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2024-05-10 07:14

1. 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法律分析:在债务关系中,一般会有两个主体,分别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2. 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3. 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欠钱的一方是债务人,即在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一、债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含义是什么?
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法意义上的债与生活中的债的概念不同,即不仅指借贷关系,而是通过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在双务契约中,则互为债权债务人。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债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债的标的。债权人所享受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称为债务。债权和债务是债的关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不能相互脱离而单独存在。债即债权和债务的总和。因此,债的关系从债权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权关系;从债务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务关系;有时也可以合称债权债务关系。规定债的关系的立法,在各国也分别称为债法、债权法、债务法或债权债务法。
二、欠信用卡9000会坐牢吗
欠信用卡9000不会坐牢。根据相关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分期偿还贷款是银行同意借款人在一定时期分期偿还的贷款,银行发放这种贷款,必须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调查。
三、合同订立的主体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这种债的主体变更,并没有改变合同关系主体相对性的特点,因为第三人一旦取代原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加入合同关系中,都已经成为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因此合同关系的主体仍然是特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4. 什么是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
一、赡养协议可以是债务吗
因赡养协议而承担的赡养费用是法定的债务。因为签订了赡养协议,赡养义务人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责任,所以赡养协议可以作为债务。
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二、公司注销以后债务纠纷还能起诉吗
公司注销以后债务纠纷不能起诉。
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
债务纠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因金钱而引起的矛盾,称之为债务纠纷,法定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债务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纠纷,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 什么叫债务人与债权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和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就在于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或者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归还借钱人的人或者组织。
二、债权人是指借钱的人吗
不是,是指被借钱的人。债权人是指享有相应权利的人,债权人并不是指借钱的人,而是出借款项的人,借款人指的是债务人,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什么叫债务人与债权人

6. 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债务人是需要向特定的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而债权人是可以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民事法律行为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一、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者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而欠条,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二、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为避免损失而积极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有三个要素:
1、为他人管理事务;
2、意思是为他人谋利益;
3、没有法律或约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权利人因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而要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三、起诉无效合同的时效有多久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在法定时效期间内行使一定的请求权。超过时效期间的,侵权人或者债务人享有抗辩权。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债权人根据债权关系请求相对人作出特定行为的权利。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任何一方都不存在基于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之间也不存在索赔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7.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 债权人和债务人 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预付方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 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 民间借贷关系 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

8. 什么叫债务人与债权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