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核销单和报关单,已经收汇结汇,收汇核销系统怎么处理

2024-04-30 18:47

1. 没有核销单和报关单,已经收汇结汇,收汇核销系统怎么处理

拿到核销单、报关单退税专用联、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委托报关协议去办理收汇核销,退税,
1.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①核销单
②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已盖章)   
③银行结汇水单   
④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一式两份)   
到外汇管理科,拿资料去盖章,回一联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已盖章),核销单(已盖章),在相应的核销单核销专用联,退税专用联上加盖“已核销”印章,将正常核销资料退还并由经办人在(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上签收。 

2.叫工厂开增票:(开过的增票要去税务局认证,盖已认证印章。) 

3.出口退税:   
所需资料:   
一份:
①申报出口退税资料交接表 2份   
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请表

没有核销单和报关单,已经收汇结汇,收汇核销系统怎么处理

2. 出口收汇核销中核销超过收汇日期三十天怎么办?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5 文号:汇综发[2008]176号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 延期收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完善对外资产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保护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保证跨境贸易活动与其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指引。企业货物出口项下延期收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简称“延期收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逐笔登记。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延期收款的收汇额(以下简称“延期收汇额)实行余额管理,并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延期收汇额进行调节。 第四条 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延期收款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按照《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汇发[2008]29号)进行操作,同时按照本指引为企业办理延期收款的注销手续。 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结汇或划转以及注销环节的现场及非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 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延期收款,须登陆系统办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记和对外债权登记(以下简称“债权登记)。 货物出口合同中如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业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实际出口后办理债权登记。债权登记时间为自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至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企业预计收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的,企业可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实际收汇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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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有一张出一般贸易出口报关单USD2500,超过一年多没作延期收汇登记,要怎麼处理才能收汇及做核销?

我认为无法结汇其实是一般贸易项下收汇额度不够吧,与贸易信贷系统登没登远期没什么关系,毕竟这个系统目前最起作用的是付汇的功能,看能不能按下一个合同的预收货款来结汇呢?收汇后可以到外汇局将收汇水单和出口核销单进行核销,不过如果当时出口两个月内没有做远期收汇备案的话估计就不能享受退税啦;5000美元以内可以做差额核销。

我有一张出一般贸易出口报关单USD2500,超过一年多没作延期收汇登记,要怎麼处理才能收汇及做核销?

4. 出口收汇后又没有不需要核销的情况?不核销有什么后果?

如果用了核销单出口的就一定要核销,否则那张核销单会一直在外汇局的纪录里显示未核销,影响以后。
至于结汇了,银行也会出具核销水单的。

如果没用你们的核销单就不用管了,谁的核销单谁去核销。

5. 出口收汇核销单

1.根据结汇金额,因为只有结汇金额才能用于核销;
2.届时你可以拿着核销单过去,并持水单收汇核销联,请银行给你盖章即可,因为水单上面有这些核销单号码的。
3.不需要根据时间来拆分核销单登记表,只要未过期限,都可以一并填入一张登记表中;
4.要带这个表,很多时候银行是要收取一份的,因为看到这个表,才证明你在核销系统中是关联成功了的,而已使用的的确是这些水单和核销单。核销单也要带上哈;

出口收汇核销单

6. 出口收汇核销

你说的已经去外管局核销了,是否是用其他的收汇金额去核销的?
额度是根据你公司之前的一年的出口总金额来的,是个固定值,具体计算的方法我就不写了。
做预收货款应该没有额度限制,具体方法是:
1。先向收款的银行要那个日元外汇收汇的水单编码
2。到外汇管理网上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网站是www.safesvc.gov.cn
帐号是你们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
初始密码是12345678
进入后选择预收货款登记,
先做合同登记,把合同号码,合同总金额,预收汇金额(就是这笔收汇的金额),预计出口时间都填好,再保存。再查找刚才保存的合同登记,打印下来盖公章。
再做提款登记,把刚才的合同编号,预收汇金额什么的都填进去,保存,打印下来盖公章。
3。第二天,你再上电子口岸平台,在收汇里面的无关单收汇里面,就会多出了收汇金额,你再按要求填好。
4.。再拿着打印下来的2张带卡去银行收汇,具体还要什么就问银行。
5。记得以后出口后有了额度再到外汇管理网上平台注销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把额度还回去。不还的话后果自付。

7. 结汇和核销什么关系?

不用核销单就可以结汇。结汇是收货款,结汇水单和报关单上的金额相差不大才能核销(相差不高于5%或2000美金)。发票在出口90天内认证,出口180天之内到外管局办理核销,才能退税。超过时间就不能退税了。
结汇,是外汇结算(exchange settlement/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的简称,分为个人结汇与公司结汇两种情况,须到银行办理,也可以在网上银行办理,而且目前,我国国内多家银行都可以办理。
强制结汇是指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允许保留外汇;意愿结汇是指外汇收结汇入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结汇与否由外汇收入所有者自己决定;限额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在国家核定的数额内可不结汇,超过限额的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在我国,过去是实行强制结汇制的,在2008年8月1日 新《外汇管理条例》出台之后,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实行意愿结汇制(willingness exchange settlement system)。
加工贸易的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的核销等。

结汇和核销什么关系?

8. 在电子口岸上没有进行收汇申请,还需要做出口收汇核销么?

外汇入账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作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隔天到电子口岸查看是否有额度即可,不需要在电子口岸申请额度的。
  货物出口后15天,在电子口岸卡中进行出口收汇交单;向国税局报送即可。电子口岸中的数据是根据你报关单上的数据录入的。
  核销的时候你需要带的东西:
  1.核销单
  2.报关单——核销联
  3.核销联系表
  4.银行核销单(出口结汇的时候,银行给了一张核注单,你拿核注单去银行换核销单即可,在换之前你需要提前一到两天把申报号码给银行,申报号码你需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查看。另外银行的核销单拿到之后你要隔一天左右在去外管局核销,因为银行的信息传到外管局需要一定的时间)。
   以上核销材料是上海外管局所需要的材料,我不知道你们需要什么材料,你可以到外管局询问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