. GATT中享受国民待遇的对象是缔约方的产品,而GATS中享受国民待遇的对象不仅包括服务(产品)还包括服务提供者。
  3. 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重点强调相同竞争条件。根据GATS第十七条第2、3款的规定,一缔约方给予其它缔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如果与国内同种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相比,在竞争条件下是相同的,就是遵守了国民待遇。相反,即使一缔约方在形式上给予国内国外同种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而实际上,使竞争条件有利于国内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则属于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

7. GATS划分的12个服务贸易部门是哪些?

12个大的服务贸易部门是
商业服务(包括专门服务和计算机服务)
通讯服务
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
分销服务
教育服务
环境服务
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和保险服务)
、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娱乐
文化和体育服务
运输服务
其它未包括的服务


但是GATS不包括政府为实施职能的服务。

GATS划分的12个服务贸易部门是哪些?

8.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指的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 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它的宗旨是通过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削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应当注意的是,由于未能达到GATT规定的生效条件,作为多边国际协定的GATT从未正式生效,而是一直通过《临时适用议定书》的形式产生临时适用的效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