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扶持优惠政策

2024-05-09 17:57

1. 招商引资扶持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
对于农村宅基地,这方面没有统一规定。每个农村村民能建的方房数量和宅基地地标应当符合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有实施本省、市、自治区土地管理法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村民依法使用或者批准建设住宅用地的集体所有制土地管理办法。
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具体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逐月政策出来了吗
1、逐月领取退役金突出服役地,而不是安置地。
也就是说,服役地将具备逐月薪金的差异化,杜绝了以往自主择业军官为了得到高补偿地区而产生“突击”交流、调动,为了“钱袋子”愿意去补助高的地区服役,而主导的是服役地为导向作用。
2、逐月薪金,突出中央与地方的协同配合作用。
为了让享受到逐月的退役军人(军官与军士)退役后,能够更好的得到就业保障,逐月政策突出的作用,将更加立体化的体现中央与地方的政策保障。
比如,取消名目繁多,政令不一,缺乏刚性的地区性补贴政策,改变以往自主择业住房补贴各地政策不一的现状,将权力与管理收归统一,中央负责主导与落实政策权限与落地监督。
3、逐月后,将进一步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将逐月政策做好基本的保障体系,后盾作用激励。
比如,加大逐月后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贷款政策,特别是支持逐月后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在一些优惠政策上给予补助,优惠。
4、逐月后将进一步完善逐月社会管理保障制度体系,落实逐月后的优化升级待遇保障。
比如,改变以往自主择业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的有关政策接续问题,突出与地方的法定退休,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保障机制并轨挂钩。
5、突出逐月领取退役金服役地的系数增长,进一步加持逐月的系数累计功效。
比如,,立功授奖后增加系数:三等功(2%),二等功(4%),一等功(8%),荣誉称号(15%)。系数是可以累计的,但总量控制在最高15%。
比如,艰苦边远地区系数。服役10年可以设置5%的系数。满10年后,三类地区每年可增加系数为0.5%,四类地区是1%,五类地区是1.5%,六类地区是2%。
比如,担任主官增加系数。担任营主官满一定年限,可增加2%的系数。
6、逐月对基本原则的体现,进一步落实在退役金的标准上。
“密切挂钩”“时间越长、贡献越大、安置越好”都要落实到逐月退役金上。
时间越长,主要体现在退役金的系数,除了16年的入门标准之外,干龄从16年到26年(26年后已符合退休要求),领取退役金的系数将逐步增加。
贡献越大,主要体现在退役金的基数上,参照自主基数测算、转业赋分计算,退役金的基数应包括军衔、职级、待遇级别、立功授奖、特殊岗位补助等等项目,“四类人员”优先也应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基数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第三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部分调整时,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并公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
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
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招商引资扶持优惠政策

2. 招商引资扶持优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开发的企业,其成片开发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土地租金返还80%;投资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外来投资企亚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电、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供应,水、电、通讯费按企业统一标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购买自用住房,可视同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经济房同等待遇,并可优先供应经济房,根据其投资数额可免费照顾其若干亲属迁入城或集镇入户,属农业户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对其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优先予以解决。

3. 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法律依据:《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一)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二)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三)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四)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五)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一)技术水平落后的;(二)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三)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四)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三)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四)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五)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 招商引资扶持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法律依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三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部分调整时,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并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5. 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企业只需要工商注册地址放到园区,(工商注册地址:1.新公司2.分公司3.注册地址迁移)正常经营纳税,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_。只是公司注册到园区,流程简单。不用再担心交通,产业配套,对企业来说,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也不用改变现状,更不用投入建厂,装修,成本较低_。类似于很多企业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正常经营,也不用经常去_。企业能省心,省力,享受到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也有财政收入支撑当地经济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6. 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为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企业只需要工商注册地址放到园区,(工商注册地址:1.新公司 2.分公司 3.注册地址迁移 )正常经营纳税,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_。只是公司注册到园区,流程简单。不用再担心交通,产业配套,对企业来说,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也不用改变现状,更不用投入建厂,装修,成本较低_。类似于很多企业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正常经营,也不用经常去_。企业能省心,省力,享受到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也有财政收入支撑当地经济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7. 政府对招商引资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各园区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不一样,以余杭区政府为例对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对省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从认定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其中,对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基因工程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
(2)、对国家级新产品和国家级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100%、增值税的20%的额度给予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50%、增值税的10%的额度给予补助。

政府对招商引资有哪些优惠政策?

8. 招商引资的企业有那些优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开发的企业,其成片开发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土地租金返还80%;投资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外来投资企亚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电、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供应,水、电、通讯费按企业统一标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购买自用住房,可视同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经济房同等待遇,并可优先供应经济房,根据其投资数额可免费照顾其若干亲属迁入城或集镇入户,属农业户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对其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优先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