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是否合法,企业可以不缴吗?

2024-05-01 10:40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是否合法,企业可以不缴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是否合法,企业可以不缴吗?  1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是:所有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因此,你们这个企业如果没有按规定安置残疾人,也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按规定每个企业都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是:应交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6%-上年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x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单位在职人数)x60%。
  企业可以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现在都系结到地税局代扣代缴了,残障金都要求企业交,如果企业有残疾人就业上岗就申请减免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围 包括有那些企业  有了残疾证可以减免一部分,详细的规定可以去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检视。。。
  请问企业缴的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是残疾人保障金?  全称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这个是国家鼓励企业招收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出台的政策。各单位都有义务,一般招聘比例是1.5%,如果不够就要缴纳这个保障金,表面上类似与罚款。但是其实也有奖励,如果招收的超出这个比例,会有相应奖励,最近中央五部门出台个档案就说这个事情,要提高对超比例单位的奖励。一般公司人不多的话,找1个轻微点的,就够了,如果岗位合适多招两个还能得到奖励,还是一种社会责任心的表现,值得赞扬~~——这方面政策可以咨询残联,也可以网路查询,残疾人就业促进网-政策法规-比较全面
  企业必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公司必须缴纳的,单位没有责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单位协商,无果后找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咨询12333.
   
  外资企业是否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外资企业中凡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到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的,均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通政办[2003]219号文《市 *** 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意见的通知》,其征缴物件为:本市市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和城乡其它各类经济组织,凡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到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的,均属保障金征缴物件。所以,外资企业中凡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到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的,均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我企业有残疾人,如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上年度平均职工人数x1.5%-企业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x本地区上年度年平均工资数 企业安排残疾职工人数的认可是需要稽核的。企业在规定的认定期前,须持下列证明资料到当地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稽核认定: 1.企业残疾职工的身份证、残疾人证、残疾人就业证等有效证件影印件。 2.企业残疾职工工资表影印件。 3.企业缴纳残疾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医保金、失业金的证明资料影印件 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等有关资料,
  需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要交的。我公司也是只有3个人的小公司,刚刚就交了。  残联的人说不管全公司有多少人都要交,如果有退休人员的可以不算进去,但是你们老板是退休人员也没用,公司法人也要算的,所以这么下来就要交了。带营业执照、地税、社保、程式码证、工资单、劳动情况102表到西湾路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交,大概几百块吧
  企业每年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必须缴,根据国务院释出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残疾人联合会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数额。对限期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限期缴纳决定的,残疾人联合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之所以在现实中强制措施实施的少,主要是当地 *** 对于企业残保金的缴纳有很多优惠措施甚至减免,为了吸引更多企业老板过来开厂投资,残联毕竟庙小,人少工作也多,如果都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时间也没精力,甚至没有当地 *** 的支援,有些 *** 机构自己都不缴纳,但是如果残联真要去法院申请还是可以的,只要程式正当是肯定胜诉的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不按比例缴纳好象是要罚滞纳金,通知单上有写的。由社保代收,其实是残联收的。  最好缴纳,听说已立法。  如果你认为企业有特殊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意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是否合法,企业可以不缴吗?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是否合法,企业可以不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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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是:所有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因此,你们这个企业如果没有按规定安置残疾人,也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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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每个企业都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是:应交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6%-上年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x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单位在职人数)x60%。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情况下单位不用缴纳

只要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的比例人数,就可以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全体在职职工的人数百分比确定的,一般是1.6%或者1.7%。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情况下单位不用缴纳

4. 残疾人保障金什么情况企业可以不交。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紧急情况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救助或者延期支付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制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证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一年内应付保证金的数额,申请延期支付保证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扩展资料:
残疾人保障金使用管理: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包括展览活动)。补贴雇主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的设施、购买社会保障、改造和配套服务费用,补贴辅助职业介绍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费用。  
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创业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各种形式的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工作补贴。支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等形式的生产劳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 税务对企业残疾人保障金的收取

1.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从何时开始施行?
  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35号)自2007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第092号)

  2.我企业安置了一批残疾员工,请问在增值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本年度应纳税额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本年度应纳税额为限;本年度应纳税额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为限。纳税人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人本月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第0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整理.

  3.要享受这个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4.我们企业应该如何确定残疾人安置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如何处理?
  经认定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实际安置残疾人员占在职职工(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总数的比例应逐月计算,本月比例未达到25%的,不得退还本月的增值税。年度终了,应平均计算纳税人全年实际安置残疾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3个月平均比例未达到25%的,应自次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退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纳税人新安置残疾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次月起计算,其他职工从录用的次月起计算;安置的残疾人员和其他职工减少的,从减少当月计算。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第0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整理

  5.如果我们企业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或在职职工人数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履行申报、认定和审批手续?
  纳税人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或在职职工人数发生变化,但仍符合退、减税条件的,应当根据变化事项重新申请认定和审批。纳税人因残疾人员或在职职工人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退、减税条件时,应当自情况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

  6.我们企业符合优惠条件并按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第092号)

  7.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企业安置残疾人在企业所得税上有优惠吗?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8.企业要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9.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税务对企业残疾人保障金的收取

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税么

不是税
残疾人保障金和社保不是一回事,你也不需要作假保险帐,只要拿着残疾人证到地税局填张表,登记有个残疾人,就可以减免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计算方法: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

7. 残疾人保障金什么情况企业可以不交。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紧急情况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救助或者延期支付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制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证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一年内应付保证金的数额,申请延期支付保证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扩展资料:
残疾人保障金使用管理: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包括展览活动)。补贴雇主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的设施、购买社会保障、改造和配套服务费用,补贴辅助职业介绍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费用。  
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创业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各种形式的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工作补贴。支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等形式的生产劳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什么情况企业可以不交。

8. 企业每年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企业每年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十条 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扩展资料: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第二十七条 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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