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可以查封帐户吗

2024-05-19 10:00

1. 法院执行可以查封帐户吗

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看情况。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但是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冻结的账户里的钱可以再法院的结束情况下申请解冻即可把钱划走就行。并且需要主要相关的注意事项,不用盲目申请解冻程序已经盲目去法院问事,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即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情况给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法院执行可以查封帐户吗

2. 法院的执行款扣划到本院账户内,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可以申请查封吗,有何依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摘要】
法院的执行款扣划到本院账户内,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可以申请查封吗,有何依据【提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回答】

3. 谁知道强制执行到法院账户的执行款可否要求查封

强制执行到法院账户的执行款不能查封。
对于执行款的管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各地法院做法不一,但多数法院是执行人员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执行款,收取后或直接兑付申请执行人,或者交到执行局(庭)内勤兑付申请执行人;或由被执行人将钱交到执行局(庭)内勤那里,然后由办案人员通知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有的法院是将款划拨到办公室账上然后由庭室内勤办理领款手续,最后由申请执行人找内勤领钱,真是五花百门,千差万别。
你应及时到执行局(庭)查询、申领,如执行款确实到位,执行局(庭)有意刁难,你可向该法院监察室或上一级法院反映申诉。

谁知道强制执行到法院账户的执行款可否要求查封

4. 调解时能否约定执行执行账户上已经查封住的钱

多个债权人申请同时执行时,财产如何足够偿还的,就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如果不足够分配的,按债权的优先等级分配,债权等级一样的,按比例分配。【摘要】
调解时能否约定执行执行账户上已经查封住的钱【提问】
调解时能否约定执行账户上已经查封住的钱【提问】
法院可以在诉讼前冻结账户,但是在判决生效前或者被申请强制执行前,不能直接划拨存款。如果划拨,会给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回答】
调解的债权不能损害已经起诉要求权利保护的债权人【回答】
您好【提问】
我不知道我表达的清楚吗【提问】
多个债权人申请同时执行时,财产如何足够偿还的,就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如果不足够分配的,按债权的优先等级分配,债权等级一样的,按比例分配。【回答】
多个债权人均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且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适用优先主义原则【回答】
所以和别的债权人的调解协议不能处分准备执行的财产【回答】
就是债权人诉前保全账户,账户上已经保全住钱了,现在想跟债权人达成调解,调解时债权人能否要求执行走已经查封住的钱?【提问】
您要注意执行程序中,私下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在未经执行法院审查认可前,不具备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回答】
我看不大懂,债权人诉前保全账户,账户上已经保全住钱了,现在想跟债权人达成调解解封账户按约定还款,调解时债权人能否要求执行走已经查封住的钱?【提问】
主要是这个调解协议【回答】
要由法院审查后认可才有较高的效力【回答】
和解协议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回答】
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符合执行和解协议的形式要件。【回答】
对方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的【回答】
如果调解协议约定执行走账户上已经查封住钱才能达成调解,这样的话是法律可以允许的吗?【提问】
但是您放心不会让您多还一分钱,你们可以严格地书面定立调解协议【回答】
约定执行走账户上已经查封住钱才能达成调解【回答】
这个意思舒【回答】
意思是?【回答】
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又达成调解的【回答】

5. 法院启动清算程序前,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查封,划拔到法院帐上的执行款如何处理?

问:法院启动清算程序前,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查封,划拔到法院帐上的执行款如何处理?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法院启动清算程序前,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查封,划拔到法院帐上的执行款如何处理?

6. 法院启动清算程序前,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查封,划拔到法院帐上的执行款如何处理?

问:法院启动清算程序前,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查封,划拔到法院帐上的执行款如何处理?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7. 法院执行局查扣钱款能否超过查封标的?

判定执行实施案件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第一步应当先行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在执行异议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若对案涉执行标的数额存在争议,执行法院应审理并认定执行标的数额。第二步再判断被查封财产是否超过执行标的数额。
一、面对超标的查封,被执行人可通过执行异议及复议程序进行救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可以针对执行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提出异议,异议被驳回后,可以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进行救济。
如针对超标的查封问题,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封超额部分财产,虽然最终是否构成超标的查封尚需依据重审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后认定,但一定程度上仍能帮助被执行人寻求资产解封的可能。
二、申请人在面对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需要做好价值评估方面的答辩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后,如果执行过程中所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存在真实有效的评估报告,即便是评估财产高出申请执行人所申请执行的财产,法院仍需综合考量财产变现时所需费用、拍卖时流拍降价的可能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财产价值的因素。
所以法院在实践操作中对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明显超标的额”的限制,会适当从宽掌握。
三、注意执行异议、复议的救济与执行监督制度的协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确定了执行监督制度,即赋予上级法院可以指令纠正下级法院错误的执行法律文书与具体执行行为,并可以同时通知执行法院暂缓执行。
执行监督作为法院内部的一种监督纠错制度与当事人提起的执行异议、复议救济并不冲突,但如果当事人已经提出异议或正在申请复议,在救济程序正常情况下,上级法院一般不再就同一问题重复进行监督,所以在选择诉讼策略时当事人应该深度把握执行异议和复议中的各项问题,以维护权益。

法院执行局查扣钱款能否超过查封标的?

8. 如何申请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第三方帐户上的资金账户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的流程: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冻结账户,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通知银行,也要通知被执行人。在冻结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冻结错误,被执行人可以要求赔偿。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摘要】
如何申请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第三方帐户上的资金账户【提问】
亲!申请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第三方帐户上的资金账户方法是:【回答】
律师你好,我是在和开发商打房产官司,现在开发商弄了一堆傀儡账户,随便你封,他们实质经营,或者说实质经济往来用第三方公司账户进行,我怎么才能申请冻结第三方账户?【提问】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的流程: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冻结账户,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通知银行,也要通知被执行人。在冻结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冻结错误,被执行人可以要求赔偿。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回答】
答非所问[流泪]【提问】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要向法院举证开发商有经济转移的情况。【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回答】
第三方公司账户替他公司偿还债务算不算经济转移?【提问】
举证开发商将资产转移给第三方。【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度。如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直接的三角债关系,则可以认定为债务转移,因为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履行存在着厉害关系,不仅是为协助履行的行为更是完成个人合同义务的需要。此种情况并未加重第三人的责任,而债权人若是知道此种关系,心理上有接受第三人为合同主体的心理基础。认定为债务转移对双方而言并无不妥。如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知道该关系接受第三人履行的,也可以认定为债务转移,理由同上。当人这里讲的债权债务都是可以转移的。但如债权人不知其合同关系,而是默示受偿的,则要考虑另外一个因素。【回答】
如果开发商有这个行为,你可以直接向法院举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