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互换在期末交换本金时的利率是起初还是期末的,市场还是约定的或者远期的汇率??

2024-05-18 12:33

1. 货币互换在期末交换本金时的利率是起初还是期末的,市场还是约定的或者远期的汇率??

货币互换报价的一般做法是:在期初本金交换时,通常使用即期汇率,而在期末交换本金时,则使用远期汇率。另一种货币互换报价方式是:本金互换采用即期汇率,而不采用远期汇率。货币互换的利息交换则参考交叉货币利率互换报价。货币互换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来说,利率互换是相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而货币互换则是不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货币互换双方互换的是货币,它们之间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改变。初次互换的汇率以协定的即期汇率计算。货币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筹资成本及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货币互换的条件与利率互换一样,包括存在品质加码差异与相反的筹资意愿,此外,还包括对汇率风险的防范。货币互换报价的一般做法是:在期初本金交换时,通常使用即期汇率,而在期末交换本金时,则使用远期汇率。远期汇率是根据利率平价理论,计算出两种货币的利差,用升水或贴水表示,与即期汇率相加减,得出远期汇率。流行的另一种货币互换报价方式是:本金互换采用即期汇率,而不采用远期汇率。货币互换的利息交换则参考交叉货币利率互换报价。货币互换的利率形式,可以是固定换浮动,也可以浮动换浮动,还可以是固定换固定。期限上主要外币一般可以做到10年。货币互换中所规定的汇率,可以用即期汇率(Spot Rate),也可以用远期汇率(Forward Rate),还可以由双方协定取其他任意水平,但对应于不同汇率水平的利率水平会有所不同。在货币互换中,期初的本金互换可以省略,即上例中的a)步骤可以没有,但对应的美元利率水平可能会有所不同。这样,对于那些已经提款使用的贷款,仍然可以使用货币互换业务来管理汇率风险。

货币互换在期末交换本金时的利率是起初还是期末的,市场还是约定的或者远期的汇率??

2. 货币掉期可以只进行期末本金交换么

CRS按字面翻译是交叉货币利率掉期,Forex Swap指的是外汇掉期。

前者CRS是指两个货币在期初和期末交换本金,且交换的本金对应的汇率相同,并在交易存续期的约定时间,定期交换所持有货币产生的利息。即一个美元和人民币的CRS,客户甲期初将100万美元给客户乙,客户乙将614万人民币给客户甲,在交易到期时,客户甲向客户乙取回100万美元,同时将614万人民币还给客户乙,在交易存续期,每3个月的约定利息交换日,客户甲将对应的人民币利息支付给客户乙,客户乙将美元利息支付给客户甲。
而后者只有起初和期末两次货币交换,且交换金额对应的汇率不同。如客户甲在起初将100万美元给客户乙换回614万人民币,1年后收回100万美元,但要支付给客户乙626万人民币。与CRS相比,外汇掉期是将存续其需要互换的利率一次性计入汇率在到期日本金的交换中得以体现。
因此两种交易在本质上是相同的,CRS一般用于期限较长的货币互换交易(如交易存续期超过1年),而外汇掉期一般用于期限较短的货币互换(如交易存续期小于1年)。

3. 货币互换的基本步骤是()多选 A确定和交换本金B确定和交换汇率C每次利益

货币互换,实际隐含着本金和利息的一起交换。
货币互换,一般偶是起初交换一次本金,期末时再次交换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因此,货币互换期初交换时采用的是市场即期汇率,期末交换时采用的汇率是期末两个币种获得本息的比值,就是同期限的远期汇率。

货币互换的基本步骤是()多选 A确定和交换本金B确定和交换汇率C每次利益

4. 货币互换是指一种货币以即期汇率卖出,同时以远期利率再购回,在一项合约中达成两种交易,是对的吗?

货币互换是指一种货币以即期汇率卖出,同时以远期汇率(而不是远期利率)再购回的两笔交易。
货币互换真是的含义是起初期末交换本金,在存续期约定日期交换利息。
而我们常用的外汇掉期,是货币互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及存续期不交换利息,而是在远期换回本金是一并计算利息,这时包含利息交换的本金交换,实际交换金额对应的就是远期汇率。
因此,我们常见的一笔美元兑人民币的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交换方向为BUY-SELL,起初买入美元的即期汇率是6.22,一年后卖出美元的汇率是6.37,其中差价部分1500点,就是一年期对应的互换利息。
当然,这种互换,客户可以选择起初期末都用6.22的汇率交换,再在每个季末交换汇率,最终实现的结果跟上述做法也差不多。

5. 本币互换协议的意义

体现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的意愿,并以此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具体而言,两国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并可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本币互换协议的意义

6. 本币互换协议的促进因素

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标志着人民币结算由此前仅限于边贸领域开始向一般国际贸易拓展。专家认为,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顺应市场需求的自然结果,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有助于稳定贸易需求,同时能够促进系列本币互换协议做实。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次上海市和广东省4城市成为首批落实试点城市。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指出,实现人民币贸易结算,是市场对人民币结算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顺应形势的自然结果。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汇率都经历了剧烈波动,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放缓对贸易融资产生了较大冲击。汇率的剧烈波动和贸易融资的萎缩,都对贸易需求产生不利影响。在美元和欧元汇率剧烈波动中,我国企业和贸易伙伴国企业普遍希望使用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从而规避使用美元和欧元结算的汇率风险。因此,推行人民币结算能够使进出口企业实现双赢,有利于稳定贸易需求。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人民银行与其他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为扩大使用人民币结算提供了资金来源。同时,人民币结算也为互换协议搭建了一个做通贸易的平台,促进货币互换做实。央行表示,与有关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系列本币互换协议,一方面是为了应对短期流动性问题,同时,还体现了对货币互换的创新,即支持互换资金用于贸易融资。其运作机制是,央行通过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在当前全球经贸增长乏力、外汇市场波动加剧、贸易融资萎缩的情况下,总金额达6500亿元人民币的系列互换协议的签署,为扩大使用人民币结算提供了资金来源。人民币参与国际贸易结算试点的推行,使得互换货币可以从中央银行进入商业银行,进而进入企业,这为有关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通过互换协议获得的对方货币提供了一个回流渠道,有助于促进货币互换做实。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落实,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进行。除了人民银行牵头策划,还需要海关、税务等部门就人民币报关、出口退税等配套政策共同推进。监管层需要对贸易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人民币结算建立在真实贸易基础之上。银行方面,需要提供好跨境贸易的结算服务,企业需要根据实际贸易情况进行计价和结算的币种选择。同时,贸易伙伴国家政府是否有意在双边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也是影响人民币结算推进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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