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审批部门

2024-05-04 20:17

1. 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审批部门

您好,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各地方在国家下达的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内,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情况等,从准备项目清单中选择项目安排发行。1、中央企业债的审批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地方企业债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债的审批程序如下。2、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料。3、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证监会和人行发出会签批文。4、由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进行会签。会签的重点各有不同。5、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没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摘要】
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审批部门【提问】
您好,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各地方在国家下达的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内,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情况等,从准备项目清单中选择项目安排发行。1、中央企业债的审批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地方企业债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债的审批程序如下。2、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料。3、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证监会和人行发出会签批文。4、由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进行会签。会签的重点各有不同。5、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没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回答】

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审批部门

2. 发改委的专项债属不属于政府债务

要看专项债发行主体以及项目收益现金流能否全部覆盖项目支出。《指引》中专项债券指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学校等公益性质主体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以下为个人观点:
A\项目为纯公益类、准公益类
1、当发行主体是一类、二类公益类企业时,原则上发债引发的债务为隐性政府债务,特别是投融资平台发行的。
2、当发行主体为纯经营性国有独资企业时,发债引起的债务为政府救助类债务。债务违约后,经司法或法律认定,政府才承担责任(因是国有独资)。
B\项目为经营性类
原则上属于企业债务,按企业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担当政府投融资平台发生的,非经投融资平台所属独立且按《公司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发行的,即可认定为政府救助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