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债和可交换债

2024-05-11 21:45

1.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债和可交换债

可交换私募债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非公开发行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能超过二百人。

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或可交债,ExchangeabeBond,简称EB)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存量股票作为质押,如果换股则实现了换股减持,如果赎回或者回售则实现了低息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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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债和可交换债

2.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一、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存量股票作为质押,如果换股则实现了换股减持,如果赎回或者回售则实现了低息融资。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能超过二百人。
二、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法规背景2015年以前私募可交换债主要是延续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展,2012年5月深-交所推出了中小企业私募债,2013年深-交所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随后发行了深-交所首只可交换私募债“13福星债”。2015年1月证监会公布新公司债办法,推出了公司债“大公募”(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私募非公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三种发行方式,并且约定可以在公司债附加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的条款。从规定上来说,私募可交换债已经突破了此前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中“中小企业”的约束。
三、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款规定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我们梳理了两个办法中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定。两个办法从期限、利率、初始换股价、交换期、标的股票限售条件、质押数量、质押率等方面对私募可交换债进行了规定。从规定中我们特别关注一点:股票锁定期也可以完成债券发行。由于试点办法只规定了在可交换时不存在限售条件,即在发行债券时(尚未进入换股期)质押股票即使处于限售期也可以完成发行,只需要满足进入交换期时不存在限售条件即可。实际发行中,许多私募可交换在发行当时质押的标的股票也的确是处于限售状态。
四、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优势
(一)私募可交换债与股权质押融资对比作为标的股票的股东,与标的股票相关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商业银行股权质押、券商质押式回购融资、大-宗减持、可交换债融资(私募OR公募)。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可交换债相比于股权质押具有利率更低、质押率更高、更长的融资期限和更宽松的补仓要求等优势。
(二)私募可交换债与大-宗减持对比私募可交换债与大-宗减持对比主要具有以下的优势:
1、在限售期也可获得现金流许多私募可交换债在发行时质押的标的股票是处于限售状态的。
2、减持价格更高可交换债发行时的初始换股价一般为市价或者有所溢价,而大-宗交易则往往折价交易。
3、对二级市场冲击更小交换债未来分批换股,对市场冲击较小;而大-宗减持不论从心理层面还是实际流动层面对二级市场均有冲击。
五、债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3. 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存量股票作为质押,如果换股则实现了换股减持,如果赎回或者回售则实现了低息融资。
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能超过二百人。
一、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法规背景
2015年以前私募可交换债主要是延续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展,2012年5月深-交所推出了中小企业私募债,2013年深-交所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随后发行了深-交所首只可交换私募债“13福星债”。
2015年1月证监会公布新公司债办法,推出了公司债“大公募”(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私募/非公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三种发行方式,并且约定可以在公司债附加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的条款。从规定上来说,私募可交换债已经突破了此前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中“中小企业”的约束。
二、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款规定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我们梳理了两个办法中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定。两个办法从期限、利率、初始换股价、交换期、标的股票限售条件、质押数量、质押率等方面对私募可交换债进行了规定。
从规定中我们特别关注一点:股票锁定期也可以完成债券发行。由于试点办法只规定了在可交换时不存在限售条件,即在发行债券时(尚未进入换股期)质押股票即使处于限售期也可以完成发行,只需要满足进入交换期时不存在限售条件即可。实际发行中,许多私募可交换在发行当时质押的标的股票也的确是处于限售状态。
三、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优势
(一)私募可交换债与股权质押融资对比
作为标的股票的股东,与标的股票相关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商业银行股权质押、券商质押式回购融资、大-宗减持、可交换债融资(私募OR公募)。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可交换债相比于股权质押具有利率更低、质押率更高、更长的融资期限和更宽松的补仓要求等优势。
(二)私募可交换债与大-宗减持对比
私募可交换债与大-宗减持对比主要具有以下的优势:
1、在限售期也可获得现金流
许多私募可交换债在发行时质押的标的股票是处于限售状态的。
2、减持价格更高
可交换债发行时的初始换股价一般为市价或者有所溢价,而大-宗交易则往往折价交易。
3、对二级市场冲击更小
交换债未来分批换股,对市场冲击较小;而大-宗减持不论从心理层面还是实际流动层面对二级市场均有冲击。
五、债券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4.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一、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存量股票作为质押,如果换股则实现了换股减持,如果赎回或者回售则实现了低息融资。
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能超过二百人。
二、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法规背景
2015年以前私募可交换债主要是延续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展,2012年5月深交所推出了中小企业私募债,2013年深交所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随后发行了深交所首只可交换私募债“13福星债”。
2015年1月证监会公布新公司债办法,推出了公司债“大公募”(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私募/非公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三种发行方式,并且约定可以在公司债附加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的条款。从规定上来说,私募可交换债已经突破了此前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中“中小企业”的约束。
三、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款规定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我们梳理了两个办法中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定。两个办法从期限、利率、初始换股价、交换期、标的股票限售条件、质押数量、质押率等方面对私募可交换债进行了规定。
从规定中我们特别关注一点:股票锁定期也可以完成债券发行。由于试点办法只规定了在可交换时不存在限售条件,即在发行债券时(尚未进入换股期)质押股票即使处于限售期也可以完成发行,只需要满足进入交换期时不存在限售条件即可。实际发行中,许多私募可交换在发行当时质押的标的股票也的确是处于限售状态。
四、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优势
(一)私募可交换债与股权质押融资对比
作为标的股票的股东,与标的股票相关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商业银行股权质押、券商质押式回购融资、大宗减持、可交换债融资(私募OR公募)。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可交换债相比于股权质押具有利率更低、质押率更高、更长的融资期限和更宽松的补仓要求等优势。
(二)私募可交换债与大宗减持对比
私募可交换债与大宗减持对比主要具有以下的优势:
1、在限售期也可获得现金流
许多私募可交换债在发行时质押的标的股票是处于限售状态的。
2、减持价格更高
可交换债发行时的初始换股价一般为市价或者有所溢价,而大宗交易则往往折价交易。
3、对二级市场冲击更小
交换债未来分批换股,对市场冲击较小;而大宗减持不论从心理层面还是实际流动层面对二级市场均有冲击。

5. 私募可交换债为什么这么火

讨论一个产品为什么这么火先需要搭建一个分析框架,然后找到对比产品。我们的分析框架依旧源自量价视角,但是量与价的内涵却几乎革新。对比产品方面虽然债券品种很多,但与可交换债最为类似的非转债莫属,同是从近期的市场动态来看私募可交换债的确吸引了不少投资传统转债机构,可谓是挤占了转债的生存空间。所以我们将分析框架嵌入到与传统转债的对比视角中。
量细分为三个方面,其一是单一投资者能够获配单支债券的规模,并不是市场的总规模或是单个债券的规模。虽然总规模或是单支规模上转债市场依旧大于可交换债市场,但是由于转债公开发行需要打新的缘故,单一机构从一级市场上能够获配转债的规模较低而且近期洪涛转债开始对单一账户打新设定了投标上限进一步降低了一级市场获取筹码的数量,但私募可交换债非公开发行,单一机构理论上可以获配较多份额,如果是定向或定制化项目单一机构获配的比例更高;其二代表个券支数,虽然个券规模有限但数量众多,发行流程较快项目可选余地较转债市场丰富许多,即使风格迥异的投资机构也不难寻觅到自身感兴趣的项目,至于能够配售到一定规模则需要看各机构能力;其三量指的成交量,虽然私募可交换债几乎没有二级市场,但如今转债市场的交投同样不活跃,但多数个券成交稀少,因而私募可交换债这一劣势并不突出。
价同样细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票息包括补偿利率在内,从绝对值来看私募可交换债的票息相对公募产品优势明显,如果排序可以按票息从高到低大致分为:定制化私募可交换债>非定制化私募可交换债>公募可交换债>公募可转债。票息高低区分的背后其实代表着风险与期权定价的不同,然而目前市场这两点均存在问题,市场风险定价能力与期权定价能力均不完善,对可交换债股权质押增信作用以及期权理论定价效用的认识分歧颇大,这也导致了目前私募可交换债个券之间票息差异较大。而一旦弱化信用风险私募可交换债的票息优势就被放大,将会吸引不少负债成本刚性的资金入场;其二是换(转)股价溢价,从初始溢价看一般私募可交换债溢价发行而转债几乎平价发行,但这样简单对比并不合理,前述分析时我们表明公募转债难以从一级市场配售较多份额,若吸筹需要转战二级市场此时二级市场溢价才是转债投资者真正的成本,因此用可交换债一级市场换股溢价与转债上市后二级市场转股溢价对比更为合理,而此时转债二级市场溢价相比可交换债并没有明显优势。

私募可交换债为什么这么火

6.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功能:
(1)融资:由于可交换的债券发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所以它是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2)收购兼并:当在收购兼并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在实施收购之前发行专门为收购设计的可交换债券;(3)股票减持:可交换债券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有序地减持股票,发行人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现金,同时也可避免相关股票因大量抛售致使股价受到冲击。比如香港的和记黄埔曾两度发行可交换债券以减持Vodafone;大东电报也用此方法出售所余下的电讯盈科的股份。

7.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8.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你好,所谓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s),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或登记结算公司)之后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以持有的公司债券交换获取股东发债时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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