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024-05-19 09:05

1. 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 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法律分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要区分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
 1、员工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属于重大过失,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员工只是轻微失误,对公司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3. 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4. 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办?

如果工作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该怎么办呢?处理此问题通常有三种方法:① 我的初衷是为公司努力工作。如果造成经济损失,我认为首要问题是设法弥补或恢复经济损失。如果我不能负责,我希望单位能帮我解决问题。② 分清责任,各负其责。如果这是我的责任,我愿意受到惩罚;如果这是我负责的团队中其他人的错,我不能幸灾乐祸。③ 总结经验教训,一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避免犯错误。重要的是要从自己或他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类似的错误。

1、用人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向劳动者追偿:劳动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制定了内部规章制度。考虑到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价值与劳动者获得的报酬之间的不平等,决定了用人单位承担的经营风险应高于劳动者承担的工作风险。

2、在办案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判决前,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3、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金可以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 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怎么办

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或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怎么办

6. 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怎么办

【法律分析】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 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一、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赔偿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或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要区分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一)员工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属于重大过失,应当赔偿公司损失。(二)员工只是轻微失误,对公司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工作失误造成单位损失会扣发全部工资吗工作失误造成单位损失可以扣发工资。但是用人单位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工资支付工资。三、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并且针对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不超过下列范围: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本人直接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损失。(三)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的情形基本限于以下三种情形:(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事项。三、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立案标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诈骗”,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不以对方当事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犯罪作为立案追诉的前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8. 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怎么办

法律分析: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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