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2024-05-13 14:55

1.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存款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2.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等。
(二)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三)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中涉及到的一个主要问题。从上文不难看出,国外离婚财产分配主要采取公平分割,这一点和国内有些类似。就是说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在我国,除了平均分割外,还要考虑到女方及孩子的利益,对抚养孩子的适当照顾。
一、男方首付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首先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如果有协议,双方离婚时按照协议分割。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则要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会根据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以及带孩子一方的利益,予以多分。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部分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是共同财产,房产整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会根据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以及及带孩子一方的利益。另外,双方可以协商房子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折价款,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给登记的一方,未还贷部分可以是登记一方还,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还。另外,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卖或者依法分割。
二、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

3.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写相对简单;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说不分。
一、婚后夫妻债务如何处理
婚后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无论夫妻是否离婚,这样的债务都需要双方一起偿还。当然,也不排除在婚后产生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此时该债务就只能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除非另一方自愿偿还,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通常是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没到期的共同债务,包括信用卡或者消费贷这些没有还的贷款,那通常约定离婚后由一方来负责偿还,另一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直接进行相应的补偿即可。
2、有些是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自偿还各自亲友的钱,两个人之间如果有差额的,那用共同财产来补平即可,这样履行起来特别方便。
3、有房屋贷款还没还清的,那就是谁得房,谁来还后面的尾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兜底条款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体到实践中,用不用兜底条款,用什么样的兜底条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表达形式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4.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等。
(二)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三)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中涉及到的一个主要问题。从上文不难看出,国外离婚财产分配主要采取公平分割,这一点和国内有些类似。就是说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在我国,除了平均分割外,还要考虑到女方及孩子的利益,对抚养孩子的适当照顾。
一、银行的存款利率是怎么计算
关于年利率计算方式如下:年利率总额是指本息合计金额,按照单利和复利两种方式计算。单利计息:年利率=1+月份*每月利率复利计息:年利率=(1+月利率)的n次方,n为月数。
二、离婚双方名下的存款怎么分
该存款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5.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等。
(二)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三)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中涉及到的一个主要问题。从上文不难看出,国外离婚财产分配主要采取公平分割,这一点和国内有些类似。就是说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在我国,除了平均分割外,还要考虑到女方及孩子的利益,对抚养孩子的适当照顾。
一、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一)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二)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三)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四)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五)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六)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
离婚析产分割的诉讼费规定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除了诉讼费以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的相关费用,比如保全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我国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一般性原则,而夫妻分别财产制是特殊性的情况,需要夫妻双方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者约定的并不清楚,会根据财产的来源确定其实共同还是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一般是以平均分割、但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6. 离婚后银行存款要如何分割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
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
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有一百多元,但在一个月前,女方有三次较大的现金支取行为,总额达到了十余万元。除非女方能举证证明这些钱用于正常的夫妻生活,否则,法院应当按十几万的数额而不是按一百余元的余额认定夫妻应分的份额。
一、夫妻双方的收入
1.如何调查配偶一方的收人状况
离婚诉讼案件中,一方或双方的收人状况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以及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面临离婚,一般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就会存在很大的障碍,对于自己财产和收入状况,一般也不愿意透露。有的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彼此对于对方的收入状况较为了解,对于对方所在的单位也比较熟悉,这样,调查或掌握一方收入相对容易。但是,也有一些当亊人,由于在共同牛活期间,不在意一方的收人情况,或对经济没有过多的防备心理,可能对另一方的收入情况不太清楚,这样,就有必要在诉讼开庭前调查另一方的收入情况。
2.聘请律师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
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还是较为配合的,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人信息。律师可以提前与欲调查单位的劳动工资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
3.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
实践中,律师合法合理的取证要求夯时不能得到取证单位的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也缺乏有力的保障,律师取证难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因此,拟取证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在实行调查令的地区还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情况,一般面对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被调查单位很少有不配合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因此,持法院的调查令基本上可以查清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一般正规年位也不会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据。

7. 银行存款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银行存款的余额双方一般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法院审理实践,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候的财产以诉讼时能够查找到的财产为限,也就是以银行余额来要求分割,这样就留下漏洞,起诉离婚之前,对方早已经把银行存款转移走了,根本不留下余额,这样就无法分割,面对此种情况,该如何办?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具有调查取证权,法院也可以调查取证,一般这情况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对方银行取款明细情况,并且要求对方逐笔解释资金去向。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去向,视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二)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1、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二、离婚时银行存款证据如何搜集?
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那么离婚时,怎么收集银行存款怎么证据呢?
(一)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二)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

银行存款离婚如何分割

8. 离婚,银行存款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银行存款应当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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