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应该向哪个部门办理

2024-05-19 18:03

1. 股权质押登记应该向哪个部门办理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一、股权质押可以用股票购买吗
股权投资是可以依法用根据其性质能够转让的股份来做质押的。法律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后可以转让么
股权出质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一般情况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企业中股权如何质押
企业中股权应按照下列方式质押:
1、到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2、出具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3、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4、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股权质押登记应该向哪个部门办理

2.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股权质押登记在工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具有公示性,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具有一定的投机性,容易发生涨落的情况,在股票下跌时,会使其担保的债权的实现受到影响。虽然股票出质后,不能转让,但如果出质与质权人协商一致,都同意转让出质股票,是可以的。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在第二种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3.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4.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四条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5.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一、正面回答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3、出质股权的数额。二、分析详情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三、股权质押的手续1、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办理股权质押,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其中,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2、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6. 股权质押登记要去哪个部门办理

股权质押登记应当在工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
一、转让质押股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让质押股权出质人应当通知质权人处分行为,股权转让价款应当先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取存款。否则,质权人应享有追偿和追偿担保物权的效力。质权人的质权不得消灭,质权人的质权不得直接对抗第三人。在出质人与受让人股权转让的法律关系中,未通知质权人并通知受让人股权质押的,股权已登记变更,合同效力待定。汇票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如何解除
股权质押解除的办理是:
1、债务人依法履行了债务;
2、出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的解除手续;
3、提交出质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证明、股权质押协议等材料;
4、注销质押登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7. 股权质押办理机构及其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二、股权质押办理机构及其办理材料有哪些?
请至股权所在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您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
(3)公司登记机关对股权所在公司股东名册的查询单(仅针对有限公司):
(4)股票(仅针对股份公司)。
5、股权质押书面合同;
6、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盖章,可与出质人持股证明合并提交)。
7、股东会决议
8、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提交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除有特别说明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字。
9、查档案(查公司章程、股东出资情况)。

股权质押办理机构及其办理材料有哪些?

8.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一、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公司设立登记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如下:
1、由当事人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2、依法提出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申请;
3、提交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
4、由工商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办理出质登记。
三、股东在瑕疵出资时的清偿责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数额是指出质人(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或者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的出资额。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的数额是指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认购的公司股份数,或者出质人(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的股份数;一般以“万股”计算。根据出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以及债权担保的需要,出质人、质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并在质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即以质权合同中载明的事项以及有关股权证明为依据,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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