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2024-05-06 17:05

1.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第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1、持有1/10 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持有1/10 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2/3 表决权表决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是一股一权的形式且不可进行自由约定。
1、持有公司1/10 股权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持有1/10 股权且连续持有90 日以上即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3、持有3%股权可以行使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持有1/10 股权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出席股东大会 2/3 表决权表决通过。
第三、股份公司、有限公司都适用的规定
1、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
2、持有公司1/10表决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让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2. 公司法对股东的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表决权是股权内含的权利之一,股权还有利润分配权,股东身份权等,那如果有限公司章程未特殊约定,股东会表决一般同股同权,一份股权对应一份表决权。
一、如何确定公司表决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股东出资多少就拥有相应比例的股权,而表决权与出资的比例有关,那么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个人出资占资本总额的比就是出资比例,这就是股权。分红的比例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只要全体股东都同意,可以另行约定,并列入章程中。约定分红比例时可以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个人的能力,个人在企业运行中负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性质,决定了其在股东相互关系上必然坚持“股东平等原则”,而“股东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股东表决权上,就是所谓的“一股一权”或“一股一票”。即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特权,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份额(股份数)。
二、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哪些效力
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具体如下:
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国外对于谁行使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有不同的立法;
2、新股优先认购权。在许多股权中,包括新股优先认购权,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权,是股东基于其地位享有的优先权,非股东不能享有。因此,在股权质押期间,该权能仍属于出质人;
3、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实现后,清偿债权后仍剩余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的义务主要是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三、隐名出资有什么法律风险
隐名出资的风险有:
1、存在股东身份不被认可的风险。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
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
2、在经营中,代持股人可能会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比如,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3、代持股人可能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
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也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公司法对股东的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表决权有如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大股东有权停止公司的财务吗
首先需明确大股东是一个相对定义,需确定大股东是相对控股还是绝对控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能够决议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时规定于章程,当然股东会决议也能修订章程。通常来讲,持有股权且约定决策权占比达到公司股权2/3以上,就形成了绝对控股,已经可以单独形成股东会决议也就是可以决定公司不分红等其他财务决策。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什么事项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
所谓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指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但也有例外,股权在有些情况下不等同于表决权。
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对股东的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4. 公司法中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有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以及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也可以由公司章程做出另外的规定。大部分决议只需要普通表决,但是公司合并、分立等需要进行特别表决。
一、股东大会如何做决议
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会是否必须投票
股东会不是必须投票。股东行使自己的表决权的方式包括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但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是有效的。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几种
《公司法》并未直接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具体包括及几种。一般无效的股东归决议情形如下:
1、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决议的内容对于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的合法实体权益造成了侵害。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1、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2/3表决权表决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是一股一权的形式且不可进行自由约定。
1、持有公司1/10股权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持有1/10股权且连续持有90日以上即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3、持有3%股权可以行使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持有1/10股权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出席股东大会
2/3表决权表决通过。
第三、股份公司、有限公司都适用的规定
1、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
2、持有公司1/10表决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让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6.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公司的表决权,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当中没有制定股东表决权的话,则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有什么程序性规定
公司股东就经营中的问题需要表决或者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若需召开股东会,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期限、方式通知会议的参会人员,如股东、董事、监事等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可能会别人民法院撤销或宣告无效。因此,对于召开股东会事宜,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应首先遵循章程的相关规定,若章程未作特别约定,则应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为: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未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3、召开股东会会议,除章程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4、除章程另有约定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1、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2/3表决权表决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是一股一权的形式且不可进行自由约定。
1、持有公司1/10股权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持有1/10股权且连续持有90日以上即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3、持有3%股权可以行使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持有1/10股权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出席股东大会
2/3表决权表决通过。
第三、股份公司、有限公司都适用的规定
1、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
2、持有公司1/10表决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让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三、股东会表决规则
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
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到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原则,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有平等的表决权,而是指每一等额的出资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按其出资或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1、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2/3表决权表决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是一股一权的形式且不可进行自由约定。
1、持有公司1/10股权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持有1/10股权且连续持有90日以上即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3、持有3%股权可以行使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持有1/10股权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出席股东大会2/3表决权表决通过。
第三、股份公司、有限公司都适用的规定
1、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
2、持有公司1/10表决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让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最后,总结一下持有:
手里握着2/3和1/2的表决权就可以在公司为所欲为,但要注意持有1/10表决权的人是可以捣乱的。
什么是股东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一个公司里面,是存在着有大大小小的股东,越大的股东那么拥有的权利就会更大,但公司在决定任何重要事情的时候不管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是有发言权的,也必须要股东的意见来办理事情,所以,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股东们就必须要团结一心才可以。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8.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4、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股权应该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股权按出资比例分配比较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等重大决议,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转让应该注意以下情况: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这一条,本人认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权处分的股权不能限制转让,如有限制是无效的,但对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可以的);
2、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
3、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二、三分之二表决权的情形
三分之二表决权的情形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什么
公司章程的修改如下:
1、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发行新股的,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申请批准;
3、社会公开募集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的,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公告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股款的,必须依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公告;
6、修改章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涉及登记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法人签字后方可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