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etf 散户可不可以T+0

2024-05-06 11:26

1. 沪深300etf 散户可不可以T+0

目前 散户不可以T+0。
2001年12月沪深两市B股由T+0调整为T+1。同时,可转债交易制度却从T+1调整至T+0。《证券法》第106条也明文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这从法律角度规定了我国股市的交易采取T+1方式。

在“T+0”的交易制度下,一笔资金可以多次交易、反复买卖,在不增加市场资金存量的情况下,有效地提高市场的流通性、活跃程度和交易量,可以产生明显的资金放大效应。在市况较弱的情况下,“T+0”交易制度有利于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有助于投资者提高其盈利水平。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2012年2月起,上交所、深交所分别联合不同基金管理人,进行T+0、T+2两种不同清算交收模式的创新尝试。
华泰柏瑞有关人士指出,正如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曾经给证券公司带来的变革性冲击,支持日内高频交易、瞬时跨市场交易的T+0模式ETF,有望在未来3年到5年改变现有的券商经纪业务整体格局。
扩展资料:
T+0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和T+2嘉实沪深300ETF正在各大券商发售,备受市场关注。两只产品跟踪标的相同——沪深300指数,但运作模式不同。华泰柏瑞沪深300ETF采用“T+0”申购赎回机制,即当日申购份额及赎回所得证券当日可用;
嘉实沪深300ETF采用“T+2” 申购赎回机制,即申购份额及赎回所得证券T+2日可用。代办券商需申请ETF的净申购额度及缴纳交收价差保证金,并不意味着“T+0”模式存在交收风险,此两措施恰恰是对风险的有效防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T+0
参考资料来源:证券时报网-沪深300ETF尝试T+0、T+2清算交收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沪深300ETF T+0 T+2 玩法不同

沪深300etf 散户可不可以T+0

2. 沪深300etf 散户可不可以T+0

目前 散户不可以T+0。
2001年12月沪深两市B股由T+0调整为T+1。同时,可转债交易制度却从T+1调整至T+0。《证券法》第106条也明文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这从法律角度规定了我国股市的交易采取T+1方式。

在“T+0”的交易制度下,一笔资金可以多次交易、反复买卖,在不增加市场资金存量的情况下,有效地提高市场的流通性、活跃程度和交易量,可以产生明显的资金放大效应。在市况较弱的情况下,“T+0”交易制度有利于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有助于投资者提高其盈利水平。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2012年2月起,上交所、深交所分别联合不同基金管理人,进行T+0、T+2两种不同清算交收模式的创新尝试。
华泰柏瑞有关人士指出,正如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曾经给证券公司带来的变革性冲击,支持日内高频交易、瞬时跨市场交易的T+0模式ETF,有望在未来3年到5年改变现有的券商经纪业务整体格局。
扩展资料:
T+0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和T+2嘉实沪深300ETF正在各大券商发售,备受市场关注。两只产品跟踪标的相同——沪深300指数,但运作模式不同。华泰柏瑞沪深300ETF采用“T+0”申购赎回机制,即当日申购份额及赎回所得证券当日可用;
嘉实沪深300ETF采用“T+2” 申购赎回机制,即申购份额及赎回所得证券T+2日可用。代办券商需申请ETF的净申购额度及缴纳交收价差保证金,并不意味着“T+0”模式存在交收风险,此两措施恰恰是对风险的有效防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T+0
参考资料来源:证券时报网-沪深300ETF尝试T+0、T+2清算交收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沪深300ETF T+0 T+2 玩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