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小论文因抄袭被撤销影响学位吗

2024-05-17 13:43

1. 博士小论文因抄袭被撤销影响学位吗

因抄袭被撤销,主要是杂志社对于文章进行撤销,最后影不影响学位,主要看学校对于这件事情的认定。【摘要】
博士小论文因抄袭被撤销影响学位吗【提问】
因抄袭被撤销,主要是杂志社对于文章进行撤销,最后影不影响学位,主要看学校对于这件事情的认定。【回答】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涉嫌学术不端,而且学校出具了相应的处罚决定。那么就有可能影响学位,如果只是期刊撤销论文,但是学校没有做相应的学术不断处理,原则情况下不会影响学位。【回答】
如果你还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同时学校又认定了学术不端,那就有可能会取消论文答辩资格,那也就是说不可能取取得博士学位。【回答】
如果已经取得了博士学位,最后又认定学术不端,学校也有权利收回博士学位。【回答】
当然这篇文章一定是你博士论文的一部分,如果跟博士论文没有关系的话,一般也不会影响到学位。【回答】
这是博士论文一章节,但我大论文查重全部是过的啊,目前杂志社认为我抄袭,我要求撤稿,但杂志社再也一直没回复我,主编说杂志社再处理了就再没回复,但现在还没收到杂志社处理结果,我不敢等结果出来,就催我老师去学校解释这个事情,他就是不去我催了很多遍了,他就坚持不去让等杂志社结果,我现在天天忐忑不安的我该怎么办啊?现在去找谁呢?要不要自己给学校领导发邮件说一下这个事情呢?【提问】
大论文如果查重都过了,想问问论是怎么抄袭的吗呢?【回答】
小论文是怎么抄袭的呢?【回答】
你有没有看小论文抄袭的对象或者是否抄袭,其实你心里是非常清楚的!【回答】
这个最好是不要到学校这个层面来,在杂志社这个层面解决最好【回答】
这个杂志社是国外的,目前我发了很多邮件一直不回复我啊,我该怎么办呢【提问】
暂时先不要给学校领导发吧,因为你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你不是抄袭,而且这个事情最后会不会到他那里去也不一定,那你自己发了,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暴露了吗?【回答】
这篇文章已经发了是吗?【回答】
他不会将你的博士论文作为是查重对象吧?【回答】
国外的人相对比较古板,一般这种情况下,可能只能等处理结果了!【回答】
是主编把这两个相似文章对比放一起了发给我的,现在我不知道出版社的处理结果会怎么样?会不会处理完了直接一个邮件发到学校?我导师就是不去找领导,等结果出来,如果一个邮件发学校再去找不就晚了啊【提问】
这个已经检索两年了啊,现在杂志社什么处理结果不知道,会不会发邮件去学校也不知道啊,我联系杂志社再也不回复,目前导师又不去协商,我天天睡不着,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提问】
学校以往有没有被杂志社发过来的先例?【回答】
你就是找校领导,你也不能改变事实啊,除非你跟校领导很熟,否则的话基本上不能改变这个事件的走向。【回答】
除非你找校领导能够给他解释清楚不算抄袭,否则找小领导真的没有什么用。【回答】
要是导师能从中做个调停可能比较好一些,老师毕竟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还是要老师多出出主意吧。【回答】
目前没有这种杂志社情况,但有大论文被举报情况,我看了一下网上说的,即使是一个章节撤销,如果符合当时毕业条件的话撤销以后,也不影响,我的撤了这个章节也符合当时毕业条件啊,就不知道学校怎么弄?我现在求不动导师了,我直接急死了,不知道怎么办【提问】
你这也是一个办法,就是把这一节从你的大论文当中取消,那只是一篇学术论文的问题,而不是你的博士论文的问题,这个相对来讲要好一些。【回答】
如果学校有这种先例,那就先按照这种处理吧。【回答】
毕竟你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回答】
首先要放松心态,虽然心里很着急,但是也不能太焦虑了,你要好好的把这个事件梳理一下,怎么去处理,而不是在那里盲目的着急。【回答】
我这是看网上这么说的,我们学校怎么弄我不知道啊,目前我已经不能自证了,只能求导师帮忙了,他就是不去帮忙我也真的没法,目前我除了等结果没办法,我现在看很多开始招博士了,没出结果我也不能再去报名啊,谢谢您啊【提问】
该有的,该做的先做着。【回答】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觉得最好的还是要跟导师商量之,一导师为什么不想跟你沟通这件事情,我觉得你要深入研究一下。【回答】

博士小论文因抄袭被撤销影响学位吗

2. 被指抄袭博士学位被撤销怎么办?

  因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博士学位被学校撤销,于某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大学作出的《决定》,驳回原告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于某诉称,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博士学位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错误。被告并没有发现原告博士学位论文存在舞弊作伪情况,但却越权行使了撤销学位的权力;涉案论文在原告申请博士学位时,处于待刊状态,并未发表。原告在校期间已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符合学校有关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涉案论文不是原告申请博士学位的必要条件,被告没有关于涉案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的具体论证。

  在程序方面,于某认为,被告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未及时向她公开调查程序、处理结论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始终未让她查阅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重要证据材料,作出撤销博士学位决定前未让其申辩,侵犯了自己的申辩权。
  被告北京大学辩称,原告在北京大学读书期间严重抄袭境外学者已经发表的文章,并据此以自己名义发表涉案论文,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及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涉案论文的成文时间、投稿时间和被使用时间均包含在原告在校期间,原告对涉案论文的发表,属于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行为。原告发表涉案论文抄袭幅度已超过原文的一半以上,已构成严重抄袭行为,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北京大学认为,其撤销原告博士学位的决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理由充分。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系有权、有据、有序作出《决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北京大学作为学位授予机构,依法具有撤销已授予学位的行政职权。因此,北京大学向于某作出的《决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行为;于某不服该《决定》而提起的诉讼,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决定》时,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于某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某享有相应的权利。(法制晚报公号ID:fzwb_52165216)
  本案中,北京大学在作出《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某的陈述和申辩。因此,北京大学作出的对于某不利的《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北京大学作出的《决定》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故其所作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综上,北京大学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存有不当之处,法院应予撤销。《决定》被依法撤销后,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外,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依法予以驳回。

3. 女博士学位被撤起诉北大法院是怎么判的?

女博士涉抄袭学位被撤北大败诉了。
1月25日,北京市高院与新京报联合评选的2017年度十大媒体关注案例揭晓,从中选取6个社会关注度及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推送,通过回访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专家学者,将每个案件背后所披露的最为显著的社会问题,作出深度剖析。
因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博士学位被北大撤销,于某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撤销北大作出的《决定》,但没有支持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诉求。
主审法官解读,北大撤销于某学位有违正当程序原则,这是败诉的主要原因;但在学位考量问题上,北大作为专业教育机构,可以在程序合法情况下,对是否应撤销于某博士学位一事,再次进行专业的评估和判断。
女博士学位被撤起诉北大
2014年8月17日,新闻传播类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某发表在该刊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国外学者发表于1984年的论文,甚至直接采用外国论文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
随后,北大开展调查,并于2015年1月9日作出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收回其学位证书。

▲北大作出《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
于某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北大的决定,但教委对此不予支持。于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北大作出的《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北大认为,于某严重抄袭境外学者已发布的文章,并以自己名义发表涉案论文,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及北大相关规定。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是根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做出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北大在作出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某的陈述和申辩,有违正当程序原则。此外,该《决定》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2017年1月17日,海淀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撤销北大作出的《决定》,驳回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的诉求。
宣判后,北大上诉,北京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大败于“正当程序原则”
案件一审法官王茜称,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北大撤销学位的决定,是在“没有给于某陈述和辩解机会”前提下做出的,“这是非常严重的程序问题。”
“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处理决定时,应事先告知对方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王茜说,这是行政诉讼法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即“程序正义原则”。

▲于某在海淀法院接受采访。 
“或许有没有这道申辩程序,并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但对于被处罚(处理)者而言,意义重大。”王茜说,这是很多个人面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处理)决定前,唯一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这个程序保障个体在行政诉讼中相对平等的权利。
北大败诉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撤销于某的决定中,没有援引所使用的具体法律规定。
“教育法规更侧重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而忽视学生的权利保障,特别是程序性权利”。王茜说,立法的完善需要时间,所以需要法院以判决形式明确基本的法律原则,保障学生基本权利。
北大上诉后,一中院在二审判决中,再次强调正当程序的价值与意义,该判决也入选了2017年北京法院的经典判词。

▲该案判决入选2017年北京法院经典判词。
是否恢复学位由高校判断
案件宣判后,也有声音表示,法院为何没有对于某论文是否抄袭、是否应恢复于某博士学位等问题进行审查?
对此,王茜表示,法院在保障学生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高校的“初次判断权”。北大虽违反程序正当原则,但于某论文是否构成抄袭、学位是否因抄袭被撤销,这都是属于学校自主权的一部分,在学术认定方面,应留待高校依法定程序自主判断。
此外,该案对实体问题进行判断,也将间接导致于某丧失陈述、申辩及申诉等权利。“法院没有对学位作出最终的判断,就是让学校依法对这个事件,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再次给出判断。”王茜说。

女博士学位被撤起诉北大法院是怎么判的?

4. 一直博北大学生涉嫌论文抄袭,抄袭论文这一行为是否违法?

 一直博北大学生涉嫌论文抄袭引发关注,抄袭论文这一行为是违法的。一般来说,我们在写论文的时候是可以引用和借鉴其他论文的,但是如果直接抄袭他人的论文是违法的,属于剽窃他人知识成果,侵犯原论文作者的知识产权,在法律上抄袭论文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抄袭他人作品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如果抄袭论文后产生很大社会影响,且给抄袭者带来一定声誉的,原作者可以要求抄袭者支付精神损害等赔偿。

四川大学的一名硕士生在个人社交媒体公开举报,南开大学物理学院的一名学生抄袭了自己的论文,而且对方抄袭的手段十分简单粗暴,对方只是将自己的论文翻译了一遍,抄袭痕迹非常明显。对于改名硕士生的举报,抄袭论文的学生表示很委屈,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自己是和一家论文辅导机构买的论文,这家机构并没有说论文有原作者,且自己这篇论文在国内普刊发布,并没有构成保研加分项。

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不少热议,很多人表示自己辛辛苦苦写的论文也被别人抄袭过。新闻中的学生作为顶级名校的本科生,应该明白学术研究和论文发表的严肃性,其不应该花钱从机构购买论文,这种行为本来就是对学术研究的不负责任,本科生发表论文应该是自己的成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成果。现在很多论文机构为了牟利,直接在网络上下载别人发布的论文,然后转手卖给别的学生,这种行为本来就是违法的,抄袭别人论文也是违法的。

我们在写论文的时候,千万不要直接抄袭他人的论文,如果借鉴他人论文中的某个观点是可以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直接剽窃他人的论文,很可能让自己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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