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效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

2024-05-18 07:43

1. 什么是有效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

1、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2、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什么是有效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

2. 什么是前置许可证件

前置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许可事项时,必须持有的上一环节的许可证件。
例如,从事卷烟销售经营的经营者,在办理或者审验《营业执照》这一行政许可时,必须持烟草专卖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方能办理或审验。同样,如果从事食品销售经营,就要首先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在这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就是前置许可证件。
当前企业登记前置许可有112种。

3. 前置审批是什么?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是什么意思?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分为前置和后置。前置审批是你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去审批的项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称后就要去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完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谓后置审批是指对于应当予以前置审批的商事登记,为了提高商事登记的效率,促进商事活动的迅速开展,采取先行商事登记而后进行理应前置审批的审查,它代表了前置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前置审批是什么?前置审批是你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去审批的项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称后就要去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完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前置审批是什么?

4. 哪些许可证是前置许可?

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是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市场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中涉及专项审查、审批的事项,是否达到法定标准或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查和评估,经过审查和评估行业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许可文件或证件既是对市场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已达到法定标准的认可和允许,又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办理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时申请人已具备某项经营资格的法定凭证。由于它具有行业性管理和专业性审查的法律特性,使它必须要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才能担负起这一工作,履行好这一职能。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不可能包含、包揽或包办代替这一职能的。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时只有严格查验前置审批的许可文件或证件,确认申请的经营项目已被行业管理部门所准许,才可作出是否颁发《营业执照》的最后决定。 在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上,绝大多数文件或证件都是有法定格式和标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时易于辨别或识别。但是,也有一些文件或证件没有法定的统一格式和标准,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行政许可文件不规范。一些行政许可文件由于没有统一公文格式和标准要求,在文字表述上同一经营事项,在行政许可文件上可以以不同格式或文字来表述,诸如出现了“符合要求,同意建设”、“符合规定,同意使用”、“准予营业”、“已经批准”等多种批复语言表述。甚至极个别审批文件为了规避某一方面的责任,在语言表述上玩文字游戏,意思表达摸棱两可,如:在出具的文件中出现了“情况属实”,“同意办理”,“请准予办理执照”等字样,究竟是什么“情况属实”?同意办理什么?具备了什么条件“请准予办理执照”,都无准确定义。2、行政许可方式不规范。一是不及时颁发许可证,只出具《受理通知书》,就让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除个别法规规定可以以《受理通知书》登记外,绝大多数法规没有此规定;二是直接以文件或公函代替许可证,对申请人的某一申请事项予以许可,请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3、在许可证上随意签署意见。主要是许可证到期后不能换发新证,只在到期许可证上签署“已经审验”、“同意续期”、“延期一年”等字样,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以代替新证,既没有“已经审验”的年度标识,又没有续期的具体时效,更没有延期的起止期限,致使工商部门在办理变更登记或年检、验照时十分被动,对申请人来说,说他无证他有证,说他有证又不符合登记要求,若办理了变更登记或年检、验照手续,一旦在许可事项上发生了重大问题,这个责任究竟有谁来承担。以上问题,工商部门若以行政许可不符合要求为由驳回申请,申请人则认为你是吹毛求疵、姑意刁难,个别部门则以大帽子压人,说你工商部门的服务环境不宽松,妨碍招商引资项目,阻碍地方经济发展,使你处于两难的境地。 1、未经名称预先核准,就取得了行政许可文件或证件,主要情形有:一是由于申请人事前不了解办事程序,不知应先到工商部门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取得预先核准的法定名称后,再到有关部门去申请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个别审批部门也未因此向申请人索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就依申请人口头提出的名称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文件或证件,致使工商部门不能顺利办理核准登记;二是个别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的部门,明知应先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才可依法定名称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他却置办事程序于不顾,就颁发了自拟名称的行政许可文件或证件,迫使工商部门依此办理市场经营主体核准登记,由此引起企业名称不符合法定要求,申请人领不到《营业执照》。2、不依预先核准的法定名称颁发有关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件,造成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件上的名称与法定名称不一致,使工商部门不敢确认其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件所指的名称就是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具体问题有:一是在许可文件或证件上简化法定名称,或不打印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只打印企业字号和企业类型、或将大的行政区划降格打印为小的行政区划;二是与预核名称音同字不同或出现错别字;三是随意改动预核名称中的企业类型将“有限公司”打印为“厂”、“矿”、“部”等等,反之也一样;四是随意确定市场经营主体性质,将“集体”确定为“私营”,或将“私营”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反之也一样;五是行政许可文件或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上的负责人不一致;或将行政许可证件上的法人企业名称打印为其分支机构的名称,或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打印为其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反之也一样。由于以上问题,必然造成行政许可文件或证件的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差异,由此就有可能引发相关的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工商部门若以以上问题驳回登记,有人就认为工商部门是小题大作。 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直接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后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事后是否应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备案,《行政许可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甘政办发(2005)38号文件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52项备案制管理项目予以保留,保留的目的只是向其主管部门备案纳入管理,并未要求向有关利害关系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后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否备案也不明确。如: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都是重要的后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如不要求备案,一旦发生责任事故,企业不能提供这方面的有效证件时,包括工商部门在内的有关利害关系的管理部门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三是放任自流,只要是后置审批事项,哪怕是重要的后置审批事项也不得要求其在工商等有关部门备案,在办理市场经营主体年检、验照时也无需要求查验和提交。

5. 什么是前置审批?有哪些项目?

 什么是前置审批?有哪些项目?
                         前置审批简单地说,是8大部门联合年检企业提供给工商局的资料,包括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印刷、医药、化危等等的各主管部门的先期审批文件,有了这些审批文件申请人才可以进入工商登记程序。否则不能领取营业执照。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参考项目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91项) 
          一 主体资格 
         1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 批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7条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2 设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 批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16条
          二 农林牧副渔 
         3 种子经营 县级以上农业、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种子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6条
         4 种畜禽生产经营 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条, 生产场所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5 驯养繁殖及收购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驯养繁殖许可证》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2条、25条 动物园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6 生猪屠宰 商品流通
         行政主管部门 定点屠宰标志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5条 定点屠宰场应符合卫生、安全、检验、污染物处理要求,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牧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查。
         7 农药生产、经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部门 《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管理条例》 第13条、14条、19条,
         8 兽药生产、经营 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 《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第6条、第12条 开办兽药生产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9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生产经营许可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9条、10条
          三 矿产资源 
         10 矿产开采 地质矿产
         主管部门 《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法》第16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10条、12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
         11 矿产资源勘查 地质矿产
         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9条
         12 开办煤矿企业 地质矿产
         主管部门 《采矿许可证》 《煤炭法》第19条 开办煤矿企业,由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须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13 煤炭生产、经营 省经贸委 《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书》 《煤炭法》第22、48条;《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第5、8、10条 生产环境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批发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零售企业不少于50万元,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但要实行备案制度。
         14 供电营业 省经贸委 《供电营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5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9条
         15 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 省经贸委 《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7条
         16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 省盐业
         行政管理部门 开采矿盐,须领取采矿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 《盐业管理条例》第8条、《食盐专营办法》第10、11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提出,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审批。
         17 建设有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环保部门 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
         18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投标法》第14条
         19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勘查、设计和工程监理 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勘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建筑法》第13条 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注册注本不少于500万元,其他不少于20万元。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 省建设厅 《城市供水企业试运行证书》 《城市供水条例》第19条四 交通运输
         21 设计、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及民用航空器上设备 民航总局或地区管理局 《民用航空生产许可证》、《民用航空维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35条,《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
         22 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分支机构 民航总局
         或地区管理局 《公共航空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92条 名称统一为:××企业×分公司××营业部(售票处、货运处)
         23 经营通用航空(陆上石油服务、海上石油服务、直升机外挂载重、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空中游览、公务飞行、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民航总局或地区管理局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47条              

什么是前置审批?有哪些项目?

6. 工商的‘前置许可证件’是什么东西

工商的前置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许可事项时,必须持有的上一环节的许可证件。前置许可证件是一种行政审批的证明文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行政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交的上一行政审批程序的许可证件。如某当事人申请注册一家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必须提交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安监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安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许可证件,方可受理注册登记。拓展资料:办理酒店营业执照所需前置许可流程:一、所需前置许可证。1、《消防审核意见书》2、《消防验收意见书》3、《特种行业许可证》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排污许可证》6、《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办理各项前置许可所需要的材料。1、《消防审核意见书》(1)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租房合同复印件:施工单位(装修、消防)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4)设计单位装修、消防资质证明文件全套并加盖鲜章:(5)施工单位(装修、消防)资质证明文件全套并加盖鲜章:(6)装修、消防设计文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A、装修、消防文件设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a、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b、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c、设计文件目录:d、设计说明书:e、设计图纸。B、改建、内装修工程装修、装修设计文件申报内容:B1、设计说明书。a、工程设计依据。包括实际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b、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i额。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c、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d、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e、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f、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g、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和类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B2、装修专业设计图纸要求:a、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b、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B、消防设计图(全套)。注:所有的图纸加盖与设计单位资质相对应的设计鲜章。2、《消防验收意见书》(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均应由责任人签名):(5)所有消防设备和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测报告;(6)消防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测报告(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7)施工单位责任签名、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机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8)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9)消防产品合格证复印件:(10)与房屋产权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7. 什么是前置许可项目?

前置许可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前置审批是你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去审批的项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称后就要去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完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什么是前置许可项目?

8. 前置许可证是什么意思

一、前置许可证是什么意思1、前置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许可事项时,必须持有的上一环节的许可证件。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二、前置性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前置性行政许可的种类包括:1、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还应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3、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4、集体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乡村集体企业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请县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