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2024-05-05 08:34

1. 如何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由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发的一项重大改革,是重新构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实践。这项改革将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改革任务有机衔接,在基层首先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作为公共产品向人民群众提供,对于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在继续巩固完善32个试点县(市、区)综合改革成效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实现目标和实施范围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一个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实现目标:通过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品、保障制度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并从降低药品价格和改善服务中得到明显实惠;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明显提高。

实施范围:全省所有县(市、区)和淮南毛集实验区、六安叶集试验区、池州九华山风景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县(市、区)卫生部门统一管理。

依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服务人口及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合理核定需要的人员编制,由编制部门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乡镇卫生院编制按乡镇户籍人口1‰实行总量控制,并分类核定。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执行《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皖编办〔2007〕26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的人员编制,仅作为其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县级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招考或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择聘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重新选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所有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由县级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符合分流安置政策范围的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 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核定。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卫生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财政、人社(人事)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和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绩效工资起点时间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奖惩机制。

(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需配备使用其他药品的,应按规定在我省确定的补充药品范围内选用。

(五)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支出,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同时,探索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管理。

按照不超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年业务收入的1%比例计提医疗风险基金。

(六)推进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改革,建立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资产等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严格的村医服务准入制度,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确定的补充药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政府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给予补助。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数核定补助标准,即每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行政村卫生室8000元,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到县,再由县落实到村卫生室。各市、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

三、改革的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改革实施主体的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推进改革。

(一)学习培训,制定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改革文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研究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综合改革任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理清改革思路和方法,把握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二)清理库存、取消加价。卫生部门要抓紧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开展库存药品清理, 2010年9月1日起取消加价,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各级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逐县(市、区)、逐院确定和下达编制。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院长(主任)按照规定和实际需要开展岗位设置和报批工作。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各项工作。此项工作2010年10月份完成。

(四)妥善安置,确保稳定。各县(市、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分流安置政策的人员,对照政策规定进行逐人审核、确认,由人社(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分流安置。此项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核定收支,落实补助。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管理,并按月预拨经费,保障正常运转。

(六)绩效考核,兑现奖惩。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七)总结评估,检查验收。本次改革任务完成后,各地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逐级上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逐一开展考核验收。此项工作2011年1月份完成。

以上步骤,各地结合实际,可同步开展,也可交叉进行。

四、改革的保障措施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市、区)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将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鼓励各地按照本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改革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各级编制、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社(人事、劳动)、物价、药监、纪检(监察)、组织、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办公室,对核定编制、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分流安置等阶段中需要审批的事项,集中审批,加快进度。

(二)加强财力保障,强化资金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和经费保障工作。要规范并公开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办事程序,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加强监管,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

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对改革各环节的检查指导。各县(市、区)都要实施包保责任制,对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一位县里的副局级以上干部包干负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推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体制机制顺利转型,确保社会稳定。

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欢迎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竞争上岗、分流安置等方面进行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监督。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立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工作责任,确保社会稳定。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确保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里的政策,强化稳定工作责任制,全程跟踪,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能因为改革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药品供应断档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竞聘上岗操作不公开透明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分流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资金拨付不及时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宣传导向失误而引发不稳定,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党员提高对改革的认识,增强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改革的主要任务,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改进医德医风,提高服务质量。

(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长远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的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如何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2. 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内容是什么?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和中医药岗位需要。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岗位总量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其中,乡镇卫生院用于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中医药岗位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

  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他人员按照核准岗位的设置总量、专业类别、技术等级及数额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聘期一般为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入的人员,以及通过各种公开招聘方式聘用的现职人员中具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和其他具备同设置岗位专业对应的正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均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竞聘。同等条件下,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准入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时,一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培训学员。招聘的医疗、公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专业学历和护士执业资格,其他紧缺的专业人员也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鼓励县级探索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项目,推动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实施,加大全科医生吸引和培养力度。

  对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中的未聘人员,采取系统内统筹调剂、实行三年待聘制、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自谋职业、支持学习深造等途径和办法妥善安置。对编制和人事计划外的未聘人员,依据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具体政策,妥善处理。

  对上岗人员开展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和满意度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考核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医疗费用控制和工作效率等。绩效工资水平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低于4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3. 为什么要推行医疗卫生改革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为什么要推行医疗卫生改革

4. 乡镇卫生院的机制改革

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工作涉及到的利益群体非常广泛,而且又集中在农村的特定范围内,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农村原有集体经济模式的解体,财政体制的改革,乡镇合并政策的实施,农民的医疗问题、预防保健问题等等,诸多重要复杂的社会问题均需要以卫生院的改革作为切入口予以解决。这种“转型”时期的大背景,无疑增加了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难度。笔者认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实质上是对乡镇卫生院传统体制的改革。体制是由政策与法规组成的一个系统,乡镇卫生院无法自主选择。卫生院的改革同样是对社会资源、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必然要影响到既有的利益群体;同时,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背景、瞬息万变的情势,卫生院改革的效果也是不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囿于风险、囿于利益损失,许多地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采取了观望、拖延的态度,一些地方卫生院的改革被停滞在美好的方案中无法实施。因而,如何推动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顺利进行。乡镇卫生院的改革,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容之一。要求各级政府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因而,乡镇卫生院已是国家新的农村卫生政策惠及农民的重要载体。可以说,当下的乡镇卫生院改革事关农村卫生改革的全局。改革总是多维的,需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联手解决问题。

5.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需要统筹推进什么改革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需要统筹推进什么改革

6.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前景

: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对王国强建言书的修改) 王国强同志的建言书是符合客观事实的,其提出的改革方案绝大部分是可行的,但是唯独乡镇卫生院走他的市场化理论是不行的,我认为要想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乡镇卫生院必须:收支两条线,全额财政拨款 
一:乡镇卫生院的现状 
1、乡镇卫生院目前的管理滞后,设备陈旧,技术落伍,效益低下,人员成分参差不齐(正式工、招工、临时工并存),运行机制各种各样(公有制、股份制、承包制并存) 
2、乡镇卫生院因为医药费贵,又无技术特长,目前处在一个“小病不来看,大病看不了”的两难境地,犹如“鸡肋”。病人有大病到二级或三级医院解决,有小病到村卫生室或非法行医处就诊,乡镇卫生院仅是一个担负防保任务的医疗中转站。 
3、无论医院是公有制或私有制,因为目前都是自负盈亏,迫于经济压力,所以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都冒险担负着对病人、对自己的双重风险,进行一些“明知不能为而为之”的医疗业务。少部分效益较好者,盲目投资,力赶二级医院,但由于人员技术等相关配套设备跟不上而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造成了客观的重复投资和浪费。 
4、看病贵。乡镇卫生院大多看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而这些病的消费就像老百姓的“菜篮子”一样普通,最广泛也最敏感,因此其价格多少也最容易引起老百姓生活质量和情绪的波动。 
5、因为经济利益医生随意开大处方和回扣药,造成医患互不信任;医生与医生之间为完成业务量互相竞争、攻击,是现行制度在让白衣天使们道德沦丧啊! 
6、乡镇医务人员的工资低(大多发70%工资,约700—800元)、福利少、节假日严重缺乏(仅春节放几天假,还得排班,且无加班费),与身边的老师和公务员相比较,造成心理极不平衡。在此竞争与低下的工作环境中,令一部分不忍心对病人“痛下杀手”的仁慈医生不堪重负(我就是)。 
7、农村合作医疗受乡镇卫生院节制,极易从中作梗。凡不在本院看病的报销时处处卡压,合作医疗渐渐成了为乡镇卫生院谋利的工具,而农民得实惠甚少。 
8、我的经历:我在1997年秋分配于乡镇卫生院,时至今日历经三任院长,三种体制,但无一例外都是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总旨。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病人永远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在哪里消费而已。乡镇卫生院为何效益差,病源少?效益差是因为院长腐败,医院开支大;病源少是因为医院药品价格太贵(特别是针剂输液),而卫生室和非法行医者正好钻了这个药品的差价空子,故将很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吸引走,这样便引起很多的输液事故就不足为奇了。而政府在一次次的医改中并没有真正为广大老百姓和职工的利益考虑。以我院为例:1997年实行的是公有制,但实则为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模式,好在H院长领导有方,并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农村合作医疗模式,效益较好,但由于缺少收支两条线的监督管理机制,因为盖防保楼及购车时收受贿赂而晚节不保。S院长接任时顺应国家潮流对职工搞了竞争上岗制,可叹中国的很多改革制度的制定都是在要求职工应该如何努力工作,而很少要求领导应该如何勤政廉政,殊不知,每一次改革成功的关键就是领导。S院长在位时利用竞争上岗的机会打压职工,吃喝玩乐,无所作为,倚仗与卫生局的私人关系挥霍国家财产,虽不贪污、不受巨贿,但将一个好端端的医院搞得频临破产。之后见已无油水可捞,又调到另一家效益好的医院继续花天酒地,二年之后幸亏当地职工有骨气,挺起内哄,S院长无奈只得退居二线,安度晚年。第三位Z院长接过我院的烂摊子,已是寸步维艰,2003年又顺应全县潮流搞了所谓职工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以我院为例:院长2万元,副院长1.5万元,职工1万元(后来因职工没钱改投为6000元),所投资金归医院使用,并美其名曰:风险共担,提高职工的积极性。殊不知这一下正符领导美意。全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所投股金基本被挥霍殆尽,院长的区区2万元股金何足挂齿?随便通过购买器械药品、建筑、吃喝等日常开支即可捞回,再不行的还可以调任,理所当然的将股金带走。可叹广大职工既不能分红,也不能要回股金,至今仍是悬案。2005年医院早已呈负数增长,职工近十年来虽一直在努力工作,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中心,但仍填不满这样一个无底洞。于2005年春天响应号召又率先实行了承包制(一包30年),改为民营医院,美其名曰:收回国有资产,甩掉财政包袱。医院由县财政评估后估价(包括固定资产和负债),由院长优先购买(如院长钱不够可以拉少数职工参股),但负债部份可以仍旧背负,不必首付。一个乡镇卫生院就这样经过卫生局的操作以首付48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以后所得盈利即为承包人所有。这样不仅低价侵吞了国家财产,而且医院背负职工的大量债务(包括拖欠工资、原来股份合作制时的所投股金、临时工及乡医的抵押金等)就可以一分钱也不用还了,除非你走人不干。多么可悲的改制,剩下的就只有开足马力,减少一切开支,想尽一切办法挣老百姓更多的血汗钱了!而职工的工资待遇只能凭老板的收入和脸色来赏赐。 
二:乡镇卫生院市场私有化或公有制企业化或取消的危害 
1、加重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负担,连看一些常见病、多发病都要花费很多钱 
2、一部分乡镇卫生院在竞争中淘汰,会造成农民看病难(不方便),如化验血、尿、粪常规,拍x光片等简单检查都需去县城,抢救农药中毒等基层能处理的急诊病人被延误。 
3、乡镇卫生院私有化后,易造成防疫工作被重视不足,或被利用为挣钱的工具,即使国家将医防分开,但也造成了分设浪费及工作开展的不便利(因为防保的工作需要医疗的支持,如防疫针过敏反应的抢救,妇女孕查保健与妊辰生产与儿保的连续性不可分割,结核病的临床发现与筛查需胸片、血沉支持等)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如非典等烈性传染病)的基层网络救治,村卫生室和私有医院是不能有组织性、有纪律性、有完整性地完成的!只有具有公立性质的乡镇卫生院既具有一定素质的业务队伍,又能号令一致地担此重任。 
5、乡镇医院私有化后,对同样是统招分配的基层医务人员不公平,他们仅仅是因为被下放从而不能在上级医院熏陶锻炼,导致技术落伍,故不能跳槽到上级医院就业,只能在乡镇医院任老板宰割!久之必生怨恨。 
三:乡镇卫生院的改革方案 
1、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上交,所有开支均需写申请报批。(可杜绝医院腐败及节约能源) 
2、仅保留人事局在编全民职工(如个别医院富余或缺如可进行统一调配),工资(含院长)全额按公务员待遇发放,并且像老师一样在银行领取。相关科室应实行网络化以节省人员,如遇人员不足,招工及临时工人员可通过考试择优按需定岗,其工资另定,仍由财政支付。(严禁由医院另设小金库支付,否则又会出现看病贵的源头) 
3、院长的任命完全可以放手职工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规定为二年一届,并且每年度进行一次政绩考核。 
4、建立完善的监督与激励机制。a、投诉制:对服务态度恶劣,频出医疗事故的领导职工一经查实即黄牌警告,再次则红牌下岗;b、考核制:对医务人员实行业务技能考核,如三次不过则下岗;对院长实行廉政业绩考核,不通过则撤职。C、立法制:所有提成回扣均按受贿罪论处。 
5、医防不分家。如果乡镇卫生院实行财拨,则防疫工作及人员正好纳入医院管理,既可以互补,又利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如前文所述) 
6、废除医生业务量,医院所用药品在收款室联网可查,价格透明,严格禁止医院购进网外的差价大的药品,让医生通过拿回扣的方式卖给病人。 
7、全民医保,所有合法医院(包括民营、私立医院)都要给予医保优惠。随着国家富裕应逐步加大医保报销比例,如所有药品经报销后都低于出厂价,则所有不享受医保政策的非法医药个、团体就会不查自灭(当然卖假药者除外)。现在很多降低药价的措施都是在修修补补,而不是用一个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来解决。例如:为了降低药价、方便购药而产生的药店,现在反过来若不给予其医保政策,其生存就困难了;若仅剩几个大的药店在维持,那购药方便又何从谈起?还有药品零加价的建议,其实根本就用不着,零加价只是解决了药费贵的问题,但由于各医院技术含量不一,那么技术收费又如何来规定呢?其操作难度太复杂啦!而且若只有乡镇卫生院零加价,必然会引起二级、三级、私立医院的药品价格不一致,又会生出许多枝枝叶叶的问题。 
8、取消医保的个人负担部分,这样做可以使文化意识低下者、伤残老幼者、流浪孤寡者、及大量贫苦农民等免费享受社会主义的卫生福利事业。 
9、医保与医院脱钩,应像保险公司一样成立医保中心,并形成一套完善的以方便病人为中心的报销制度。如可实行a、病人在第一次报销时建立医保卡,即“随报随建”,这样既不用在规定时间内专门抽调人力物力建卡,也不会使任何一个有病的病人没有医保卡。b、建立发票联网审核制度,防止假发票c、规定报销完成的最长时限,并建立投诉制,以防止报销工作人员吃拿卡要。d、如病人花费巨大,可实行治疗期间的分段报销,不必等病人出院后再给予报销。 
10、废除转诊制。应该把转诊的决定权交给病人,这样做既人性化,又防止了医院或医生有意设障,绝对不能够把病人“私自转诊”或“越级转诊”作为理由而不给予报销(如一位农村断指病人需立即越级转诊至三级医院治疗,此时可以不需要二级医院的转诊证明也能够享受报销)。但可以通过降低报销比例来限制三级医院的就诊率。(应规定一些需要在三级医院救治的疾病除外如断指再植、心脏手术等) 
11、大医院的高年资医生应定期到基层带教,基层医生应规定到一定的职称或学历后必须进修一次(如可规定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获得更高一层学历、或获得主治、副主任医师等时必须要进修一次),这样既可以杜绝进修腐败,又可以形成梯队式进修模式,促进医务人员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不断的进修深造。 
12、村卫生室根据人口密集度设立(软硬件需审批合格),有电脑联网收费的卫生室由医院代购药品,并不得加价,享受医保政策,自负盈亏;没有电脑联网收费的或思想暂不适应的可以自行从合法渠道购药,自负盈亏,不享受医保(目的为了防止假发票)。因有乡镇卫生院的固定价格对照和报销差价的宏观调控,只要医保报销比例逐年加大,任何不享受医保政策的村卫生室都会失去价格优势,从而自动灭亡或转入医保行列。 
13、国家应重点投入在基层医院能够开展的急诊抢救设备,如洗胃机、氧气罐、常用检验设备、x光机、b超、心电图等。而一些大型医疗器械和先进设备就没有必要投入了。乡镇卫生院需要培养的应该是全科医生,既能够看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又能够准确的转诊分流病人,尽量不做一些难度大的专科治疗,这样做对病人负责,对医生也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整个医疗环境要做到三级分明。 
总之,所有的改革方案必须要从制度上杜绝产生腐败的火苗才能成功;所有的改革方案必须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中心才能深得民心,长久不衰

7. 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怎么理解

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居民在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形成“1+1+1”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优先满足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居民的签约需求,实施全面、连续、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管理试点,由医保管理部门根据上一年签约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实际医疗费用,女性健康养生核定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费用管理额度,赋予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医保费用的监管职能。
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目录(2015版)》,提出六大类141项基本项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的指导标准》,市级层面对关键性与导向性的项目进行标化,区级层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在此基础上予以细化。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项目财政补偿核定、人员岗位管理、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补偿、考核、激励与分配机制。

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怎么理解

8. 医共体改革后乡镇卫生院主管部门还是原来的卫健局还是发生变化了

大家可能会问,乡镇卫生院以前属于事业单位,莫非这次改革他不再属于事业单位了吗?莫非因为它带有经营的性质,已经被完全推向市场了吗?其实不是。我们说他性质的改变,只是因为他事业单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在事业单位中,根据保障性质的不同,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收自之事业单位也就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之前乡镇卫生院的性质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对于他们人员经费、工作运转经费等,国家只保障一部分,另外一部分需要靠乡镇卫生院自己经营来解决。而在这次改革中,乡镇卫生院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改成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以说它的机构性质发生了改变。


第二,保障力度得到加强。

在这一点上大家应该很好理解,因为乡镇卫生院的机构性质由差额拨款变成了全额拨款,也就是说国家将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包括人员经费。乡镇卫生院不再靠自己去找钱来解决资金缺口。因为以前的乡镇卫生院就存存在这样的问题,忙闲不均,收入不均,最终导致的就是大家的工资待遇不一样。收益高的卫生院绩效工资就发得多,收益低的甚至只能发放基本工资。这次改革之后,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他们将完全实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即使收益差一点的卫生院也不愁工资等发放的问题。所以说,在这次改革中,他们的保障力度得到了加强。


第三,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

大家知道,以前的乡镇卫生院,除了要承担有关公共卫生的职能之外,还要负责经营。每年上级机构还会给他们下达一定的目标考核任务,比如住院收入要达到多少,门诊收入要达到多少?要接诊多少病人,否则,医护人员的绩效工资就没有钱来发放。而改革之后,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的是推进全民医疗服务均等化,主要承担一些公共的医疗服务,着力提升全民的健康水平。比如说,跟辖区的每个公民建立健康档案,对常见病、慢性病等进行跟踪监测,负责处理一些公共医疗室卫生事件。他们的职能不在围绕着治病救人,不再围绕着要收治多少病人,取得多少效益,在哪些医疗技术上进行突破等,治病救人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事儿,不再是乡镇卫生院的事。所以,他们的职能改变还是比较大的。【摘要】
医共体改革后乡镇卫生院主管部门还是原来的卫健局还是发生变化了【提问】
大家可能会问,乡镇卫生院以前属于事业单位,莫非这次改革他不再属于事业单位了吗?莫非因为它带有经营的性质,已经被完全推向市场了吗?其实不是。我们说他性质的改变,只是因为他事业单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在事业单位中,根据保障性质的不同,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收自之事业单位也就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之前乡镇卫生院的性质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对于他们人员经费、工作运转经费等,国家只保障一部分,另外一部分需要靠乡镇卫生院自己经营来解决。而在这次改革中,乡镇卫生院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改成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以说它的机构性质发生了改变。


第二,保障力度得到加强。

在这一点上大家应该很好理解,因为乡镇卫生院的机构性质由差额拨款变成了全额拨款,也就是说国家将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包括人员经费。乡镇卫生院不再靠自己去找钱来解决资金缺口。因为以前的乡镇卫生院就存存在这样的问题,忙闲不均,收入不均,最终导致的就是大家的工资待遇不一样。收益高的卫生院绩效工资就发得多,收益低的甚至只能发放基本工资。这次改革之后,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他们将完全实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即使收益差一点的卫生院也不愁工资等发放的问题。所以说,在这次改革中,他们的保障力度得到了加强。


第三,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

大家知道,以前的乡镇卫生院,除了要承担有关公共卫生的职能之外,还要负责经营。每年上级机构还会给他们下达一定的目标考核任务,比如住院收入要达到多少,门诊收入要达到多少?要接诊多少病人,否则,医护人员的绩效工资就没有钱来发放。而改革之后,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的是推进全民医疗服务均等化,主要承担一些公共的医疗服务,着力提升全民的健康水平。比如说,跟辖区的每个公民建立健康档案,对常见病、慢性病等进行跟踪监测,负责处理一些公共医疗室卫生事件。他们的职能不在围绕着治病救人,不再围绕着要收治多少病人,取得多少效益,在哪些医疗技术上进行突破等,治病救人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事儿,不再是乡镇卫生院的事。所以,他们的职能改变还是比较大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