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2024-05-10 15:31

1.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受理所需材料 
分娩(含顺产、剖宫产、难产):
1、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出院诊断书、出院小结、产检发票及费用清单(以上需要原件);
2、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本人社保卡。(以上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申请表(加盖用人单位红色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2.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1、产前检查支付标准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2、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

3. 生育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补偿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指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4.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您好亲,很荣幸为您服务;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一般是定额报销的,根据生产方式的不同,报销金额也是不一样的。此外不同地区的报销法规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要以当地的法规为准。以长沙为例,剖腹产的报销金额为4000元,顺产的报销金额为2000元。【摘要】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多少?【提问】
职工生育补贴,流产能补贴多少钱【提问】
您好亲,很荣幸为您服务;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一般是定额报销的,根据生产方式的不同,报销金额也是不一样的。此外不同地区的报销法规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要以当地的法规为准。以长沙为例,剖腹产的报销金额为4000元,顺产的报销金额为2000元。【回答】
做的人流手术,怀孕两个月内做的人流【提问】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回答】
咨询了一下还有15个工作日的补贴,15个工作日能补多少【提问】
即以怀孕满4个月流产为例,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为42天,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生育津贴计发3000÷30×42=4200元【回答】
15个工作日的补贴1500【回答】
报销需要的资料都提交了,都能审核通过吧【提问】
根据工资流产假工资15天。【回答】
是的亲【回答】
说是让等1-2个月才能打款呢【提问】
“根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补贴申报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生育津贴一般30个工作日到账。也有的地方为三天左右,也有的地方是一个月汇款两次,月初即月末各一次,这个你需要与单位财务出纳员及时咨询才能知道。【回答】
审核很严格吗,资料齐全能通过吧【提问】
肯定可以通过的亲,放心好了【回答】

5.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6.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7.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补偿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指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8.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①
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申请手续。生育补偿标准,统一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含平产、吸头器产)的补偿6个月;难产(含钳产、剖腹产、产后出血500毫升及以上)及多胞胎生育的,补偿8个月,领取生育证后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流产的补偿1个月。补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生育职工所在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由单位按不低于省、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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