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从申报以后的所有流程是怎么样的?大概什么时间地方和国家立项,拨款,验

2024-05-20 04:00

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从申报以后的所有流程是怎么样的?大概什么时间地方和国家立项,拨款,验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属于国家级的项目
如果是省级的,注意是资金项目,而不是基金项目
这个一般是下半年组织申报,第二年的上半年3、4月份出立项结果
如果立项了,这个国家一般是70-80万的资助,然后省里配套40-50万不等
立项出来之后,是要签订一个合同的,然后合同签订完了,会组织资金下拨
注意国家和省里的资金下拨是分批的,一般第一次拨付80%,然后剩下的资金要验收后拨付
创新基金,每年要做一次半年度监理,年末做年度监理,填写相关执行数据
验收肯定是在你项目执行期完了之后,组织统一申请验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从申报以后的所有流程是怎么样的?大概什么时间地方和国家立项,拨款,验

2. 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及职能

九、科学技术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审议和发布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审议创新基金运作的重大事项,批准创新基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会同财政部审批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向国务院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等。十、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参与审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并根据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分两批将创新基金经科学技术部拨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用帐户,同时对基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一、由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家组成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领域和重点项目,指导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咨询。十二、组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一)研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程序性审查;(二)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评估、评审、招标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管理的评估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三)委托或者组织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等工作;(四)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五)全面负责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报告工作。十三、科学技术部每年发布创新基金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凡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其中申请贴息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银行的承贷意见。十四、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十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创新基金项目评估、招标制度。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十六、管理中心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送有关评估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评审或咨询;符合招标条件的,须进行标书制定和评标选优。十七、评估机构和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进行客观评估、评审,并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十八、管理中心根据招标情况和评估、评审意见,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必要时,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复审。项目建议经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审定批准后,由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合同,并据此办理相应手续。十九、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每年分批向社会发布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二十、对未通过程序性审查和经评审、评估、招标后明确不予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应当在项目受理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报企业。二十一、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财政部确定。科学技术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报告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财政部监督。二十二、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足额将创新基金拨至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创新基金不得用于金融性融资、股票、期货、房地产、赞助、捐赠等支出,更不得挪作他用。二十三、管理中心用于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招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费用,实行预决算管理,报财政部审批后从创新基金利息收入中列支。二十四、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应当向管理中心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管理中心应当向科学技术部报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科学技术部每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二十五、因客观原因,企业需要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撤销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审批后,方可执行。二十六、已签合同项目经管理中心批准撤销或者中止,企业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如数上缴管理中心。二十七、管理中心提出有关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的实施方案,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实施。主办单位: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通讯地址:北京3823信箱 邮政编码:100038

3.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

一.项目受理部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负责编制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负责创新基金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和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工作。二.项目审理部负责委托或组织有关中介机构、专家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评估、评审、招标及专家咨询工作,并提出立项建议;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标准及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三.信息监理部负责对项目的立项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并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对创新基金整体实施进展、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创新基金的信息管理、信息咨询及信息开发工作;负责受理外界对创新基金有关问题的投诉。四.计划财务部负责制订并协调落实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提出创新基金项目建议意见,经报批后,编制及下达创新基金项目执行计划,并负责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联系有关金融机构落实项目贷款。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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