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24-05-13 13:31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医疗保险的作用有: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基本医疗保险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单位职工以及个体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几班医疗保险初步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救助了企业退休人员以及退养家住住院医疗待遇。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人为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结合起来,是城镇居民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增加社会保障的投入积极解决居民就医问题。让广大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城乡医疗保险的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 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是

      2016城乡医保并轨怎样交费多少钱      为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受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统一,市政府于近日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这意味着宁波市区实行了8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过渡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9月1日起原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将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学校6月8日、各街道(乡镇)6月15日起,宁波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将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请居民朋友们别忘了去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各类居民---      指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和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      第二类是各类学生---      市区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市区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简称大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      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二、为什么会有一个医保过渡期?      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年度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原来的新农合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统一起见,这次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确保原城镇居民医保顺利过渡到城乡居民医保,市区范围内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4个月缴费按全年标准三分之一执行,医疗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享受标准按全年度标准执行。三、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本次参保缴费工作过渡期与2016年度参保缴费手续一并办理,即本次参保缴费周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共16个月,具体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见下表:      参保对象      (市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出生年月区间      (含当日)年缴费标准(元/人)      正常      年度2015年      9月至12月      过渡期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合计      成年居民A档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700230930      成年居民B档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400130530      6周岁以下      婴幼儿2010年1月1日后出生400130530      其他未成年人1997年1月1日后      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15050200      在校中小学生——15050200      在校大学生——10030130      根据市区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一)为有利于原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新政策中为成年居民增加了一类低档(B档)的参保类型,缴费标准较低,相应的待遇水平也较低,鼓励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标准(A档)参保。市区成年居民可根据本人情况按年度选择A档或B档参保类型,并按对应档次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年度内不可变更参保类型。      婴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参保不分档次。      (二)上表中中小学生与大学生指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参保不限户籍和国籍。      (三)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因年度关系,本次参保缴费工作不包括原已参加市区江北、鄞州、镇海、北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将在2015年9月之后新农合年度结束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四、哪些人可以免缴医疗保险费?      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中的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成员、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的家庭成员、国家供养对象(包括“五保”人员、“三无”人员及孤儿)这五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市区范围内免缴人员中的成年居民统一按A档标准参保。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什么时候办?在哪儿办?      第一类群体在街道(乡镇)办理---      成年居民、婴幼儿及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请在2015年6月15日至7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第二类群体在学校办理---      市区各类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医保新老制度过渡参保手续。第一阶段学生过渡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7月8日,第二阶段学生过渡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7日,中小学、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新学年入学新生及因各种原因未在第一阶段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学生,在第二阶段通过学籍所在学校补办参保(续保)手续。      特殊情况之一:初高中、高校毕业生不再通过原学校办理参保。      今年即将毕业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班学生、高等院校即将毕业的学生不再通过目前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如果继续升学,由所在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特殊情况之二:小学毕业生可在目前所在学校参保。      小学毕业班学生,无论其上年度是否已经参保,均可通过目前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当年度内参保关系仍归属于学校地域所属区)。六、参保缴费办理时带些什么材料?      (一)在街道(乡镇)或社区(村)代办点办理的---      1.自上年参保以来户籍未变化的续保人员:随带参保人员户口本原件,对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供的《续保花名册》(确认表)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并完成参保档次(成年居民)的选择后,签名确认并缴费。零星参保登记的需个别填写《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或在打印的《参保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后缴费。自上年参保以来户籍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还另需提供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2.首次办理参保的成年居民随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和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首次参保的婴幼儿和其他未成年人随带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填写《参保登记表》后签名确认并缴费。      3.续保或新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在学校办理的---      参保(续保)缴费工作由所在学校组织安排,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将《致大学生的一封信(暨市区高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通知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暨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通知书)》通过各学校发给学生。学生及家长请认真阅读学校下发的《参保通知书》,填写《参保回执》,及时返还学校,并按学校要求完成缴费。未申领社保卡的学生还需提供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三)各类免缴人员---      各类免缴人员参保时须主动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社会扶助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免缴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为准。      各类人员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后,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学校按规定的方式代为收缴医疗保险费。七、哪些人员容易错过参保?      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一次性办理过渡参保缴费手续后,医疗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虽然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以补办,但为了体现与正常参保缴费人员之间的公平,补办后不能马上续接待遇,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且仍按全年的缴费标准缴费。所以,请广大居民和学生务必在参保缴费期内办好参保缴费手续,万一错过参保,应尽早补办。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的参保缴费补办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月28日后不再受理。      根据过去几年的参保办理情况看,有四类人员特别容易出现漏报,需要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之一:市区范围内人户分离的居民。这类居民由于搬迁等原因,离开了户籍地,例如户籍在海曙区,人已住到了鄞州区,导致海曙区的街道工作人员难以为他们落实参保。由于城乡居民医保按居民户籍所在区参保,请这类居民别忘记回到户籍地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特别提醒之二:中小学生。请各位家长别忘记落实孩子有没有把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暨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通知书)》、《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回执》带回家,并落实孩子有没有在学校参保缴费。      特别提醒之三:新生婴儿。市区户籍的新生婴儿自出生开始就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但需要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监护人可在其出生的次月起,在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其出生之日起的相关医疗费可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到区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其中出生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跨医保年度的,其出生之日所在年度与下一年度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医保年度,均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特别提醒之四:居住在市区,户籍在宁波各县(市)的各类居民。请关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的宣传信息,按当地政策及时办理参保手续,以免错过参保,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体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中央定原则和大的政策,保证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统筹考虑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统筹考虑医疗保障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2)覆盖范围。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教育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进行了专题研究,基本思路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政策待进一步调研后报国务院批准。
(3)筹资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规定全国统一的筹资标准。由各地根据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并考虑居民家庭和财政负担的能力合理确定。从许多地区实践和测算的平均数值看,要保证基金支付比例在50%以上,筹资水平大体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由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医疗消费需求的差异很大,因而筹资水平也不同。
(4)政府补助。为了引导和帮助广大城镇居民缴费参保,借鉴新农合的成功经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了政府补助的政策。政府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不少于人均40元/年的补助,并对城镇低保家庭的未成年人再给予不少于人均10元/年的补助,对城镇低保对象(成年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再给予不少于人均60元/年的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所有参保居民普遍补助20元,对未成年的困难城镇居民再补助5元,对成年困难城镇居民再补助30元;对东部地区,中央财政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这样规定,明确了中央财政补助水平,又给地方补助留下空间。从2008年起,政府对参保居民的人均补助标准将由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人均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标准也参照新农合的补助办法相应提高。
(5)管理制度。原则上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一致,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居民参保实行属地管理。但有一些区别:在支付政策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城镇职工医保而高于新农合,一般可以在50-60%左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门诊普通疾病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障办法。即划出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在基金管理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同样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但要单独列账。在医疗服务管理上,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相同,但在服务项目管理上要补充少儿特殊用药,在就医管理上要增加儿童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

4. 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居民医保)是面向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一项保险制度。它坚持低水平起步,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其基金筹集是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5. 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主要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相片两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参保登记: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其他城镇居民在居住地社区、乡镇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参保登记单位填写《参保人员登记表》,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低保证和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后,劳动保障部门制发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用于申报缴费、信息查询、就医就诊、医疗费报销等事项。2、缴费时间和缴费期限城镇居民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每年第四季度为下一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期。城镇居民应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登记参保,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申报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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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6.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一、办理办法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
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7. 什么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主要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相片两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参保登记: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其他城镇居民在居住地社区、乡镇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参保登记单位填写《参保人员登记表》,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低保证和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后,劳动保障部门制发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用于申报缴费、信息查询、就医就诊、医疗费报销等事项。2、缴费时间和缴费期限城镇居民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每年第四季度为下一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期。城镇居民应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登记参保,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申报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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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8.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行什么筹资方式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人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该规定首先明确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即在城镇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以及非就业城镇居民;其次明确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方式,即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尤其是明确了对于一些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指导文件国务院2016年1月1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1]2018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2020年06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3]。实施时间《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4]问题答疑1.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中吗?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是两个独立的医保险种。居民医保对缴费年限是没有要求的,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但职工医保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而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当中的[5]。2.那种情况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让家庭成员3.参保人的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1、参保人正常缴费且没有办理门诊慢性病确认手续;2、家庭成员参加有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正常缴费;3、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在1500元以上;4、参保人已办理授权个账代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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