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证券公司经营以下哪些业务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

2024-05-14 02:00

1. 18. 证券公司经营以下哪些业务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具体分类如下: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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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证券公司经营以下哪些业务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

2.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具体分类如下: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3.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多少

中国的《证券法》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于你问的是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那些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所以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一: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三: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证券经纪商(Broker-Dealer);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的一个部门;四: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五: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六: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121条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多少

4.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具体分类如下: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5.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具体分类如下: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6. 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3.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5.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
一、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哪些?
1.资产管理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2.人员管理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
3.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业务隔离制度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7. 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具体分类如下: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股权出资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五条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七条投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出资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股权依照法定方式转让给被投资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八条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三)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四)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第九条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权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被投资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有关投资人应当对所认缴出资的股权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且不具有该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等作出承诺;
(二)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第十二条投资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出资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规定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8. 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

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 
  A.5000万 
  B.1亿元 
  C.2亿元 
  D.5亿元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该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参见教材P110。 
  本题知识点:证券经营机构的定义、类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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