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什么?并购分类有哪些

2024-05-06 04:22

1.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什么?并购分类有哪些

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什么?
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指申请的材料有瑕疵,但还没有到否决的程度,是提醒注意这些问题,进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再补充提交一些资料,进快完善上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主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以下统称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以下统称股票发行申请),适用本办法。
二、并购分类有哪些?
Ⅰ、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
(1)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2)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3)混合并购,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Ⅱ、按并购的动因分:
(1)规模型并购,通过并购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完善企业产业结构,扩大整体利润;
(3)成就型并购,通过并购满足企业家的成就欲。
Ⅲ、按并购双方意愿分:
(1)协商型,又称善意型,即通过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手段取得并购意思的一致;
(2)强迫型,又称为敌意型或恶意型,即一方通过非协商性的手段强行收购另一方。通常是在目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反对或不情愿的情况下,某些投资者用高价强行说服多数股东出售其拥有的股份,以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Ⅳ、按并购程序分:
(1)协议并购,指并购公司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目标公司取得联系,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共同协议,据以实现目标公司股权转移的收购方式;
(2)要约并购,指并购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依法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按符合法律的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获取目标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什么?并购分类有哪些

2. 并购重组委有条件通过和无条件通过之间的区别?

你好,
区别是:
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指:你申请的材料有瑕疵,但还没有到否决的程度,是提醒你注意这些问题,进而解决这些问题。第二,你需要再补充提交一些资料,进快完善上报。
 
无条件,故指,你所申请各事项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可以进行后期的操作了。

3.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一般需要多久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最短二十一天,最长三个月可以完成。并购重组审核流程:1、受理;2、初审;3、反馈专题会;4、落实反馈意见;5、审核专题会;6、并购重组委会议;7、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8、审结归档。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一般需要多久

4.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一般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根据最新的信息,并购重组审核时间最短21天可以完成。最长不会超过30天。主要审核环节简介:受理、初审、反馈专题会。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上市公司监管部履行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签批程序后,审结发文,并及时完成申请文件原件的封卷归档工作。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 为上市公司收购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财 务顾问报告的证券服务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及其专业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或者 违反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或者行业规范、业务规则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 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被责令改正的,在改正前,不得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5.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什么并购分类有哪些

一、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二、按并购的动因分:规模型并购;功能型并购;成就型并购。
三、按并购双方意愿分:协商型;强迫型。
四、按并购程序分:协议并购;要约并购。
一、完整的并购过程包括什么
一、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等形成并购战略;二、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等定性选择模型;三、通过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选择并购时机;四、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等,完成并购。
二、公司并购流程一般包括哪些环节
公司并购流程一般包括的环节:
1、制定并购战略规划。
2、选择并购对象。
3、制定并购方案。
4、提交并购报告。
5、开展资产评估。
6、谈判签约。
7、办理股(产)权转让。
8、支付对价。
9、并购整合。
三、关于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公司收购的程序如下:
1、制定并购战略规划;
2、选择并购对象;
3、制定并购方案;
4、提交并购报告;
5、开展资产评估;
6、谈判签约;
7、办理股(产)权转让;
8、支付对价;
9、并购整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什么并购分类有哪些

6.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一般需要多久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最短21天可以完成,最长不会超过30天。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的时候,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完成审核流程过后才能完成并购重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第五十五条收购报告书公告后,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后,凭全部转让款项存放于双方认可的银行账户的证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除拟协议转让股票的临时保管,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或者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予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一、兼并和收购的区别与联系
主要表现在:(一)基本动因相似。要么为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要么为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营;要么为拓宽企业经营范围,实现分散经营或综合化经营。总之,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二)二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统称为“购并”或“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二、并购重组是什么意思?
企业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7.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一般需要多久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最短二十一天,最长三个月可以完成。并购重组审核流程:1、受理;2、初审;3、反馈专题会;4、落实反馈意见;5、审核专题会;6、并购重组委会议;7、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8、审结归档。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一般需要多久

8.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什么并购分类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二、按并购的动因分:规模型并购;功能型并购;成就型并购。三、按并购双方意愿分:协商型;强迫型。四、按并购程序分:协议并购;要约并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