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2024-05-05 08:45

1.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问题一: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您好 
 这个北斗吉祥股公司我们查看了几乎所以的国家级别的资料没有任何显示,也查看了国家级别的信息,也可以这个公司,建议您可以在你们那里的工商部门继续问问,不过这类金融公司一般都需要国家批准,建议您注意风险为好,有问题可以继续问我,真诚回答,万望采纳!
  
  
  问题二: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同时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公司的一些情况。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问题三: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四: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五: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企业内部原始股不是那么容易就买到的,那么轻易二举就买到得几乎都是骗局。 
  
   问题六: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 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七:吉祥北斗原始股是怎么回事!请求高人指点!谢谢  假的,2000年后,证监会对旧股权问题进行股改后,基本就没有原始股这一说法了,目前大部分的所谓的原始股交易都是非法集资的一种,包括北斗**。国家对金融行业的管理非常严格,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审批有着严格的程序。可以说,在中国,所有的企业公开面向个人进行集资都是违法的。这些集资活动的动机无论是否诈骗,都没有本质区别,因为其未获国家批准,不受国家监管,没有资产担保,一旦发生问题,受损失的只能是个人投资者。同时,一级半市场中的原始股私下转让并未受到法律保护股市。 
 好心说一下吧!在国外上市的不说,国内上市的,除了上海和深圳主板的股票还,还有中小板和创业板,这些估值都很高了,一旦上市,大股东一夜之间就可以实现财富自由了。这也就造成了,很多中小公司都在拼了命的想要在国内主板上市,一旦有机会上市,什么还可能会有原始股便宜卖给个人的?????目前最流行的原始股骗局,是没有说明上市地点,是国内上市还是国外上市,是在主板上市还是在新三板上市,如果是在新三板上市,一个多月都没有一笔股权交易的,拿那些垃圾的原始股又有什么意义!!!
  
  
  问题八:吉祥北斗原始股合法吗  合法的,原始股以发行价发行,那么和打新股一样,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原始股的分类   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问题九:你好,现在好多人在做吉祥北斗!请问吉祥北斗是真实的吗?是传销吗?  商~务~部~官~网可查,选择合法正规是首要前提 
  
   问题十:央企十七央企吉祥北斗原始股权是真的吗  小心被陷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2. 北斗和正原始股是真的还是骗局

北斗和正原始股已被权威媒体报道涉嫌诈骗,具体报道如下:
推出“北斗七星”手机的北斗民用研究院设立之初有三家股东,分别是重庆政通、何镇初、北斗丝路信息产业(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丝路),2017年4月,重庆政通和北斗丝路退出。其中,北斗丝路法定代表人为李玉春。
李玉春同时是北斗和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和正)的股东,北斗和正法定代表人为潘荣强,该公司已被列入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2017年2月以及2017年9月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与其联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18年5月8日探访北斗和正注册地址,发现该地址目前为国嘉吉祥大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嘉吉祥)。
大厦物业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在国嘉吉祥之前的业主为“贵州吉祥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贸易)”,吉祥贸易于2016年8月份进驻大厦,2017年9月搬离,11月份业主换为国嘉吉祥。
在工商关系上,吉祥贸易与北斗和正之间有着间接关联关系。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吉祥数贸)持有北斗和正51%股权,贵州吉祥数贸股权由包括潘荣强在内的5个自然人以及吉祥贸易持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贵州吉祥数贸与吉祥贸易二者登记的企业联系电话为同一个,股东及出资人皆为“潘荣强”。
北斗和正以及贵州吉祥数贸与“北斗健康大数据平台”关系紧密。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打贵州吉祥数贸与吉祥贸易联系电话,其彩铃中介绍“云吉祥1949”产品。接听人员称,该公司为央企,“云吉祥1949”已经发售至第三期。
实际上,该企业出资人没有国有资本。记者在一个名为“央企北斗吉祥原始股权”的QQ群中发现一段介绍,“央企北斗中兴与吉祥数贸集团共同打造的北斗健康大数据平台,北斗技术由军工转民用的推广应用服务,吉祥数贸占股51%,目前‘云吉祥1949’已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而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曾在官网发布声明,“我中心从未授权北斗中兴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斗和正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终端设备研制生产、应用平台、运营服务及民用产业化等相关业务。以上公司也从未申请、获得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证书。”

扩展资料:作为国之重器,我国的卫星导航系统“北斗”人尽皆知,军事用途和高科技的背景让“北斗”略显神秘。而在北斗的民用化过程中,各类蹭概念、伪北斗的项目也层出不穷,花样套路令人眼花缭乱。
前不久被业内人士辟谣的“北斗地图APP”仅是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借“北斗”之名进行炒作已构建成了另一种商业“生态圈”,其中不乏胆大者伪装央企招摇撞骗,甚至有地方政府中招。
在这背后,可以看出民众及地方政府对北斗产业落地的热情。目前,国产北斗芯片累计销量突破6500万片,遏制北斗产业应用发展的瓶颈已经突破,越来越多的手机品牌均开始支持北斗导航。但需要注意的是,用户却称感知不到北斗导航的存在,在应用中GPS仍然是主力,北斗导航赶上甚至替代GPS仍需要时间。
此外,业内多次呼吁不要盲目建设产业园,这无益于北斗产业健康发展,但北斗产业园数量仍突破了40个。随着产业园逐步投入运营,一些早期盲目发展的弊病也开始显露,甚至有园区已被证实发展停滞。
北斗产业化落地步伐加快,外界对于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愈加期待。不过,大众对北斗的技术特点以及应用场景不够了解,这也为“蹭热点”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伪北斗”产品大行其道。
近期调查发现,有人为产品冠以“北斗”之名,在营销过程中博得高关注度;也有人将北斗与相距甚远的大健康概念联系起来,借“北斗”兜售理财产品;
更有甚者,一面以产业联盟身份与央企签署合作,另一面伪装央企身份与地方政府洽谈投资……一系列套路与国之重器“北斗”联系,其野蛮生长让人难免担心——北斗产业生态是否将会因此受到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伪北斗”项目层出不穷 打央企旗号开发小镇套路多

3.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4.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5.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同时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公司的一些情况。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6.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7.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