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了工伤赔偿协议书以后,以后是不是无法在起诉了

2024-05-13 17:18

1. 签定了工伤赔偿协议书以后,以后是不是无法在起诉了

 1、 工伤赔偿协议只要在赔偿待遇不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形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赋予工伤私了的法律效力,由于有的劳动者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完毕后,又存在《合同法》第54规定之情形,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2、  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认定工伤后,支付待遇主要由社保机构承担属于公权性质,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属于私权性质;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用人单位将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属存粹的私权性质。就单位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私了并未损害国家的利益,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签定了工伤赔偿协议书以后,以后是不是无法在起诉了

2.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达成协议不履行的,或者协议未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如果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协议的约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的,那么劳动者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赔偿义务的,那么一般不可以再起诉了。
一、工伤私了,私了一年内的赔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采取私下与劳动者达成工伤赔偿协议。那么这种工伤私了的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一种观点认为协议无效,理由是工伤认定、赔偿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范围,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协议有效,理由是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如果赔偿额合理合法,协议应属有效。
二、案外和解并履行义务的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吗
案外和解并履行义务的第三人不负连带责任。原告诉前已经与第三人达成赔偿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且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应该合法有效。协议有效第三人履行了协议内容的,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
三、调解协议不履行应该怎么办
调解协议不履行应该这样办:
1、如果是在法院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如果对方未能如期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并按照协议的要求强制执行;
2、如果是在相应行政部门、执行部门如地方政府、劳动仲栽委云会组织的调解协议,如果对方事后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3、如果对方未能如期履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维持协议,调解协议必须由双方完全主观、自愿地达成,否则有证据证明,在被威胁协会或失去自由或无法区分事情的情况下,被迫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这取决于在什么情况下签署了调解协议,那么保护的方式是不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4. 工伤赔偿协议签订后可以再诉吗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获得的
王某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停工留薪待遇等各项赔偿费用。结合王某的月工资情况,上述各项赔偿款合计8万多元。因此,赔偿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标准。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一审法院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为由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律师认为王某在签订协议时缺乏对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的法律法规的了解,特别是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据以计算赔偿数额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果尚不确定,公司亦未将王某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告知王某。双方是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协商,因此,法院就不能完全依据意思自治原则,简单认定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者应对自己所作出的决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签订赔偿协议时,王某对依法应当获得的赔偿数额存在错误的认识,对于自己随之放弃了什么权利亦没有清晰地认识,可以说该协议内容并非王某充分的内心意思表示,其对赔偿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协议双方此时处于不对等的位置上,客观上造成了双方利益的重大失衡,导致了弱势一方即王某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三、赔偿协议依法应予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如果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协议的约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的,那么劳动者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赔偿义务的,那么一般不可以再起诉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6.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可以再起诉吗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书还能起诉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书还能起诉吗

8.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法律分析: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达成协议不履行的,或者协议未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