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2024-05-05 04:58

1.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是按照单位平均工资发放。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3、参保单位帐号表;4、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生育津贴发放6个月。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要求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领生育津贴需要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参保单位帐号表;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2.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一、2020年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检天数的计算是,正常生育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30天。
二、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3.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2022年苏州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1、生育津贴按照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2、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3、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以及以下情况: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4.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完孩子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为职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为社保机构。正常情况下,生育津贴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前女职工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不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低于平均工资的,公司需要弥补差额。超过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标准或者企业未向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缴纳产假工资。在产假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剖腹产与顺产之间的区别。根据国家最新的产假规定,孕妇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98天,而晚育的妈妈产假再增加30天,总共12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产假。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享受生育津贴等福利,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022苏州产假新标准: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5.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完孩子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为职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为社保机构。正常情况下,生育津贴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前女职工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不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低于平均工资的,公司需要弥补差额。超过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标准或者企业未向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缴纳产假工资。在产假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剖腹产与顺产之间的区别。根据国家最新的产假规定,孕妇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98天,而晚育的妈妈产假再增加30天,总共12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产假。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享受生育津贴等福利,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022苏州产假新标准: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6.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完孩子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为职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为社保机构。正常情况下,生育津贴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前女职工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不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低于平均工资的,公司需要弥补差额。超过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标准或者企业未向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缴纳产假工资。在产假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剖腹产与顺产之间的区别。根据国家最新的产假规定,孕妇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98天,而晚育的妈妈产假再增加30天,总共12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产假。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享受生育津贴等福利,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022苏州产假新标准: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7. 2022年苏州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二、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女参保人员产检待遇享受期,从其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生育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产程结束(生育分娩或因生育引起流产、引产)之日止。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产检信息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符合产前检查待遇结付范围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2.生育医疗费: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分娩时笲发规定病种疾病,发生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摘要】
2022年苏州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提问】
一、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二、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女参保人员产检待遇享受期,从其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生育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产程结束(生育分娩或因生育引起流产、引产)之日止。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产检信息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符合产前检查待遇结付范围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2.生育医疗费: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分娩时笲发规定病种疾病,发生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回答】
3.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一次性营养补助: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21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2275元。【回答】
苏州园区生育津贴领取需要自己申请吗?在同一家公司缴纳满10个月还是连续缴纳满10个月就可以?【提问】
连续交满即可。【回答】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要公司申请。【回答】
个人申请公司需要提供那些材料吗?【提问】
稍等一下【回答】
生育期间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公司是不再发工资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生育期间,由生育保险支付医疗费和津贴,公司不再向职工支付这期间的工资。并且规定职工未就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支付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每个地区的生育津贴领取流程都不一样,例如武汉:

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前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回答】

2022年苏州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8. 苏州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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