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打赏主播,挪用公款多少钱构成犯罪

2024-05-09 23:07

1. 出纳挪用公款打赏主播,挪用公款多少钱构成犯罪

一、出纳挪用公款打赏主播
近日,90后的出纳王磊因前后挪用公款4800余万元,以职务侵占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中,挪用公款中2000余万元被他用于打赏主播和游戏充值。
二、挪用公款多少钱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犯罪金额规定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三、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的货币资金归个人使用,都具有日后归还的意图。其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且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认定是挪用公款罪还是挪用资金罪主要根据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才能准确划分罪名。

出纳挪用公款打赏主播,挪用公款多少钱构成犯罪

2. 会计挪用公款打赏主播有何后果?

日前,“会计挪用公款打赏主播”事件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2018年5月15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王某挪用资金”案,法官当庭宣判,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悉,被告王某在江苏镇江某房地产公司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930余万元公款,其中有过半金额用于给网络主播“刷礼物”。

王某出生于1989年,2012年在镇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任职,担任财务会计。后因公司的主办会计离职,无人顶替,王某开始兼任主办会计和出纳,每月收入两千多元。据庭审实录,王某交代,他于2015年底开始观看网络直播,为了增强与主播的互动开始充值打赏。“一开始我充钱给她们送礼物,后来自己的钱不够用,我就拿了公司的钱打赏。”
2017年2月,江苏镇江某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报案,称其公司的会计王某失联。经查,2015年至2017年2月间,被告王某利用担任镇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采用提现、支票、转账等方式,将其单位资金930余万元予以挥霍,其中有四五百万用于给主播打赏。2017年2月21日,被告人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内容来源:网易新闻

3. 女出纳挪用千万巨款是打赏主播吗?

网络直播平台很多粉丝会通过给喜爱的主播打赏虚拟礼物来表达对主播的喜爱,然而在动辄成千上万的打赏背后,一些疯狂的粉丝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在普陀区检察院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直播平台粉丝为“打赏”主播违法挪用巨额公司钱款,最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6岁女出纳砸钱千万打赏女“主播”
林某今年26岁,在上海一家装修公司做出纳。2017年年初,林某在“一直播”平台上喜欢上了一位人美声甜、唱校园民歌的女主播,开始给她打赏礼物。直播平台不定期举办各种“打榜”比赛,林某希望自己喜欢的主播排名靠前,于是省吃俭用将大把的钱往直播平台砸。她起初用的是自己的钱,然而随着打赏的金额越来越高,每个月的工资已不足以支撑毫无节制地打赏,她逐渐动起了挪用公司钱款的歪脑筋。
凭借着自己平时工作能够接触公司财务的便利,林某开始向公司“小金库”伸出黑手。由于她和公司会计平时会相互借U盾,因此林某知道会计的U盾密码。她先使用自己保管的U盾制单,然后趁会计不在的时候私自拿会计放在抽屉里的U盾进行审核出钱,将公司账户的钱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后。林某越发肆无忌惮,一次又一次地挪用公司钱款在“一直播”、“花椒直播”等直播平台给喜欢的主播打赏。她原本计划先“借用”公司的钱,日后有钱再补上,没想到窟窿越挖越大,小额逐渐累积成巨额,不知不觉就挪用了1000多万元。

女主播退还300万所得
林某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力还款,她竟选择再次挪用近700万元用于理财和炒股,希望能赚钱将窟窿补上。2017年12月,公司领导发现林某挪用了公款,便找林某谈话,要求她将挪用的钱款补上。林某知道行迹败露,也不再寄希望于股票赚钱,将股票账户内的钱款悉数转出还给了公司。然而,打赏用掉的1000万不是小数目,林某无力偿还。她找到曾经打赏的女主播,希望对方能把钱归还自己,女主播最终将自己收到的300万元打赏还给林某。
经普陀区公安机关初步调查,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间,林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900余万元人民币,及其管理的保险箱内现金134万元人民币,均未在公司财务账面作记载,至案发尚有900万余元人民币无力归还公司。林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挪用的上述公司资金中,有670万元人民币被其用于个人炒股及理财,其余钱款均被其用于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主播。
女出纳打赏女主播,这里面不简单啊。

女出纳挪用千万巨款是打赏主播吗?

4. 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

古有烽火戏诸侯为博美人一笑,今有直播间里豪掷千金为讨主播欢心。更有甚者,打赏所用钱款居然来自挪用的公款。近日,“90后出纳挪用公款2000多万打赏女主播”的新闻词条冲上热搜。如此大的数额、如此荒唐的选择,引起了网络热议。      01      90后出纳挪用公款打赏,公司追回钱款路艰辛      本案中,济南一位90后男出纳,为了讨女主播芳心,一念之差挪用公款进行打赏,一开始是几十万,几百万,后来挪用资金超过1000万后。他自认无力偿还,更加变本加厉,最后挪用了总计4800万公款进行消费,其中2000多万打赏给了女主播。
      最终该男子被判12年,没收个人财产80万。但刑事判决中未涉及向主播及直播平台追缴涉案赃款问题。      随后,被挪用公款的公司选择通过民事诉讼,将主播所在的平台方斗鱼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斗鱼存在侵权行为,请求判令斗鱼返还该员工在该平台打赏的该公司公款。      对于上述民事诉讼,斗鱼方面回应,斗鱼对该员工充值消费的财产来源并不知情,也未实施任何侵犯该公司权益的行为,后续会按照法院诉讼程序积极应诉。      司法机关披露出来的材料显示,警方在案发后查清了涉案赃款的流向,冻结了收受赃款的武汉瓯越网视有限公司(斗鱼运营方)银行账户内的1000余万元、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虎牙运营方)银行账户内的260余万元、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B站运营方)银行账户内的40余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上述被冻结款项先后被移交至检察院和法院。      被挪公款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寄希望于案结后,法院可以判决将追缴的赃款返还公司。      通州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冻结在案的三家直播平台的钱款涉及众多法律主体和多重法律关系,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不宜直接在刑事审判中通过刑事追缴程序处理,可另行依法解决。      02      公款打赏案件频发,追回钱款是否有法可依?      事实上,近年来,挪用公款打赏主播案件屡见不鲜。      苏州吴江的一名小伙子周某,两个月挪用20万公款打赏网络女主播。      广西河池市一名女出纳,半年时间挪用公款打赏给该男主播超过430万元。      北京顺义国企员工于某,挪用公款785万打赏女主播。      ......      法治网研究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直播打赏”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搜索到二审追诉至中级法院的共有37件,挪用公款案件有7起。这些案件中,既有向主播及平台追缴赃款的刑事判决,亦有未提及追缴相关赃款的刑事判决。      挪用公款打赏主播的钱款能否追回,成为此类案件衍生出的一个热议话题。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胡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若有证据证明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符合以上情形的,则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所获收益应当依法全额追缴。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还提出:“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      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庆芳分析,认定是否善意,应当考量是否明知、是否无偿或低价取得、取得是否合法等因素。对于打赏主播的钱款,在认定是否可以追缴时,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打赏”的性质。如将“打赏”认定为一种赠与,该款项的取得可能因属于无偿取得,而被追缴;如将“打赏”认定为一种服务付费(付费欣赏表演),则不适用无偿取得,不得追缴。      “我个人认为,打赏是用户自愿的一种行为,并未在用户与主播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无偿、单务合同,更符合赠与的法律性质。”秦庆芳说。      03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刻不容缓      当前,包括挪用公款在内的直播打赏乱象频发,各界都在呼吁规范网络打赏行为。      3月17日,国家网信办开展了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聚焦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问题开展整治,其中第一项即为开展“清朗·打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将从严整治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行为。      胡钢表示,目前网络直播存在平台责任失守、主播表演失范和充值打赏失序等问题,对直播打赏行为的定性还存在是赠与还是消费的司法争议。但是,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已明确要求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这说明我国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将及时补齐法规和标准空缺。      对于如何针对直播平台企业加强打赏监管,胡钢建议,可以在总结已有政策规范和丰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互联网文化条例》、修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统一规制线上线下营业性演出,清晰界定平台责任,明确规范表演内容,合理限定打赏限额,适当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等,以加快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和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秦庆芳建议,平台作为承载主播和用户的桥梁,应适时进行监管干预,引导直播行业良性发展。首先,平台可以制定较为详细、责任明确的主播和用户的注册规则,对主播级别和用户级别的打赏金额、打赏行为作出规范。      其次,平台可以设立监管机制及惩罚措施,禁止虚假宣传、PK打赏、打赏抽奖、线下交易等刺激消费的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可采取禁播、封号等方式予以惩戒。      再次,在发生挪用公款打赏事件后,平台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将犯罪所涉及的账户信息打赏情况在后台进行跟踪汇总,并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最后,平台也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优势,发挥法制宣传作用,通过设置法制宣传页面、专栏等,向用户予以宣传和警示。

5. 济南90后出纳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从法律上讲,挪用公款会被如何处罚?

济南90后出纳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从法律上讲,挪用公款会被处罚的。

会计是每天都要和钱以及各种各样的量表打交道的一个行业。会计这个行业也分为很多种,有出纳,会计以及财务会计等等,但是他们都是会掌握着公司的一些钱财以及金钱的。其实如果做一个会计,他没有比较强的自控力,他们很可能在金钱的诱惑下就干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就比如现在有一个90后的出纳,他为了打赏女主播,挪用了公司的公款,这一个行为在法律上讲就是违法的。

这个出纳的行为是属于挪用公款,在法律上挪用公款是要被处罚的。首先就是她触犯了法律,那么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会蹲监狱,具体的蹲几年监狱还是要由挪用公款的钱财数来决定的。这个出纳由于挪用公款的数额比较大,所以被判处了12年有期徒刑。当然,她的后果不仅仅是蹲监狱这么简单,因为挪用公款的行为在行业内也是要被制裁的,服刑12年出狱之后,这名出纳也是没有办法继续从会计这个行业的,无论哪一个行业,都不会允许一个曾经有过污点的人继续在这个行业生存,没有一个公司愿意采用一个曾经挪用过公款的人继续作为公司的财务。

虽然她已经被判处了十二年有期徒刑,但是还要一定程度上的偿还公司的公款,全额赔偿之后可能还会有一部分的赔偿金,这样巨额的赔偿金以及那些被划掉的公款,可能会压垮她的整个家庭,她的这一生可能都需要在还债中度过,所以说做会计,出纳这一类的人一定要有较强的自控力,把控好自己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千万不要做出任何违法的行为。

济南90后出纳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从法律上讲,挪用公款会被如何处罚?

6. 广西一女出纳为男主播挪用公款144万,该名女子会被如何处罚?

为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主播挪用公款高达144万元,真不明白怎么会有这种人,要是自己的钱你爱干嘛干嘛没人管你,可你不能拿着公款送人呀,关键是全部都打赏给了一个网络上的男主播,不知道这个广西的女出纳会不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银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数额较大的行为,银某主观占据公款为己用而客观上则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144万元的巨款,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应该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广西的银某为了男主播不仅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扔了出去,还透支了信用卡,如果这个时候能及时打住的话,也只是逾期最多就是个人信用问题,银某不仅没有反省反而动了要挪用公款的念头,只要动了这个念头就如同洪水般无法回头。
近日,广西河池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银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案件,银某在担任某房地产出纳期间,利用自己是出纳的职务非法侵占了公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银某会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银某在担任出纳期间非法挪用数额巨大的公款,把巨额的公款换虚拟的礼物给自己心仪的男主播打赏,之后银某担心自己的犯罪行为暴露就出国躲避了一段时间,后来,房地产公司发现银某的这种犯罪行为后就向公安机关报案。银某出国躲避期间办案人员一直在动员她回来,银某可能觉得继续躲避不是办法就回国投案了。

银某表示自己非常喜欢刷抖音,看到抖音上有一个男主播很有才华,无论是样貌还是才华都很对银某的眼缘,于是每天都会去给他打赏,刚开始十几块钱,慢慢的不再满足,加大了金额,打赏似乎能满足她的虚荣心,正是这种疯狂的虚荣心让她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东窗事发。

7. 挪用公款打赏,这钱女主播该不该退

为什么要退?
只要主播拒绝退还,该款无法收缴。强行收缴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打赏”是打赏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主播并不知道该款的来路,也没有义务调查款项的来历。
这就好比是:某人将诈骗所得的钱财用于还债一样,债权人收取债务人的欠款,这是天经地义。债权人并不需要去调查还债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挪用公款打赏,这钱女主播该不该退

8. 学校会计挪用公款1600万用1300万打赏女主播吗?

学校会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600余万元至个人账户用于挥霍,打赏网络女主播的近1300万。近日,随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重大贪污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盛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追缴被告人盛某贪污所得。

盛某系随县某学校会计,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盛某利用职务之便及学校财务管理漏洞,先后使用虚构用款计划、虚开支付凭证、虚增工资的手段挪用公款1600余万元至个人账户,并通过网络支付方式,或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充值“星币”,用于购买直播平台上的虚拟礼物给某女主播,或用于网络赌博、购买彩票,或用于炒股,或用于日常开支。其中仅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充值近1300万元。上述款物均被盛某挥霍一空,导致公款全部无法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采取虚开支付凭证、虚增工资等手段,挪用或侵吞公款1600余万元,用于网络公司直播平台充值消费和网络赌博、购买彩票及日常消费等,致使挪用的公款无法追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贪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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