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帮的鲁商特点

2024-05-08 10:57

1. 山东商帮的鲁商特点

山东商帮是山东人,鲁商自然具有山东人的特点:直朴单纯,豪爽诚实。正因为如此,与别的商帮相比,山东商帮的致富之道显得单纯,直截了当。山东商帮的致富之道,概括起来,就是长途贩卖和坐地经商的商业经营方式,讲求信用的商业道德以及规范的商业行为。同时,山东商帮里面,主要是大官僚、大地主兼大商人,因此大部分是封建性的商人,这也决定了山东商人所走的道路及商业资本的流向是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虽然山东商帮的致富之道,相对其他商帮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高明的地方,但他们的这些经验和经营方式非常实在,生意做起来踏实。山东商人经营方式很规范,主要有独资与合资两种形式。独资经营者,一般是资本比较雄厚的大商人,也包括不少资本较小的小商小贩在内。他们规范商业行为主要表现在与生意对象间的信义约束,按约定俗成的规矩行事。合资经营企业当中,山东商人对合资经营企业的规范行为类似当代股份公司的做法,股东之间“先立合伙合同”。史载:他们的做法往往是“邀同亲友,书立合同,出伙时,则书出伙合同”,以示守信用。因为山东商人善于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所以,相对其他商帮来说,山东商人显得很质朴,而正是这份质朴让山东商人的经营之道成为了高招。他们的经营方式实在、可行,生意做起来踏实。因此,外地商帮与山东商帮做生意打交道很少有过节,也很少听到别的商帮瞧不起山东商帮。他们虽然不一定欣赏山东商帮的致富之道和经营方式,但也不敢也不愿去贬低山东商人。可见,善于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是山东商人经营致胜的原因之一。山东商人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不单单体现在一些大事上,他们在小事上也很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可谓是“细节决定成败”的最早践行者。

山东商帮的鲁商特点

2. 山东商帮的介绍

山东商帮即“鲁商”,也称“山东帮”。鲁商在中国历史上兴起较早,和徽商、晋商、浙商、粤商一起,被公认为中国五大著名商帮。也是大清十大商帮之一。山东商帮的致富之道显得单纯,儒字当头,仁智礼义信,情深似大海,义重如泰山,忠源黄河水,为国不计多。山东商帮的致富之道,概括起来,就是长途贩卖和坐地经商的商业经营方式,讲求信用的商业道德以及规范的商业行为。“鲁商”即山东籍从事商业营销活动的商人的通称。从营销的地域上来看,它可以分成两部分:山东省辖区内的本省商人和在省外的山东籍商人。因而,“山东商帮”这一名称兼具三方面的内涵。它既是一个从业群体的称谓,又是一个地域上的概念,更是一个与他省商人相比较而独具商业特色的名称。

3. 山东商帮的山东商帮

 东北与内地贸易历史悠久,明代辽东曾有繁荣的马市。清兵入关后,清朝廷对商人到关外贸易一直实行开放政策,鲁商出关经商者日众,据《盛京通志》记载,乾隆十三年(1748年)仅在宁古塔、船厂两地,山东、直隶等省贸易佣工即有三四万人。这时的商人远道经商,他们不携家眷,获利即归。清嘉庆后东北部分地区对关内人开禁,在闯关东人潮中,鲁商日渐增多,并开始定居于东北。1860年烟台、营口开埠后,每年去东省贸易之人有五千余人,其中,鲁商是主要组成部分。经过上百年的经营,清末鲁商在东北各城商业中均居主导地位。当时的营口有了商会的雏形,叫“公议会”,该会成员都是商业方面的著名人士,他们实际控制着整个城市的工商业。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营口公议会成员有15人,鲁商占5人,鲁商在公议会中很有发言权,他们经营油坊、粮食、杂货等,后来粤商在该地经营失败,退出公议会,鲁商在公议会中的权力越发大了。大连的公议会成立于1901年,1904年会员30人,鲁商占16人,总理刘兆伊是烟台人,资产达到10万,在他麾下的“山东帮”以绝对优势控制了大连商业界。安东也是当时东北重镇,鲁商在此不仅经营油坊、绸缎、药局、粮店、杂货等,还经营货币汇兑,主要有政记、致和祥等商号,当时“各行商之占势力者则完全为山东帮”。清末长春的大小商铺有1200余家,除银钱号30余家为外省商人经营外,当铺、绸缎、粮栈等大多为鲁商垄断。同样,清末在哈尔滨有4000多家商埠,油坊、绸缎、烧锅、皮货等实业性质的山东商号有500多家,“其根基稳固握有实力者仍为山东帮”。到民国初年,哈尔滨商会共有会员20人,全是山东人,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山东商会了。在闯关东的鲁商中,又以黄县(今龙口市)商人最多。《山东通志》记载:“(黄县)地狭人稀,故民多逐利四方……奉天、吉林方万里之地,皆有黄人履迹焉。”《黄县故事》说:“东三省更成了黄县人经商的战场了,大到都市,小到屯子和窝棚,全是黄县人。”康熙年间,黄县单家村单文利、单文兴兄弟在盛京开设的天合利丝作坊,跨行经营,发展迅速,清朝末年达到鼎盛,规模之大、货物之全,超过了奉天城所有商家,故有“先有老天合,后有奉天城”之说。据《奉天通志》记载,自1796到1923年百余年间,黄县人在奉天城各街以“天、吉、兴、洪、裕”五字为商号字头,共开设主、分号16处。另据《桦川县志》记载,黄县商人云集桦川县,“商人以山东黄县人为多,约占全数十分之七八”,当时该县所属佳木斯镇有“小黄县”之称。 山东会馆是随着山东商帮而形成的类似于现代商会的组织,也兼具慈善功能,号召者 一些熟识的山东商号老板召集来,倡议创立山东同乡会,作为山东人临时落脚的地点,同时,通过同乡会来进行联络和沟通感情,大家抱成一团儿共谋发展。凡是山东老乡,到会馆报一声自己是哪个府、哪个县的,登个记,没有吃的,会馆提供吃的;没有住的,会馆提供屋子;失业了,会馆给做担保找工作;婚丧嫁娶没有钱,会馆出面接济。这样,依托着会馆,刚落脚的山东人就比较容易讨生活;已落脚的,渐渐有了自己的店面;已发达的,事业则更上一个台阶。山东人获得了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山东会馆曾经遍及各地,甚至海外。

山东商帮的山东商帮

4. 山东商帮的儒商精神

 如果以漫画的手笔刻画鲁商,那会是“左手拿论语,右手拿算盘”。鲁商先贤有两个代表。一个是子贡,他是孔子的弟子,山东人,典型的儒家,虽然从商,“义”且“信”,孔子去世,别的弟子守灵3年,独子贡复又3年。另一位是辅佐越王勾践的谋臣范蠡,激流勇退,悄然奔赴齐国,隐姓埋名,在今天的山东定陶一带做起生意。自称“朱公”,人称“陶朱公”,坚持“一贵一贱、极而复反”的自然规律,成为富甲一方的商贾。陶朱公祖籍河南,在山东发家,成为富豪后,广散其财,富而行其德,热衷“公益事业”。“陶朱事业”后来竟成为商业的一种别称。事实上,孔孟之道的“重农轻商”、“重义轻利”,压抑了鲁商的形成,尤其在汉代“独尊儒术”之后。清末时期,山东淄博周村的贸易以及潍县(今潍坊)工业的兴起,才让鲁商再次走上商业舞台,那个时期,孔孟之道正承受着现代文明的激烈冲击。商业巨子孟鸿升要算是当时鲁商的典型,他于光绪19年(1893年)创办瑞蚨祥绸布店,直到今天,还屹立在北京前门。他数次去邹城认祖,却屡次因违背祖训,弃读从商而被拒门外。将孔孟文化与商业文化合而为一,并上升到理论高度的,并非山东人,而是一位远离孔孟之乡的日本人涩泽荣一。这位日本株式会社企业形式的创始人同样是位左手拿论语,右手拿算盘的企业家,晚年潜心《论语》,1923年确立“论语算盘”说,以“义利合一”的思想,影响着几代日本企业家。 在山东,力诺集团董事长高元坤是位颇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家,他的另一个身份是济南市政协副主席。高元坤原是山东沂南玻璃厂厂长,后来去山东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硕士,毕业后分配到山东省医药管理局。按他自己的说法,创业并非出于经商挣钱的冲动,在医药管理局的日子富足,没想过去闯荡江湖。可是有一天,沂南玻璃厂的一位老搭档找到他,相告企业垮了,高元坤说自己受不了昔日职工没有了饭碗,决心为大家找条路,这才有了从银行贷款50万元创业的举动。某种角度上来看,这也算是鲁商“义利合一”的一种实践。山东有齐鲁大地之说,春秋战国时期,山东是齐国与鲁国的辖地,齐强而鲁弱,到今天,称谓都是齐在前,鲁在后。而在谈及山东商人时,缘何称之为“鲁商”,而非“齐商”?周讨纣王,天下大定,分封诸侯,姜子牙领封齐地,就是今天淄博、潍坊及以东一带,周公姬领封鲁地,也就是今天曲阜泰安一带。齐王问,如何治理鲁国,鲁王说,“尊尊而亲亲”;鲁王问齐王,如何治理齐国,齐王的方略是,“尊贤而尚功”。经商习气,在齐国由来已久,位于临淄的齐国故都博物馆展示的齐国刀币,见证着2000年前齐国的商业文明。陶朱公、子贡,皆出于齐,也是环境使然。直至今日,齐鲁之地依然透露着不同的商业文化。青岛一带的“齐地”更具海洋文明的外向经济特质,而1904年开设商埠的济南一带,略显保守。 新鲁商深得“内圣外王”之道。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之一便是“内圣外王”。这一说法并非儒家首创,而 最早见于《庄子·天下篇》。文中说:“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道)”,此即“内圣外王之道”。这一学说后来演变为儒家的基本命题,所谓“内圣”,即孟子所说的“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即要求在个人生命内完成最高的道德修养;所谓“外王”,即要求圣贤不只是追求个人生命的道德完美,更要求把这种“内圣”外化为道德实践和“经国济民”,立志为地方、为国家和民族建功立业。这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就相当于《大学》里所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反映在新鲁商的经营哲学方面,是儒家精神对新鲁商“义利”观的影响和启示。后世往往错误地认为,儒家过分“重义轻利”。实际上,虽然孔子没少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类的言论,但他并没有以言利为耻。他排斥的是“不义而富且贵”,反对的是“见利忘义”,他也讲“富且贵,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我们说的“义”,“信义”,即诚信,又是最基本的“义”,诚如孔子所讲“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无信不立”。应该说,新鲁商已经深得其中精髓。 新鲁商信奉“博施济众”、“依群利己”。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自然难以摆脱“经济人”的身份。司马迁也讲“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企业家虽然是企业的“掌舵人”,但也要谋求自身的经济利益。然而,众多新鲁商做到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正己正人、成己成物”,还有不少新鲁商做到了“穷则独善其身,  达则兼济天下”。临沂华盛江泉集团董事长王廷江,上世纪90 年代就把自己价值600万元的私人企业无偿捐给了村集体;德州乐陵市黄夹镇梁锥村的农民企业家梁希森,在接手北京一个别墅项目赚了不少钱后,回乡投资4200 万元为全村 136 户村民盖起了联排别墅,实践着“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农业产业化”的新农村发展之路。 新鲁商崇尚“与时变”的自强不息精神。自强不息是开拓创新的原动力,是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周易》讲“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礼记?大学》里也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实际上都是在呼吁一种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新不止的精神。创新是山东经济持续高速协调发展的不竭动力,而创新也是一批新鲁商得以成功的文化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