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的简介

2024-05-04 03:53

1. 咸宁市财政局的简介

(一)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二)拟订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彩票市场、彩票资金。(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提出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的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七)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八)负责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市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十)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四)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五)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咸宁市财政局的简介

2. 咸宁市公务员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务员局设 4 个内设机构:(一)综合科。指导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公务员的档案管理和机关自动化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及组织史、政务党务、人事劳资、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二)职位职责管理科。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调任转任、职位聘任等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省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表彰政策,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直部门全市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上报国家、省级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惩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机关、政府系统参照管理单位内设机构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承办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审批事宜。(三)录用调配科。承担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公务员考试面试考官队伍建设,负责面试考官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完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负责市级行政机关竞争上岗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调任审批事宜,指导全市的干部能力测评,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考试评价工作。(四)教育培训科。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及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 “ 确责、履责、问责 ” 责任体系;根据能力席位标准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公务员的能力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公务员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公务员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承办公务员对外交流与培训工作。

3. 咸宁市人民政府的政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挂市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市监察局(挂市预防腐败局牌子,与市乡改委合署办公,不计入工作部门个数)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挂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咸宁支会牌子)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牌子) 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市林业局(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挂市移民局牌子) 市区城发展和经济协作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市粮食局 市城乡规划局(挂市测绘局牌子)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咸宁广播电视台)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招商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地震局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挂咸宁技师学院牌子)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挂九宫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牌子) 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挂市政府驻京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市政府驻省办事处(挂市政府驻省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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