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怎样申请创业资金?

2024-05-11 12:01

1. 青年创业怎样申请创业资金?

如果是大学生的话,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网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一、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二、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三、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四、有关说明 具体操作办法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例如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青年创业怎样申请创业资金?

2. 大学生创业基金需要还吗

肯定是要还的,年年需要还一部分本金,但它是无息的。申请创业基金的个人或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或校友。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3)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要。大学生创业基金是一个资助型的公益基金,它的模式是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捐资方先进行资助,然后大学生获得扶持,之后创业项目的获得成功,然后捐资方通过项目的收益收取回报。所以大学生创业基金是要还的,否则捐资方有可能终结创业项目。申报条件被中小微企业录用的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企业申报就业补助时,高校毕业生必须处于在职状态。(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第四条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科技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大学生创业基金需要还吗

肯定是要还的,年年需要还一部分本金,但它是无息的。申请创业基金的个人或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或校友。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3)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要。大学生创业基金是一个资助型的公益基金,它的模式是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捐资方先进行资助,然后大学生获得扶持,之后创业项目的获得成功,然后捐资方通过项目的收益收取回报。所以大学生创业基金是要还的,否则捐资方有可能终结创业项目。申报条件被中小微企业录用的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企业申报就业补助时,高校毕业生必须处于在职状态。(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第四条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科技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学生创业基金需要还吗

4. 大学生创业基金需要还吗

肯定是要还的,年年需要还一部分本金,但它是无息的。申请创业基金的个人或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或校友。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3)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要。大学生创业基金是一个资助型的公益基金,它的模式是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捐资方先进行资助,然后大学生获得扶持,之后创业项目的获得成功,然后捐资方通过项目的收益收取回报。所以大学生创业基金是要还的,否则捐资方有可能终结创业项目。申报条件被中小微企业录用的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企业申报就业补助时,高校毕业生必须处于在职状态。(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第四条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科技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