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2024-05-04 13:54

1. 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刑法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等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等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一、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2. 操纵证券市场罪具体构成要件?

刑法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等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等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一、《刑法》量刑标准
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本罪的犯罪特征
(一)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3. 什么是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等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判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要件分别有: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第二,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有关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行业协会包括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等。第四,主观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过失不构成该罪,如犯罪主体不慎将未公开信息泄露,导致信息获取者进行证券交易,则不能按暗示他人进行证券交易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条件有: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什么是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4.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行为;
3、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4、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是哪些呢
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即有让自己或者他人从中牟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上,表现为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等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4、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第二,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有关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行业协会包括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等。第四,主观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过失不构成该罪,如犯罪主体不慎将未公开信息泄露,导致信息获取者进行证券交易,则不能按暗示他人进行证券交易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即有让自己或者他人从中牟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上,表现为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等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4、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5.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会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抢夺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抢夺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6.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怎样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属于刑事犯罪吗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有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行政处罚标准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有什么

8. 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