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是什么?

2024-05-17 17:49

1. 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是什么?

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当前在这些方面有变动,即一是适当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从这里来看,创业板在实现注册制之后,它的机制有了不少的变化,也就说具体上市市值和财务指标分为三套:  【1】一般企业(至少需符合一项):第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第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第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2】红筹企业(至少需符合一项):第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第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3】特殊股权结构企业(至少需符合一项):第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第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综上所述,这就是改革后的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是什么?

2. 创业板注册制企业即将上市吗?


3. 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创业板上市条件

4. 创业板是注册制吗?

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创业板注册制落地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IPO申请。随着第一只新创业板新股上市,创业板交易制度也将发生剧变,交易方面比如涨跌停限制将扩大到20%,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停牌情况、被ST、退市等。

5. 创业板上市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创业板上市条件

6. 企业申请创业板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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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7. 在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治理结构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拟上创业板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拟上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拟上创业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7)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拟上创业板公司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8)拟上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拟上创业板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9)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企业上市流程


  一、企业上市流程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
  二、企业上市程序
  1.改制阶段
  2.辅导阶段
  3.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
  4.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三、企业上市流程-改制阶段
  (一)拟改制公司-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
  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

在创业板上市条件

8. 创业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我们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以下是创业板上市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如果想要了解创业板上市要求,可以考虑一下明德。明德天盛是由深谙中国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高管、券商保代,实战经验丰富的企业战略与管理顾问,资深的投融资、法律、财务专家以及一定的政府资源背景的人士共同创设,专注于拟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和战略性投行服务业务。【如果你还有有关创业板上市要求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