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2024-05-08 05:53

1.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本质上为一项金融资产,根据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目前国际上有三种方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具有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投资,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或是权益法。

【成本法】:成本法是按照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计量,持有过程中除发生减值等情况外,对其{账面价值}不予调整。
【权益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是随着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而变动,其基本理念是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应当享有被投资单位因实现损益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
在我国,一般对子公司投资在投资方作为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2. 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异同点是什么?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下成本法和权益法到底有怎样的区别,在实际核算中怎样去区分应用?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股权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此之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由于我国企业当年实现的盈余一般在下年度发放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是由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一般不作为当期投资收益,而作为投资成本收回处理。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有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仍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当年的投资收益。

  [例1]甲公司2006年1月1日以8000000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10%的股份,购买过程中另支付相关税费20000元。乙公司为一家上市的中小企业,其股权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价格,且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甲企业在取得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2006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20000

  贷:银行存款           8020000

  (2)2006年从乙公司取得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00

  (3)2007年从乙公司取得股利时:

  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8000000+15000000)×10%-10000000×10%-800000=500000(元)

  当年实际分得的现金股利=15000000×10%=1500000(元)

  应确认投资收益=1500000-500000=10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500000

  投资收益           1000000

  (二)权益法在权益法下,企业进行投资时,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在期末,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首先,以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然后,根据调整后的净利润确定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发生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时,应当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例2]A公司2006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B公司股票100000股,每股面值10元,市价12元。A公司的投资占B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40%,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相等。2006年B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600000元,2007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2007年B公司全年净亏损5000000元,200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2)2006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240000

  贷:投资收益                240000

  (3)2006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B公司”账户的账面余额=1200000+240000=1440000(元)

  (4)2007年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B公司           1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20000

  宣告分派股利后“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账户的账面余额:1200000+240000-120000=1320000(元)

  (5)2007年12月31日:

  借:投资收益               13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320000

  (6)2007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账户的账面余额为零,未确认亏损=5000000×40%-1320000=580000(~)

  (7)2008年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A公司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账户账面价值=2000000×40%-680000=12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20000

  贷:投资收益                120000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下成本法和权益法到底有怎样的区别,在实际核算中怎样去区分应用?

4.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解析

  一、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某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其持有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始终保持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新准则中对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范围: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认定后,现就成本法的具体核算方法进行探析。

  二、成本法下的帐务处理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账务处理比较简单,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税法规定应在投资发生时,投资方要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故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能会发生所得税,此时税金要计入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例1]ABO公司2009年3月1日购入D公司股份20000股,购入价每股50元,支付相关税费40000元,D公司表决权资本的10%,ABC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

  ABC公司购入D公司股份时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宏大公司 1040000

  贷:银行存款1040000

  (二)、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作“应收股利”入帐

  [例2]承例1,D公司2009年4月20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1元。

  ABC公司的投资发生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前,属于清算性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宏大公司20000

  三、投资年度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正常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投资生效后取得的投资回报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二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而这两项获益数额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总规则是: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以前留存收益积累的无偿分享,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以后年度再进一步进行初始成本冲减额的补充登记或转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会计处理中,焦点都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或转回额的确认上。实际上,投资企业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业真实获得的投资收益,以下的处理方法即是以投资收益的确认为核心进行的。

  具体步骤是:

  第一,先确定“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第二,再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A)=(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B)。

  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时,如果A>0,则为本期应冲减的投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金额为A;如果AB,即计算出来应恢复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企业原已冲减的投资成本,但本期应转回的投资成本应以原已冲减的投资成本金额为限,即恢复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本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发生额应在借方,金额为B,表示可转回的投资成本。

  第三,确定“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在会计分录中分别确定了“应收股利”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借贷方向和发生额后,根据借贷平衡原理,采用倒挤法,确定“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和借贷方向。

5.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异同?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的现金、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A 公司购买B 公司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5.1 元,购买了 100 万股,又支付了3 万元的税费。 
初始投资成本=5.1*1000000+30000=5130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 5130000 
贷:银行存款 5130000 
如果购买价格5.1 元中含有B 企业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0.1 元股利的处理 
举例:A 企业在 07 年 2 月 15 日购买B 企业的股票,B 企业已在 1 月 15 日宣告分派股利,每股0.1 元,以 2 月28 日股东名册为准。 
0.1 元股利是B 企业06 年赚取的收益,所以B 企业将这部分股利加入到A 企业的购买价格里。0.1 元的股利A 企业不能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5.1-0.1)*1000000+30000=5030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 5030000 
应收股利 100000 
贷:银行存款 5130000 
对于购买价格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不能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股利 100000 
(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两种不同情况的处理) 
举例:A 企业向B 企业投资,07 年2 月 15 日购买B 企业股票,B 企业07 年2 月28 日宣告分派股利,因为B 企业发放的是06 年的股 
利,2 月 15 日A 企业在购买股票时未支付这部分款项,所以应该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06 年 1 月 1 日,A 对B 投资。06 年 12 月31 日B 企业宣告净利润 10 万元(A 企业不做账务处理),07 年 1 月 15 日宣告分派6 
万元的股利,07 年宣告分派的股利是06 年赚取的收益,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意两个例子的不同:投资赚取的应计入投资收益,不是投资赚取的应冲减投资成本。 (一定要注意)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举例:06 年 1 月 1 日投资,被投资企业06 年赚取 10 万元,07 年分了 6 万元,07 年 12 月31 日进行处置,以11 万元卖出,原来投资 
为 10 万元。 
借:银行存款 11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 
投资收益 1投资赚取的应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07 年2 月 15 日投资了10 万元,07 年2 月28 日分派6 万元股利,股权比例为 10%,将得到0.6 万元的股利。07 年 12 月31 日以 
11 万元卖出。分得的0.6 万元的股利不是因投资而赚取的,所以应冲减投资成本,即投资的账面价值=10-0.6=9.4 万元,投资收益= 
11-9.4=1.6 万元 
借:银行存款 11 
贷:长期股权投资 9.4不是投资赚取的应冲减投资成本。 

投资收益 1.6 
如果投资还计提了减值准备,应将减值准备予以转出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如果是投资损失,应借记“投资收益” 
) 

处置时,要将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较,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减值准备.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要考虑“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要增加长期股权投资,两者的差额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举例:A 向B 企业投资,B 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 100 万元,A 占有表决权股份的30%。 
(1)A 如果投资了30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贷:银行存款 30 
(2)A 如果投资了35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5 
贷:银行存款 35 (大于所占的份额,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3)A 如果投资了25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 
贷:银行存款 25 
借:长期股权投资 5 
贷:营业外收入 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注意:新准则规定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 
(二)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受资企业的净利润变动,投资企业的投资也随之调整 (注意) 
举例:A 向B 投资,年末B 企业获利 10 万元,A 占30%股份,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贷:投资收益 3 
如果年末B 企业为亏损,应做相反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如果下一年B 企业分派股利6 万元,因A 占30%,所以分得1.8 万元股利 
借:应收股利 1.8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8 
(三)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比如:受资企业资本公积变动了,投资企业的投资也变动。B 企业资本公积增加20 万元,A 企业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损益变动 6 (20*3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 
老师此处出现口误,正确如上分录。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举例:A 企业以40 万元将此股权卖出,其他条件见上面叙述。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5+3-1.8+6=42.2 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 
投资收益 2.2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5 
-损益调整 1.2 
-其他损益变动 6 
如果是以50 万元卖出,就有投资收益=50-42.2=7.8 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5 
-损益调整 1.2 
-其他损益变动 6 
投资收益 7.8 
需要注意的是,还应同时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期末应该进行减值测试,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应该计提减值准备。 
注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防止肆意调节利润)【07 年新变动的考点,需要特别注意。】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异同?

6.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权益法?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
  (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①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②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在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③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初次投资时产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科目。
  ④ 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3)"损益调整"明细账
  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因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宣告现金股利影响其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通过"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但若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则投资企业应通过"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或: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
  4)"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
  这个明细科目核算的是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变动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整的数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若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则应将"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出。
  (5)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资本公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的金额。

  如果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调整,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此时涉及明细科目的,在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中应作相应
  共0条评论...以下是特别推荐给您的相关问题(在权益法下和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分别...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具体的不同点?

7.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的问题

一、你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条件理解是正确的,确实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是“且”的关系,如果满足第一个条件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企业就只能将其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了。

二、第二个条件中的公允是指投资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市场中有报价,而不是指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确定。

三、理论上说,权益法核算才是长期股权投资唯一的做法,成本法是一种简化的做法,在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点影响的情况下,由于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损益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在控股比例很少的情况下,获得被投资单位的报表很困难,故采取成本法核算。至于控制的情况,则是由于权益法自身的致命缺陷造成的,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查一下。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的问题

8.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差别有哪些?(财务会计问题)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的现金、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A 公司购买B 公司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5.1 元,购买了 100 万股,又支付了3 万元的税费。  初始投资成本=5.1*1000000+30000=5130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 5130000  贷:银行存款 5130000  如果购买价格5.1 元中含有B 企业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0.1 元股利的处理  举例:A 企业在 07 年 2 月 15 日购买B 企业的股票,B 企业已在 1 月 15 日宣告分派股利,每股0.1 元,以 2 月28 日股东名册为准。  0.1 元股利是B 企业06 年赚取的收益,所以B 企业将这部分股利加入到A 企业的购买价格里。0.1 元的股利A 企业不能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5.1-0.1)*1000000+30000=5030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 5030000  应收股利 100000  贷:银行存款 5130000  对于购买价格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不能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股利 100000  (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两种不同情况的处理)  举例:A 企业向B 企业投资,07 年2 月 15 日购买B 企业股票,B 企业07 年2 月28 日宣告分派股利,因为B 企业发放的是06 年的股  利,2 月 15 日A 企业在购买股票时未支付这部分款项,所以应该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06 年 1 月 1 日,A 对B 投资。06 年 12 月31 日B 企业宣告净利润 10 万元(A 企业不做账务处理),07 年 1 月 15 日宣告分派6  万元的股利,07 年宣告分派的股利是06 年赚取的收益,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意两个例子的不同:投资赚取的应计入投资收益,不是投资赚取的应冲减投资成本。 (一定要注意)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举例:06 年 1 月 1 日投资,被投资企业06 年赚取 10 万元,07 年分了 6 万元,07 年 12 月31 日进行处置,以11 万元卖出,原来投资  为 10 万元。  借:银行存款 11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  投资收益 1投资赚取的应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07 年2 月 15 日投资了10 万元,07 年2 月28 日分派6 万元股利,股权比例为 10%,将得到0.6 万元的股利。07 年 12 月31 日以  11 万元卖出。分得的0.6 万元的股利不是因投资而赚取的,所以应冲减投资成本,即投资的账面价值=10-0.6=9.4 万元,投资收益=  11-9.4=1.6 万元  借:银行存款 11  贷:长期股权投资 9.4不是投资赚取的应冲减投资成本。
  投资收益 1.6  如果投资还计提了减值准备,应将减值准备予以转出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如果是投资损失,应借记“投资收益”  )  处置时,要将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较,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减值准备.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要考虑“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要增加长期股权投资,两者的差额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举例:A 向B 企业投资,B 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 100 万元,A 占有表决权股份的30%。  (1)A 如果投资了30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贷:银行存款 30  (2)A 如果投资了35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5  贷:银行存款 35 (大于所占的份额,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3)A 如果投资了25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  贷:银行存款 25  借:长期股权投资 5  贷:营业外收入 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注意:新准则规定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  (二)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受资企业的净利润变动,投资企业的投资也随之调整 (注意)
  举例:A 向B 投资,年末B 企业获利 10 万元,A 占30%股份,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贷:投资收益 3
  如果年末B 企业为亏损,应做相反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如果下一年B 企业分派股利6 万元,因A 占30%,所以分得1.8 万元股利
  借:应收股利 1.8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8 
 (三)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比如:受资企业资本公积变动了,投资企业的投资也变动。B 企业资本公积增加20 万元,A 企业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损益变动 6 (20*3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举例:A 企业以40 万元将此股权卖出,其他条件见上面叙述。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5+3-1.8+6=42.2 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  投资收益 2.2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5
  -损益调整 1.2  -其他损益变动 6
  如果是以50 万元卖出,就有投资收益=50-42.2=7.8 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5
  -损益调整 1.2     -其他损益变动 6
  投资收益 7.8
  需要注意的是,还应同时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