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有什么规定

2024-05-18 23:47

1. 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有什么规定

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依《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可以是一项或者是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但是,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委托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必须是符合委托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即必须符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这一形式和内容,否则,不成其为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共同努力完成委托事项,如委托人应向受委托人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据或对完成委托事项有价值的线索,受委托人应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处置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指示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受托人应本着维护委托人利益妥善处置委托事务,事后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受委托人将委托人委托处置的事项转委托与第三人处置,事先应经委托人同意,事先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人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处置的事项,在委托合同终止时,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置的结果。
应当由特定的当事人亲自处置的事项,不应当委托受托人处置。下列事项不得委托受托人处置:
一、收养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二、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灭(因特殊情况应事先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的除外);
三、遗嘱的制作;
四、出版合同的履行;
五、演出合同的履行;
六、其他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履行的事项。

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有什么规定

2. 委托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受托人的义务责任: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有哪些内容
关于行纪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6、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7、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8、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9、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法院开庭要律师费吗
交通事故法院调解是否要付律师费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进行确定,不能一概而论退或不退。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 委托合同是双方行为吗

一、委托合同是双方行为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定是属于双方的行为,如果是单方行为的,是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委托合同有什么特征      委托合同的特征有:      1、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2、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三、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包括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关于委托合同是双方行为吗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双方合同,涉及到的是双方民事主体。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委托合同是双方行为吗

4.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与受托人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的合同。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是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是受托人。作为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应当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①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原则上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如果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可以变更并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委托人。
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不得擅自将自己受托的事务转托他人处理,如果转委托的,原则上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取得委托人同意,但事后应当将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③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只有因委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④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共同委托人中的一个委托人或者数个委托人没有经过协商而擅自单独处理事务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他受托人仍然承担连带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①委托人应当向完成委托事务的受托人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③委托人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受到损失的,无论其是否有过错,都可以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④委托人另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5. 委托合同是双方行为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定是属于双方的行为,如果是单方行为的,是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一、委托合同有什么特征
委托合同的特征有:
1、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2、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包括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委托合同是双方行为吗

6. 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及义务分别如下:
1、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协助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等责任及义务;
2、受托人有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按约定办理好委托事务等责任及义务。
一、跟律师签合同有几份
跟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委托协议一般是一式两份。合同应该约定具体明确的委托事项,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应当明确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受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应当约定支付的律师费用,合同有效期,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二、委托合同对第三人损失责任如何判定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事,受托人在替委托人处理事务过程中第三人产生损失的,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在替委托人处理事务过程中因个人过错导致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在赔偿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向受托人追偿;因不可抗力或受托人不存在故意、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和无偿,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约定。
三、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以要求退还钱款吗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以要求退还钱款。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可以转委托;未经同意转委托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负责。因此,委托合同成立后,双方应当依法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受托人收取费用后,未能完成受托事项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将预付款退还给受托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7. 委托合同关系的认定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一、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买房不能签行纪合同,可以签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被委托人签协议签谁的字
委托他人签合同时,合同上应该签被托人的名字。
受托人手中要有委托人出具的由被委托人代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如乙代甲签订合同,就要有甲出具的有诸如由乙代甲签订与XX的xx合同等表述的授权委托书。在这个前提下由受托人签受托人自己的名字,就是上例中乙签自己的名字乙。
另,委托人(例子中的甲)要注意同时保存授权委托书和代签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去办理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通常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三、撤销委托书需要提交经办人同意的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撤销委托的,要通知受托人和法律关系的相对人。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为撤销。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因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以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人身性,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只要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动摇,即可解除委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委托合同关系的认定

8. 合同委托书是双方的意思吗

合同委托书是双方的意思。受托人需要签字来表示对委托的认可,一旦签字,委托将生效。但受托人未签字的,受托人向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有效,如果不出示,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作为委托人,如果要保证委托事项,最好签订委托协议,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隐患。
一、委托书有什么作用
很多书的作用是在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其某些权益时,划分受托人所具有的权限的范围。受托人在代理委托人行使其合法权益时必须在委托书所划定的范围之内。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超出委托书所划分范围的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同时,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两个委托人要分开委托吗
两个委托人不用分开委托也可以,只要是自由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授权两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情况下,若未独立授权,则需要两位受托人同时到场签字;若分别授权,则享有相应权限的代理人到场签字即可。不建议一个人同时授权给两个代理人来签署合同,若一个人不能到场确实需要授权给两人,请分别写清楚代理权限。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后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职责都将由委托人承受,被委托人不承受任何法律职责。
三、授权委托书可不可以同时委托两个人
可以,只要是自由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
授权两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情况下,若未独立授权,则需要两位受托人同时到场签字;
若分别授权,则享有相应权限的代理人到场签字即可。
不建议一个人同时授权给两个代理人来签署合同,若一个人不能到场确实需要授权给两人,请分别写清楚代理权限。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后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职责都将由委托人承受,被委托人不承受任何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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